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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工业企业会计核算的区别?

59 2024-12-26 16:45 回车巷人才网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工业企业会计核算的区别?

1,商品流通企业会计的特点与工业企业会计相比,商品流通企业会计主要有以下特点:

(1)成本计算的特殊性。产品生产成本的计算是工业企业会计核算的一项重要内容,商品流通企业由于不生产品,因而不存在产品生产成本的计算问题。

(2)存货核算的特殊性。

一方面,工业企业的存包括材料存货、在产品存货和产成品存货等,存货类别较多,而商品流通企业的存货主要是商品存货,存货类别比较单一。

另一方面,商品流通企业的商品存货的品种规格又特别多。

第二,存货入账价值的特殊性。工业企业外购的实际成本一般要包括入库前的包装费、运杂费、挑选整理费等附带成本在内;在商品流能企业,由于商品品种规格繁多,流转频率快,很难难将一笔购货附带成本合理且精确地分配至特定的一批购货,因此附带成本一般作为发生期的经营费用处理。

第三,存纲日常核算的特殊性。商品流通企业(特别是零售企业)的商品存货,为了便于销售,一般在购进时就要确定其销售价格,因而商品销售,一般在购进时就要确定其销售价格,因而商品存货的日常核算可以采用“售价金额核算法”,即在“库存商品”账户核算商品的售价,商品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通过“进销差价”账户核算,期末再将进销差价在已销商品与期末结存商品之间进行分配,以确定本期销售商品成本与期末结存商品的成本。

2,与其他行业会计相比,施工企业会计主要有以下特点:

(1)分级核算。由于施工企业生产具有流动性大、施工生产分散、地点不固定等特点,为了使会计核算与施工生产有机地结合起来,直接反映施工生产的经济效果,需要采用分级核算、分级管理的办法,以避免集中核算造成会计核算与施工生产相脱节的现象。

(2)分别计算每项工程的特点,因而要求施工企业会计按照每项工程分别进行成本核算。即要求采用“定单成本计算法”,并使实际成本与预算成本的计算口径相一致,以便于分析考核。

(3)工程成本核算与工程价款结算的分段性。由于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周期比较长,如果等到工程全部完工后才进行成本核算的价款结算,施工企业就要垫支大量资金,给施工企业的资金周转带来困难,而且不利于正确反映各项的经营成果。

3,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的特点:

产品生产的时间很长,其生产的房屋作为产成品,不是做为固定资产核算,此外还使用一些特殊科目。

房地产企业会计可能会更加突出的是资金的运用和税负的筹划。 因为房地产企业的产品金额巨大且关系到一个城市的规划和建设,开发需要的资质和许可证的取得是有其明显的行业特点的;其建设期一般都超过1年或接近1年,销售的时点需要得到监管部门的特别批准,因为最大的投入是土地,而取得土地的方式只能通过招标的形式,招标是要求提供相当金额的投标保证金,那么资金的运作是财务部门必不可少的筹划内容。 由于房地产企业的预收账款即要在收款当期即缴纳营业税等流转税,在确认了收入的当期,估计所对应的房产成本,在此基础上估计应缴纳的所得税,对于成本的估计金额直接影响了相应期间的所得税的计缴金额,所以对于总体成本的估计(取决于对所有签订以及拟签订的有关成本的合同)就显得格外重要。自然,相关对于估计数对所纳税额的影响也是必须考虑清楚的。 但在所有税种中,对房地产企业影响最大的土地增值税的筹划,必须详细阅读《土地增值税》的计税方式不同给企业带来的影响数的差异,而在项目开始时和进行中是需要不断思考的。

因此,施工企业要按照“已完工程”(即已完成预算定额规定的全部工程)分期计算预算成本和实际成本,并与建设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的结算。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工业企业会计核算中的区别?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工业企业会计核算的区别在成本核算,房开企业成本是一个建设周期即:从项目拿地到经过开发建设,产品交付使用时再进行成本核算;工业企业按生产周期,一般一个月核算一次成本.

三、房地产的开发流程?

报建程序:

1、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建设工程项目登记表。

2、按登记表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登记表。

3、将登记表报送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

4、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登记表并交验立项批准文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投资许可证及资金证明。

5、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代理机构审核签署意见后,发还建设单位项目登记表,进入施工图文件审查程序。

四、房地产开发的概念?

