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并财务报表内容怎么合并?
合并有以下两种情况: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应以其账面价值并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以合并方的资本公积为限,在所有者权益内部进行调整,将被合并方在合并日以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自资本公积转入留存收益。
合并方在编制合并日的合并利润表时,应包含合并方及被合并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的净利润,双方在当期所发生的交易,应当按照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原则进行抵消。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应按照合并成本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或者营业外收入。
二、合并会计报表汇总程序?
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再相互结合的程序。
三、合并会计报表是什么?
指由母公司将所有子公司的财务数据编制到一起,合并报表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损益表、合并现金流量表或合并财务状况变动表等。合并报表可向报表使用者提供公司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哪些合并需要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控股合并。
分析如下 A. 创立合并 两个公司变成了一个新的公司,只需要编制新公司的单独报表。B. 控股合并 母公司控制子公司,分别属余两个不同的法人主体,站在集团的角度,需要编制整个集团的报表,这就是合并报表。C. 吸收合并 一个公司把另一个公司吸收了,被吸收的公司法人资格不存在,只有吸收方的资格存在,所以编吸收方的单独报表即可。(类似于创立合并)五、企业合并会计和合并财务报表异同?
你说的情况是企业并账和并表的关系,这两种情况的相同点是,无论并账或并表都是在同一法人单位进行。
不同点是,并账业务是在会计年度把两个单位的账务完全划转,并入其一,然后按合并账务制作会计报表。
并表业务是账务不合并,只是把两个单位的报表进行合并。无论哪种形式,最后的总报表都是一样的。
六、会计报表输出的内容?
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或者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除资产负债表外,还有收入支出表、事业支出明细表、经营支出明细表。
会计报表按编制时间可分为月报表、季报表、半年报表和年报表。
会计报表按报送对象不同,可分为对内报表和对外报表。内部管理所需会计报表的数量、内容、格式和报送时间,由单位自行制定;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种类、格式、指标内容、编制时间等,均应执行国家有关会计制度的统一规定。
七、会计季报表有哪些内容?
财务报表中的季报表按如下方式填列:
利润表:分为两列--本期发生额和累计发生额,本期发生额指的是这个季度的损益情况,累计发生额是年初到季度末的累计额.例如7月申报第二季度利润表,则本期发生额填4-6月的,累计填1-6月的即可.
资产负债表:同样是两列--期初余额和期末余额,这里的期间指的是本季度,以7月申报为例,本期间就是4-6月份.申报时,期初余额填3月末4月初各科目余额,期末余额填6月末余额.
注:通常上个季度报表内数据在税务局网站上可以查询得到,相关数据可直接复制.
季度财报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我们接触到比较多的可能是前两者,其中因为是季度,所以就是三个月的数据,累计发生额就是从1月到现在的.
八、面试有关合并报表的问题?
如果对合并报表的处理没有实际操作过,可以说进行过相关方面的学习,并说明你的理解。合并报表处理的原理是: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业务放在整个企业集团的角度看,实际相当于企业内部资产的转移,没有发生损益,而在各自的财务报表中分别确认了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该编制调整分录和抵销分录将有关项目的影响予以抵销。
一般常见的抵销包括:与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项目直接有关的抵销处理;与企业集团内部债权债务项目有关的抵销处理;与企业集团内部购销业务有关的抵销处理;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减值准备的抵销。希望帮助到你。
九、会计报表附注包括哪些内容?会计报表附注包括?
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主要包括:
1、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等信息;
2、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包括会计年度、计量属性、记账本位币及列报货币;
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企业应以文字和数字描述相结合形式,尽可能以列表形式披露重要报表项目的构成或当期增减变动情况,并且报表重要项目的明细金额合计,应当与报表项目金额相衔接;
7、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包括或有和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等;
8、其他有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评价企业管理资本的目标、政策及程序的信息。
十、合并会计报表对哪些报表进行合并?是否是简单的相加?
