一、合作建房合同范文-合作建房的必备文书
合作建房合同范文
合作建房是指多方共同投入资金和劳动力,合作开展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一种方式。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确保合作建房项目的顺利进行,签署一份合作建房合同是十分必要的。以下是一份合作建房合同范文,供您参考:
合作方甲方:
甲方:(委托人)
联系地址:
电话:
合作方乙方:
乙方:(承包人)
联系地址:
电话:
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合作开展以下房地产开发项目: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项目规模:
- 项目周期:
- 项目投资额:
- 双方分工及责任:
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资金,乙方负责施工、材料采购等具体工作。
约定时间: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有效期}。
合作报酬: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报酬为{报酬金额},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合同变更和终止:
在合作过程中,如有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本合同终止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 项目完成
- 双方协商一致终止
-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以上是一份合作建房合同范文,供您参考。在实际签署合同时,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并在签署前咨询律师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感谢您的阅读,希望这篇文章对您理解和签订合作建房合同有所帮助。
二、农业合作社会计账务处理?
农民专业合作社账务处理实务
一、合作社使用账簿、单据
合作社要严格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规定,根据实际需要设置账簿,一般设立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产品物资账、固定资产账、经营收支账、股金账、应收应付(成员往来)账及成员账户。
固定资产、产品物资类使用“数量金额式”账簿;收入支出类使用“多栏式”账簿;现金、银行存款类使用“日记账”;总账等其他类使用“三栏式”账簿。
合作社收支单据除外部取得外,日常收款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收款收据”,支出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付款票据”,购入产品物资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物资入库单”,出售产品物资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物资出库单”。
二、记账凭证编制
合作社每发生一项经济业务,都要取得原始凭证,并据以编制记账凭证,月末,将已经登记过账簿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分类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三、合作社资金来源的账务处理
合作社的资金来源有:成员入社股金(包括:货币资金和非货币资产)、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借款、成员往来、合作社积累等。
(一)股金的核算
成员入社投入货币资金和非货币资产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和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产品物资”、“无形资产”等科目,按其合作社与成员确认的股金额,贷记“股金”科目,实际出资与确认的股金额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科目。
【例1】合作社收到成员入社投入现金20万元,存款10万元,农业机械5台评估确认价为3万元,协议确认股金额32万元。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现金200000
银行存款100000
固定资产30000
贷:股金320000
资本公积10000
(二)财政直接补助资金的核算
合作社收到国家财政直接补助资金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科目。合作社按照国家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用途,取得固定资产、农业资产、无形资产等时,按实际支出,借记“固定资产”、“牲畜(禽)资产”、“林木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专项基金”科目;用于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项目支出时,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2】合作社收到国家财政直接补助资金10万元,其中:7万元用来购买办公场所,1万元购买桌,1万元用于农业技术推广,1万元用于成员培训。会计分录为:
①收到补助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100000
贷:专项应付款100000
②购买管理用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办公室70000
—桌椅10000
贷:银行存款80000
同时,转入“专项基金”科目
借:专项应付款80000
贷:专项基金80000
③用于农业技术推广和成员培训时:
借:专项应付款—技术推广10000
—成员培训10000
贷:银行存款20000
(三)他人捐赠资金的核算
合作社实际收到他人捐赠的货币资金和非货币资产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产品物资”等科目,贷记“专项基金”科目。
【例3】合作社收到某公司捐赠的拖拉机一台,所附发票售价为1.7万元,相关税费及运输费共计0.3万元。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拖拉机20000
贷:专项基金20000
(四)借款的核算
合作社借款渠道有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外部单位和个人,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科目。
【例4】合作社从农村信用社贷款20000元,期限6个月,直接转存合作社账户。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20000