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为了实现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包括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而从事的土地开发和房屋建设等行为的总称。房地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及其附带的各种权益。房地产由于其自己的特点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在经济学上又被称为不动产。

房地产行业一直是社会的热点行业,房地产行业也从原来的建筑业脱离出来,成为国家的支柱产业。房地产业是指通过市场机制从事房地产投资、开发、建设、销售、出租、管理、服务、咨询等项目的产业,具体可分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经纪、房地产管理(物业管理)、二手房交易的经营管理等行业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是房地产业的主要内容,也有其特殊的行业特征。

房地产行业是一个资源整合型行业,开发流程长、资金密集,精装住宅从拿地到交房一般开发周期为22~26个月,商业地产则更长,商业地产行业内以速度取胜的万达,从拿地到开业的开发周期为18个月以上,这已是行业的速度标杆,普通商业地产的开发商的开发周期为3~5年。

房地产行业另一个显著的特征是涉及行政主管部门多,基本上涉及了所有的行政主管部门,其中房地产开发的许多重要节点与里程碑都是以行政部门的审批文件为依据的。掌握财税从掌握业务开始,一个不了解业务的财税人员不可能成为优秀的财税人员,了解房地产开发业务需要从了解房地产开发流程开始。

五、房地产开发的特点?

1、房地产位置的固定性:土地是自然生成物,位置不可移动,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因此决定房屋不可移动、固定性,使房地产受地理位置的限制;

2、地域差别性:每一个地区或者同一地区不同位置的房地产价值也不相同;

3、房地产的高质耐久性;

4、房地产具有保值、增值性,前提是国家的政局稳定,由土地性质决定,土地有限、不可再生,但人们对土地的需求日益增大、增加,物以稀为贵,房地产作为龙头产业,税收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0%。

六、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形式是哪些?

所谓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新会计准则主要规范三类投资性房地产: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并明确指出自用房地产和作为存货的房地产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的范围。

新企业会计准则对采用公允价值核算投资性房地产做了以下规定。

1.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应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第一,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第二,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合理的估计。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2006) 财会[2006]3号 2006-2-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第三条 本准则规范下列投资性房地产: (一)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二)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三)已出租的建筑物。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一)自用房地产,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 (二)作为存货的房地产。 第五条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企业代建的房地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租金收入和售后租回,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第二章 确认和初始计量 第六条 投资性房地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与该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七条 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一)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二)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三)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 第八条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满足本准则第六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不满足本准则第六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章 后续计量 第九条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但本准则第十条规定的除外。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建筑物的后续计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土地使用权的后续计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第十条 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二)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第十一条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二条 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处理。 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 第四章 转换 第十三条企业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其他资产或者将其他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一)投资性房地产开始自用。 (二)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改为出租。 (三)自用土地使用权停止自用,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 (四)自用建筑物停止自用,改为出租。 第十四条在成本模式下,应当将房地产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第十五条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应当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六条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 第五章 处置 第十七条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应当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 第十八条 企业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发生投资性房地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六章 披露 第十九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种类、金额和计量模式。 (二)采用成本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或摊销,以及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 (三)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和方法,以及公允价值变动对损益的影响。 (四)房地产转换情况、理由,以及对损益或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五)当期处置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其对损益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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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案例分析

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案例分析

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是财务领域的一个重要分支,涉及到多方面的财务信息处理和报告。本文将通过一个具体案例分析,探讨房地产企业在会计核算方面的相关问题和挑战。

背景介绍

假设一个房地产企业经营多年,拥有多个在建和已完工项目。该企业在不同阶段会涉及土地收购、开发、销售等活动,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以满足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的需求。

土地收购阶段

房地产企业进行土地收购时,首先需确定土地成本。这包括土地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开发前的规划设计费用等。企业应该将这些成本合理分配到后续开发项目中,同时注意确认是否存在未来增值税的风险。

开发阶段

在项目开发阶段,房地产企业会涉及建筑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用等多项支出。会计核算时,企业需要按照规定的会计政策和准则将这些支出进行合理确认和摊销,确保反映项目的实际成本和价值。

销售阶段

当项目完工准备销售时,房地产企业需要考虑计提预计销售成本和费用的问题。同时,企业应当注意在销售收入确认和相关税费计提上的会计处理,以便及时反映项目销售情况和盈利水平。