合并财务报表不是简单的相加,对一些科目需要进行合并调整,主要是对一些内部交易的调整 主要包括以下部分: 合并范围 第六条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 第七条 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 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 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 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第八条 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满足下列 条件之一的,视为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 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 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一)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 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二)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 政策。 (三)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 (四)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 第九条 在确定能否控制被投资单位时,应当考虑企业和其他企 业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的当期可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的 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3 第十条 母公司应当将其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 范围。 第三章 合并程序 第十一条 合并财务报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 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 资后,由母公司编制。 第十二条 母公司应当统一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使子公司 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保持一致。 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母公司的 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 公司的会计政策另行编报财务报表。 第十三条 母公司应当统一子公司的会计期间,使子公司的会计 期间与母公司保持一致。 子公司的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期 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期 间另行编报财务报表。 第十四条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除了应当向母公司提 供财务报表外,还应当向母公司提供下列有关资料:
(一)采用的与母公司不一致的会计政策及其影响金额; (二)与母公司不一致的会计期间的说明; 4 (三)与母公司、其他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所有内部交易的相关资 料; (四)所有者权益变动的有关资料; (五)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所需要的其他资料。 第一节 合并资产负债表 第十五条 合并资产负债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 表为基础,在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后,由母公司合并编制。 (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 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应当相互抵销,同时抵销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减 值准备。 在购买日,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 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差额,应当在商誉项目列示。商誉发生减 值的,应当按照经减值测试后的金额列示。 各子公司之间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子公司对母公司的长期股权 投资,应当比照上述规定,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或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二)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的债权与债务项目应当 相互抵销,同时抵销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和债券投资的减值准备。 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的债券投资与应付债券相互抵 5 销后,产生的差额应当计入投资收益项目。 (三)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下同)或其他方式形成的存货、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无 形资产等所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应当抵销。 对存货、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等计提的跌 价准备或减值准备与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相关的部分应当抵销。 (四)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其他内部交易对 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应当抵销。 第十六条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应当作为 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 权益”项目列示。 第十七条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 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 时,不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第十八条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 时,不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第二节 合并利润表 第十九条 合并利润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利润表为基础, 在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利润 6 表的影响后,由母公司合并编制。 (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销售商品所产生的营业 收入和营业成本应当抵销。 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销售商品,期末全部实现对外 销售的,应当将购买方的营业成本与销售方的营业收入相互抵销。 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销售商品,期末未实现对外销 售而形成存货、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的, 在抵销销售商品的营业成本和营业收入的同时,应当将各项资产所包 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予以抵销。 (二)在对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销售商品形成的固 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所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进行抵销的同时,也 应当对固定资产的折旧额或无形资产的摊销额与未实现内部销售损 益相关的部分进行抵销。 (三)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对方债券所产生的 投资收益,应当与其相对应的发行方利息费用相互抵销。 (四)母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对方长期股权投资 的投资收益应当抵销。 (五)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其他内部交易对 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应当抵销。 第二十条 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应当 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第二十一条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 7 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应当分别下列情 况进行处理: (一)公司章程或协议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并且少数股东 有能力予以弥补的,该项余额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二)公司章程或协议未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的,该项余额 应当冲减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该子公司以后期间实现的利润,在弥 补了由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所承担的属于少数股东的损失之前,应当全 部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第二十二条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 子公司,应当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 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应当将该子公司购买日 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第二十三条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应当将该子公司期 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第三节 合并现金流量表 第二十四条 合并现金流量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现金流 量表为基础,在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 易对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后,由母公司合并编制。 本准则提及“现金”时,除非同时提及现金等价物,均包括现金和 8 现金等价物。 第二十五条 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当期以现金投资或收购 股权增加的投资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当抵销。 (二)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当期取得投资收益收到 的现金,应当与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相互抵销。 (三)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以现金结算债权与债务 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当抵销。 (四)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当期销售商品所产生的 现金流量应当抵销。 (五)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应当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相互抵销。 (六)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当期发生的其他内部交 易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当抵销。 第二十六条 合并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可以根据合并资产负债 表和合并利润表进行编制。 第二十七条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 子公司,应当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 并现金流量表。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应当将该子公司购买日 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9 第二十八条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应当将该子公司 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第四节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二十九条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为基础,在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 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后,由母公司合并编 制。 (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 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各子公司之间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子公司对母公司的长期股权 投资,应当比照上述规定,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或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二)母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对方长期股权投资 的投资收益应当抵销。 (三)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其他内部交易对 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应当抵销。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也可以根据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利润 表进行编制。 第三十条 有少数股东的,应当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 “少数股东权益”栏目,反映少数股东权益变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