贷:短期借款20000
【例5】合作社借甲公司30000元,期限为2年,所得支票存入农村信用社。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信用社30000
贷:长期借款—甲公司30000
(五)成员往来的核算
合作社与其成员发生应付款项和收回应收款项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成员往来”科目;偿还应付款项和发生应收款项时,借记“成员往来”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6】合作社向甲成员借现金10000元,作为流动资金,期限为6个月。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现金10000
贷:成员往来—甲成员10000
【例7】合作社将统一采购的化肥发放给乙成员5袋,计款1000元,暂欠。会计分录为:
借:成员往来—乙成员1000
贷:产品物资1000
(六)合作社积累核算
合作社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盈余中,按章程规定的比例提取盈余公积时,借“盈余分配—各项分配”科目,贷“盈余公积”科目。会计分录为:
【例8】年终,合作社实现可分配盈余100000元,按章程规定提取10%的公积金。会计分录为:
借:盈余分配—各项分配10000
贷:盈余公积10000
四、合作社经营业务的账务处理
(一)合作社统一采购生产资料出售给成员,将成员生产的产品收购后对外销售时,账务处理如下:
1、合作社统一采购生产资料时,按其购入价与发生的相关费用,借记“产品物资”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款”等科目。合作社将产品物资分配或出售给成员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成员往来”(出售给非成员的借记:“应收款”)等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科目,同时,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产品物资”科目。
【例9】3月份,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以2500元/吨的价格购入甲公司饲料100吨,以现金支付5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10万元,余款暂欠,以现金支付运费及装卸费等费用0.3元;合作社以3000元/吨的价格出售给成员,成员已交来现金27万元,丙成员欠3万元。会计分录为:
①购入饲料时:
借:产品物资—饲料250000
贷:库存现金50000
银行存款100000
应付款—甲公司100000
②支付运费、装卸费等费用时:
借:产品物资—饲料3000
贷:库存现金3000
③出售饲料时:
借:现金270000
成员往来—丙成员30000
贷:经营收入300000
同时,结转成本
借:经营支出253000
贷:产品物资—饲料253000
2、合作社将成员生产的产品进行统一收购时,按其收购价和相关费用,借记“产品物资”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成员往来”等科目。合作社将产品对外销售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等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科目,同时,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产品物资”科目。
【例10】3月份,某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以8000元/吨的价格收购成员肉鸡50吨,用现金支付购鸡款40万元、支付运费及装卸费等费用0.2万元。合作社以1万元/吨的价格对外出售,并将销售款50万元存入银行。会计分录为:
①收购肉鸡时:
借:产品物资—肉鸡400000
贷:库存现金400000
②支付运费、装卸费等费用时:
借:产品物资—肉鸡2000
贷:库存现金2000
③对外出售时:
借:银行存款500000
贷:经营收入500000
同时,结转成本
借:经营支出402000
贷:产品物资—肉鸡402000
(二)合作社为成员代购生产资料,代销产品的模式经营,账务处理如下:
1、合作社按成员委托协议代购生产资料,收到受托代购商品款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成员往来”科目。采购商品时,按采购商品的价款和实际发生的费用,借记“受托代购商品”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款”等科目。交付受托代购商品时,按代购商品的实际成本,借记“成员往来”科目,贷记“受托代购商品”科目;收取手续费的,借记“成员往来”或“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科目。收到手续费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成员往来”等科目。
【例11】5月份,某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以2500元/吨的价格,收取为成员代购饲料20吨的购料款,共计50000元;合作社以2400元/吨的价格购得饲料20吨,期间发生运费及装卸费等费用500元,饲料到达后交付成员;合作社收取1000元代购费后,将余款500元退回成员。会计分录为:
①收到成员交来的代购款时:
借:库存现金50000
贷:成员往来—各成员50000
②采购饲料时:
借:受托代购商品—饲料48500
贷:库存现金48500
③交付成员饲料时:
借:成员往来—各成员48500
贷:受托代购商品—饲料48500
④收取1000元代购费时:
借:成员往来1000
贷:经营收入1000
⑤将余款500元退回成员时:
借:成员往来500
贷:库存现金500
2、合作社为成员代销产品,收到委托代销商品时,按协议约定的价格,借记“受托代销产品”科目,贷记“成员往来”科目。售出受托代销商品时,按实际收到的价款,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协议约定的价格,贷记“受托代销产品”科目,如果实际收到的价款大于协议约定的价格,按其差额,贷记“经营收入”科目;如果实际收到的价款小于协议约定的价格,按其差额,借记“经营支出”科目。给付成员代销商品款时,借记“成员往来”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
【例12】6月份,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收到成员委托代销肉鸡10000千克,双方协议约定价格为8元/千克;合作社以8.5元/千克的价格售出,取得现金85000元,期间发生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1000元,合作社支付成员代销肉鸡款80000元。会计分录为:
①收到成员交来的委托代销肉鸡时:
借:受托代销产品—肉鸡80000
贷:成员往来—各成员80000
②售出肉鸡时:
借:库存现金85000
贷:受托代销产品—肉鸡80000
经营收入5000
③支付成员代销肉鸡款时:
借:成员往来—各成员80000
贷:库存现金80000
④支付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时:
借:经营支出1000
贷:库存现金1000
(三)、合作社将成员生产的初级产品进行深加工后对外销售,账务处理如下:
合作社收购成员生产的初级产品时,按其收购价和相关费用,借记“产品物资”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成员往来”等科目。合作社对初级产品进行加工发生各项生产费用时,借记“生产成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产品物资”、“应付工资”、“成员往来”、“应付款”等科目
三、宅基地合作建房
宅基地合作建房是一种在农村地区常见的建房方式,它的灵感来自于宅基地制度,也是一种利用宅基地资源来建立自己的住宅的合作模式。在农村地区,许多人想要有一个自己的房子,但资金有限、建房成本高昂等问题往往成为阻碍。宅基地合作建房模式的出现,为这些有需求的人们提供了一个新的选择。
宅基地合作建房的优势
宅基地合作建房模式的优势在于可以有效降低建房成本,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农村地区的发展。通过多个家庭合作使用同一块宅基地建房,不仅可以共享土地资源,还可以共同承担建房费用,节约开支。此外,宅基地合作建房也有利于减少农村土地的闲置现象,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宅基地合作建房的实施步骤
要实施宅基地合作建房,首先需要找到合适的宅基地,然后邀请多个家庭进行合作。在确定参与合作的家庭后,需要制定详细的建房方案,包括建房的设计、材料选购、施工计划等。在具体施工过程中,需要合作家庭之间密切配合,共同监督工程进度,确保建房质量。最后,完成建房后,需要做好相关的产权登记手续,确保各家庭在宅基地上的权益。
宅基地合作建房的风险
尽管宅基地合作建房模式有诸多优点,但也存在一些风险需要引起关注。首先,合作家庭之间的利益纠纷可能会影响建房进度和质量,需要及时协商解决。其次,由于建房过程需要多方合作,管理和监督也较为复杂,需要谨慎把控。此外,宅基地合作建房的法律问题也需要引起重视,确保各项手续合法合规。
宅基地合作建房的未来发展
随着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对居住环境的要求不断提高,宅基地合作建房模式有望在未来得到进一步推广和发展。政府也应该加强政策支持,为宅基地合作建房提供更多的扶持和引导,促进其良性发展。同时,社会各方也应该共同努力,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推动宅基地合作建房模式的创新与完善,为农村地区的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四、合作建房合同纠纷
合作建房合同纠纷详解
合作建房是一种常见的商业合作模式,在房地产行业中被广泛使用。然而,由于合作建房涉及多方之间的利益关系,纠纷的发生也是不可避免的。
合作建房合同纠纷指的是在合作建房过程中,出现的涉及合同履行、权益保障等方面的争议和矛盾。下面将详细解析合作建房合同纠纷的处理和解决办法。
1. 合作建房合同纠纷的常见类型
合作建房合同纠纷可以分为多种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 合同履行不规范:包括工期延误、建筑质量问题等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 分配问题:包括项目分配不均、资源利益分配不公等问题。
- 违约问题:包括合作方违背合同约定、未履行义务等违约行为。
- 合同解除争议:当合作建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和方式。
2. 处理合作建房合同纠纷的流程
当发生合作建房合同纠纷时,各方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处理:
- 沟通协商:各方应积极沟通,寻求共同解决之道。
- 调解仲裁:如沟通无果,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仲裁机构进行调解。
- 诉讼理赔:如果调解仲裁未能解决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 执行结果:根据法律判决执行结果,一方获得赔偿或其他补偿。
3. 解决合作建房合同纠纷的建议
为了有效解决合作建房合同纠纷,以下是一些建议:
- 明确合同条款:在签订合同前,各方应明确合同条款和权益分配,避免模糊不清。
- 完善法律保障:加强对合作建房的监管,完善合作建房相关的法律法规。
- 加强沟通协商:各方在合作过程中要保持及时沟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 专业审查合同:法律专业人士应审查合同,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 依法维权:在合作建房合同纠纷中,各方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争取合理补偿。
4. 案例分析:东城区合作建房合同纠纷案
近年来,北京市东城区发生了一起合作建房合同纠纷案。该案涉及多方利益关系,涉及金额庞大。
在该案中,合作方A与B签订了合作建房合同,约定了工程进度、质量标准等内容。然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合作方A延误了工期,导致整体工程质量与预期不符。
因此,合作方B要求追究合作方A的责任,并要求合理赔偿。合作方A则表示存在项目资金紧张等因素,导致工期延误。
该案经过多次协商、调解均未能解决争议,最终合作方B提起诉讼,要求合作方A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院审理后,判决合作方A对合作方B进行补偿,并要求合作方A改正违约行为。
5. 总结
合作建房合同纠纷是商业合作中常见的纠纷类型之一。处理合作建房合同纠纷需要各方充分沟通协商,并依靠法律途径进行解决。在合作过程中,明确合同条款、加强沟通协商等措施可以有效预防纠纷的发生。
对于合作建房合同纠纷的当事人来说,应该积极维权,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对于行业监管部门来说,应加强对合作建房的监管,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为合作各方提供更好的合同保障。
五、农村合作建房怎么确权?
1、城镇户口不能登记农村房产。
第一,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第二,房屋登记办法第四章规定,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可以申请房屋登记,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六、会计团队合作技巧?
会计团队的合作主要是讲究分工明确,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原则。另外呢还要本着分工不分家的精神,学会补位。如果一个会计只做好自己的手头工作则不会得到团队的认可和配合,自己的工作也会举步维艰。分工的同时还要协作,培养好的团队氛围。
七、合作建房和集资建房有什么区别?