税务筹划

房地产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还需考虑税务筹划的因素。通过合理的税务规划,企业可以有效减少税负,提升盈利水平。但在这个过程中,企业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避免不当税务行为引发的风险。

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管

除了满足税务要求,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也需要满足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的需要。通过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企业可以更好地监控经营情况,规范经营行为,也能提高对外部利益相关方的透明度和信任度。

结论

通过以上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案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房地产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包括土地成本确认、项目支出摊销、销售收入确认等。合理的会计核算能够帮助企业更好地管理财务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

八、房地产租赁会计核算全方位指南

房地产租赁是房地产行业中一个重要的细分领域,涉及房屋出租、管理等多个环节。作为房产租赁公司的会计人员,准确掌握相关会计科目的设置和核算方法是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本文将从房产租赁公司的整体业务流程出发,详细梳理各个会计科目的设置和核算要点,帮助相关从业人员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一、房产租赁公司的业务流程

房产租赁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

  • 房源管理:包括房源的获取、维修、出租等全流程管理
  • 租赁服务:为租户提供房源信息、租赁合同签订、收租等服务
  • 财务管理:包括租金收支、成本费用核算、税务申报等
  • 其他配套服务:如中介服务、装修服务等

二、房产租赁公司常见会计科目

根据上述业务流程,房产租赁公司主要涉及以下会计科目:

1. 资产类科目

1.1 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反映公司持有的现金及随时可以转换成现金的各种货币资金。 1.2 应收账款:反映公司应收取的租金、中介服务费等款项。 1.3 其他应收款:反映除应收账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款项,如押金、备用金等。 1.4 存货:反映公司持有的装修材料、办公用品等。 1.5 固定资产:反映公司拥有的房屋建筑物、电子设备、办公设备等长期资产。 1.6 无形资产:反映公司拥有的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

2. 负债类科目

2.1 应付账款:反映公司应支付的各种采购款项和费用。 2.2 应付职工薪酬:反映公司应付给职工的各项薪酬。 2.3 应交税费:反映公司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 2.4 其他应付款:反映除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以外的其他各种应付款项,如押金、代收款等。

3. 收入成本类科目

3.1 主营业务收入:反映公司主营业务活动的租金收入。 3.2 其他业务收入:反映公司除主营业务外的其他收入,如中介服务费等。 3.3 房屋维修费:反映公司发生的房屋维修及物业管理费用。 3.4 人工成本:反映公司发生的职工薪酬等人工成本。 3.5 折旧摊销:反映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折旧和摊销费用。 3.6 管理费用:反映公司发生的除人工成本、折旧摊销以外的其他管理费用,如办公费、差旅费等。

三、会计核算要点

掌握好上述会计科目的设置和核算方法是房产租赁公司会计工作的基础。在实际核算过程中,需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 租金收入的确认和核算

租金收入是房产租赁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需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在合同期内按期平均确认收入。同时,还需关注应收未收的租金,及时记录为应收账款。

2. 房屋维修费用的核算

房屋维修费用包括房屋日常维护、大修等,应根据实际发生情况计入相应的成本科目。同时,还需关注维修费用的归集和分摊,合理分摊到各项目或房源。

3. 固定资产的折旧

房产租赁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电子设备等,需要按照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定期计提折旧费用。

4. 租赁业务相关税费

房产租赁业务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多项税费,需要关注相关税收政策的变化,准确计算缴纳。

总之,掌握好房产租赁公司的主要会计科目及其核算要点,有助于会计人员更好地开展日常工作,为公司财务管理提供有力支撑。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九、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服务的区别?

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服务的意思是一样的,没有本质的区别,都是属于第三产业,如果非要区别那就是名字的区别。首先房地产是一个大的行业,房地产有上中下游的产业,那么房地产的开发,我们一般是叫开发商,开发商就是修房子的商人,比如这个小区是某某开发商修建的,而房地产服务商是指物业或者房屋中介都是和房地产相关的服务,说实话房地产开发商也是属于服务业。

十、房地产开发成本与房地产开发费用的区别?

房地产开发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土地的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等。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 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2.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

3.建筑安装工程费。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4.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信、照明、 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

5.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

6.开发间接费用。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 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房地产开发费用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期间费用,即: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根据现行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这三项费用作为期间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