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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计提税金及附加?

64 2024-10-25 02:37 回车巷人才网

一、怎样计提税金及附加?

1、计提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2、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3、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营业税

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城建税

营业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

二、税金及附加明细科目?

税金及附加是损益类科目,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具体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辆购置税等。

三、计入税金及附加的科目?

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如: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等

四、税金及附加是几级科目?

税金及附加是一级科目,可以设置明细科目,比如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相关二级科目。

税金及附加是损益类科目,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具体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辆购置税等。

期末结转后税金及附加科目应该没有余额。

基本账务处理:

1.应交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资源税等

(1)计算确认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

(2)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

(3)期末结转到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税金及附加

2.印花税(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

借: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五、计提税金及附加怎么算?

税金及附加,主要包含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其中:城建税按照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的7%、5%、1%(市区、县城和镇、其他地区)缴纳。教育费附加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的3%缴纳;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的2%缴纳。

六、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

主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税金。此部分税金可以税前扣除。营业税是根据主营业务收入*税率(行业不同税率有点差异,一般是5%)计算的;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是根据增值税额*相应的税率计算的,下面是税率:

城建税---增值税额*0.05(县级)

---增值税额*0.07(县级市以上)

教育附加------增值税额*0.03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额*0.02

分录:计提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 应交税金-城建税

应交税金-教育附加

应交税金-地方教育附加

缴纳时:

借: 应交税金-城建税

应交税金-教育附加

应交税金-地方教育附加

贷:银行存款

七、教育税金及附加怎么算?

教育税金及附加是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分别以增值税、消费税合计数进行计算缴纳,其税率为3%,即教育税金及附加=(应交增值税+消费税)*3%,地方教育费附加=(应交增值税+消费税)*2%。

八、如何计算营业税金及附加?

依据财会[2016]22号文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

税金及附加反映企业经营的主要业务应负担的消费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纳增值税税额+实纳消费税税额)×适用税率

教育费附加=(实纳增值税+实纳消费税)×3%

资源税=销售额×适用的比例税率

九、缴纳税金及附加分录?

税金及附加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资源税

—应交房产税

—应交车船税

—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期末结转到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税金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土地增值税(注意)、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辆购置税等。

十、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的税金有哪些?

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1、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没有了营业税,也就没有营业税的核算了,所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

2、新“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内容: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特别提醒:以前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等科目核算,不在“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