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凭证保管原则?
(1)会计凭证应定期装订成册,防止散失。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时,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若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车票丢失,则应由当事人写明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2)会计凭证封面应注明单位名称凭证种类凭证张数起止号数年度月份会计主管人员装订人员等有关事项,会计主管人员和保管人员应在封面上签章。
(3)会计凭证应加贴封条,防止抽换凭证。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使用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盖章。
(4)原始凭证较多时,可单独装订,但应在凭证封面注明所属记账凭证的日期编号和种类,同时在所属的记账凭证上应注明“附件另订”及原始凭证的名称和编号,以便查阅。
(5)严格遵守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要求,期满前不得任意销毁。
二、会计凭证保管由谁保?会计凭证保管由谁保管?
会计凭证一般先由会计保管。会计凭证装订成册后,应由专人负责分类保管,年终应登记归档。当年形成的会计凭证,在会计年度终了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若未设立档案机构,则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又称为单据,是在经济业务最初发生之时即行填制的原始书面证明,如销货发票、款项收据等。记账凭证又称为记账凭单,是以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为依据,按照经济业务的事项的内容加以归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凭证。在月末结账前公司的报销票据等应是在会计手中。因为出纳、会计主管一般是不留票据,所有入账的原始凭证都应该全部移交给会计。会计要根据原始凭证做账,这些原始凭证就是各种票据,出纳支付款项时根据审核后原始凭证支付,这些票据最终还是要到会计手中做账的。每次报销完以后,出纳就应该把单子给会计,以便会计可以及时做账。
三、账册原始凭证丢失谁负责?
帐册账册和原始记账凭证是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会计资料,如果发生丢失的,要根据账册原始凭证的保管状态区分责任。
如果所丢失的账册和原始凭证是在财务部门保管,尚未和档案管理部门办理移交的,由财务部门具体保管人(一般由经费会计保管)负责,如果已经移交档案部门,责任由档案保管人负责。
四、历史凭证由谁保管?
历史凭证一般由国家文化部辖下的文物管理局、国家历史博物馆和国家社会科学院管理、保管。
五、凭证保管交接流程?
第一阶段,交接准备。
交接准备分六个方面:
1、将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处理完毕;
2、将尚未登记账目的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出纳人员名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种资科,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将要办理移交的账簿、印鉴、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物品等内容列清;实行电算化的单位,移交人员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数据盘磁带等内容;
5、出纳账与现金和银行存款总账核对相符,现金日记账余额要与库存现金一致,银行存款日记账金额要与银行对账单一致;
6、在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扉页的启用表上填写移交日期,并加盖名章。
第二个阶段,移交过程。
出纳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替人员移交清楚。接替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具体要求是:
1、库存现金要根据日记账余额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查清;
2、有价证券要根据备查簿余额进行点收,若出现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要按账面金额交接;
3、出纳账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须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上注明由移交人负责;
4、银行存款账户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一致,出纳人员在办理交接前,须向银行申请打印对账单,如存在有未达账项,还需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整相符;
5、接交人员按移交清册点收应由出纳人员保管的其他财产物资,如财务章、人名章、收据、空白支票、科目印章、支票专用章等;
6、实行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据无误后,方可交接。
第三阶段,交接后有关事宜。
1、出纳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盖章,要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2、接交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3、移交清册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持一份,存档一份。
六、个人独资企业注销后账册谁保管?
个人独资企业在注册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后,由于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只有个人自己,所以,个人独资企业注销后,企业的一切财物均由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自己保管,这当中也包括个人独资企业的帐册。个人独资企业注销,企业的财务人员也不再存在,企业的帐册,只能交由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保管。因此,个人独资企业注销后,帐册由投资人保管。
七、会计凭证如何保管谁有保管义务?
会计凭证由会计保管。
出纳不保管会计凭证的,一般出纳付款后根据记账凭证记完怅就应把凭证转予会计然后会计再据以记账。月终会计把所有的凭证装订成册存入档案柜,以便以后查寻,年度终了,凭证再在会计部门保管一年(不是2年)转入你单位档案保管部门保管。没有档案保管部门的,会计部门继续负责保管此凭证。
八、会计法凭证的规格要求?