合作建房和集资建房有本质区别。和作建房:是几个或多个,平等相处的自然人或企业,在平等协商,相互和作的前提下,共同出资建房。至于投资与利润等由参与方协商而定。
集资建房:由一个自然人或一个单位牵头,向内部或想参与的人提出集资,建好后分红或返本带利,由集资人和投资人协商解决。但房权由发起集资人承担管理。
八、什么是税收认定的合作建房?合作建房如何征收营业税?
你说的是建筑安装业营业税,税率3%.这个税是工程预算时计算到工程款项之中的,由施工方负责交纳.
九、农村合作建房合同纠纷
农村合作建房合同纠纷了解农村合作建房合同纠纷
随着中国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关注改善自己的住房条件。在农村地区,由于土地集体所有制的特殊性质,合作建房成为了一种常见的住房改善方式。然而,农村合作建房合同纠纷也随之而来。
农村合作建房合同纠纷主要指的是农民与其他农户或合作组织在合作建房过程中因合同履行不当而引发的争议和纠纷。这些纠纷涉及到房屋拆迁、施工质量、物业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给当事人带来了诸多不便与困扰。
农村合作建房合同纠纷的产生原因
农村合作建房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由于农民的法律意识相对较低,对于合同的条款和内容理解不深,容易出现合同约定的模糊性和不明确性。其次,一些农村合作建房项目中存在以权谋私、腐败问题,导致合同的签署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再次,由于农村地区的发展相对较慢,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体系相对滞后,监管不到位也是导致农村合作建房合同纠纷频发的原因之一。
农村合作建房合同纠纷一般呈现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农民在合作建房过程中未能获得应有的利益,如房屋面积、装修标准等与合同约定不符。二是农民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未能获得公正的补偿。三是施工质量和工期未按合同约定执行。四是物业管理不到位,给农民带来一系列的问题与困扰。
农村合作建房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
针对农村合作建房合同纠纷,当事人有多种解决途径。第一种是自行协商解决。当当事人发现合同有问题时,可以先尝试与合作方进行协商,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纠纷。第二种是通过调解解决。如果自行协商不成功,当事人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调解,由专业的调解员进行调解。第三种是通过仲裁解决。当事人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仲裁员对纠纷进行公正、独立的裁决。第四种是通过诉讼解决。当事人如果坚持无法通过协商、调解和仲裁解决纠纷,可以选择将纠纷诉至法院,由法院对纠纷进行审理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在解决农村合作建房合同纠纷时,应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要了解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要充分利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政策支持,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如何预防农村合作建房合同纠纷的发生
为了有效预防农村合作建房合同纠纷的发生,关键在于加强各方的法律意识与风险防范意识。首先,农民在合作建房过程中应该加强自身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识别风险和防范能力。其次,在签订合作建房合同前,农民要仔细阅读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第三,政府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合作建房项目的监管,加强对合同的审查和指导,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最后,在合作建房过程中,各方要保持沟通畅通,随时解决问题,避免矛盾升级。
总之,农村合作建房合同纠纷给当事人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和心理困扰。为了最大程度地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加强各方的法律意识与合同管理能力至关重要。只有当农民和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加强监管和风险防范,才能够有效解决农村合作建房合同纠纷的问题,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十、宅基地合作建房纠纷
宅基地合作建房纠纷
宅基地合作建房纠纷是农村土地管理中常见的问题之一,涉及多方利益关系,往往容易引发纠纷,给当事人带来诸多困扰。在处理这类纠纷时,需要依据法律法规,遵循规定的程序,以便有效化解矛盾,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本文将就宅基地合作建房纠纷的处理方法和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介绍和分析。
宅基地合作建房纠纷的常见情形
宅基地合作建房纠纷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一、合作方对土地使用权的归属产生矛盾,双方在土地使用权和建房权益上存在分歧;二、在建房过程中,出现意见不一致,导致工程进度受阻、质量问题等;三、涉及合同履行、付款方式、分工不明确等纠纷。
宅基地合作建房纠纷的解决方法
针对宅基地合作建房纠纷,可以采取以下几种解决方法:一、协商解决。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明确权利义务,共同解决纠纷;二、法律诉讼。如协商无果,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三、调解解决。可以通过司法机构或其他调解组织进行调解,由第三方协助达成和解。
宅基地合作建房纠纷的法律规定
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针对宅基地合作建房纠纷,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处理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对宅基地合作建房纠纷的性质、责任认定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为纠纷的解决提供了依据。
结语
处理宅基地合作建房纠纷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综合运用法律、协商、调解等手段,谨慎处理,确保各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对相关法律知识有所了解,提高处理纠纷的能力和水平,避免因此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