1.原始凭证的名称2.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3.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4.经济业务的基本内容,包括数量、单价、和金额等5.填制单位和有关人员的签章
九、会计凭证怎么保管?
保证会计凭证的安全与完整是全体财会人员的共同职责,在立卷存档之前,会计凭证的保管由财会部门负责。保管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会计凭证应及时传递,不得积压。记账凭证在装订成册之前,原始凭证一般是用回形针或大头针固定在记账凭证后面,在这段时间内,凡使用记账凭证的财会人员都有责任保管好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使用完后要及时传递,并且要严防在传递过程中散失。 (2)凭证在装订以后存档以前,要妥善保管,防止受损、弄脏、霉烂以及鼠咬虫蛀等。 (3)对于性质相同,数量过多或各种随时需要查阅的原始凭证,如收、发料单,工资卡等,可以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记账凭证种类、日期、编号,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和原始凭证的名称及编号。 (4)各种经济合同和涉外文件等凭证, (5)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和个人经本单位领导批准调阅会计凭证,要填写“会计档案调阅表”,详细填写借阅会计凭证的名称、调阅日期、调阅人姓名和工作单位、调阅理由、归还日期、调阅批准人等。调阅人员一般不准将会计凭证携带外出。需复制的,要说明所复制的会计凭证名称、张数,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后在本单位财会人员监督下进行,并应登记与签字。 (6)会计凭证装订成册后,应由专人负责分类保管,年终应登记归档。
十、怎样保管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可以按照发生业务的顺序,在凭证右上角每月按从1到顺次往下编号。
1.每月按照凭证序号装订成册。凭证封面写凭证编号,并注明第几册,共几册。
2.每月的进项抵扣联认证后装订一起,备查用。
3.每月拿着增值税进项联去税局认证,通过的可以抵扣,未通过的退回放置。
4.凭证装订好后按顺序排列放在文件柜中,要保存15年。 凭证的装订: 装订就是将一札一札的会计凭证装订成册,从而方便保管和利用。
装订之前,要设计一下,看一个月的记帐凭证究竟订成几册为好。
每册的厚薄应基本保持一致,不能把几张应属一份记帐凭证附件的原始凭证拆开装订在两册之中,要做到既美观大方又便于翻阅。
一本凭证,厚度一般以1.5一2.0厘米为宜。过薄,不利于戳立放置;过厚,不便于翻阅核查。
凭证装订的各册,一般以月份为单位,每月订成一册或若于册。
凭证少的单位,可以将若干个月份的凭证合并订成一册,在封皮注明本册所含的凭证月份。
由于原始凭证往往大于记账凭证,从而折叠过多,这样一本凭证就显得中间厚,装订线的位置薄,订出的一本凭证象条鱼一样。
这时可以用一些纸折成许多三角形,均匀地垫在装订线的位置。
这样的装订出来的凭证就显得整齐了。
装订前,要以会计凭证的左上侧为准,放齐,准备好铁锥、装订机或小手电钻,还有线绳、铁夹、胶水、凭证封皮、包角纸。 下面介绍一种角订法:
(1)将凭证封皮和封底裁开,分别附在凭证前面和后面,再拿一张质地相同的纸(可以再找一张凭证封皮,裁下一半用,另一半为订下一本凭证备用)放在封皮上角,做护角线。
(2)在凭证的左上角画一边长为5厘米的等腰三角形,用夹子夹住,用装订机在底线上分布均匀地打两个眼儿。
(3)用大针引线绳穿过两个眼儿,如果没有针,可以将回形别针顺直,然后两端折向同一个方向,折向时将线绳夹紧,即可把线引过来,因为一般装订机打出的眼儿是可以穿过的。
(4)在凭证的背面打结。线绳最好把凭证两端也系上。
(5)将护角向左上侧面折,并将一侧剪开至凭证的左上角,然后抹上胶水。
(6)向上折叠,将侧面和背面的线绳扣粘死。以上参见下图。
(7)待晾干后,在凭证本的侧脊上面写上“某年某月第几册共几册”的字样。
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签名或者盖章。现金凭证、银行凭证和转帐凭证最好依次顺序编号,一个月从头编一次序号,如果单位的凭证少,可以全年顺序编号。 目前,有的帐簿商店有一种传票盒,将装订好的凭证装入盒中码放保管,显得整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