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融资租赁中的直租会计分录?
融资租赁中的会计分录
1、取得融资租赁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款
银行存款
2、支付租金时:
借: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款
贷:银行存款
3、支付财务费用时: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二、融资租赁业务中,经营租赁和直租有什么区别?
关于这个问题,经营租赁和直租是融资租赁业务中常见的两种租赁方式,它们的区别如下:
1.租赁对象不同:经营租赁的租赁对象通常是生产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等,而直租的租赁对象则更多地涉及到房地产、汽车等大型资产。
2.租期不同:经营租赁的租期通常比直租短,一般为1-5年,而直租的租期则更长,通常为5-15年。
3.租金计算方式不同:经营租赁的租金计算方式通常是根据租赁设备的折旧率和使用年限来计算,而直租的租金则通常是按照每月固定金额来计算。
4.购买选择权不同:经营租赁通常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租赁期满后,租赁方可以选择续租、归还或者购买设备,而直租则通常包含购买选择权,租赁期满后,租赁方可以选择购买租赁对象,以便继续使用。
总体来说,经营租赁更注重租赁期内的使用效益,而直租更注重租赁期满后的资产所有权。
三、汽车租赁的营业范围(非融资租赁牌照)能否经营以租代购业务?
汽车租赁公司,全称应该是汽车经营性租赁公司,只需在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即可。汽车融资租赁公司归属银保监会监管。营业执照需要准入核准审批后才能在工商局注册。
【以租代购】合规的称谓是汽车融资租赁业务。是属于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之一,融资租赁公司业务广泛,也有专门做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的,比如宝马下面的先锋融资租赁公司。
在国内,只有持牌的融资租赁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才可以做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现在这两类公司都归银保监会监管了。2018年4月20日以前融资租赁公司是归商务部管辖。
在国外,汽车经营性租赁公司2005年之后才尝试作为辅业,开展部分汽车融资租赁业务,但在国内是不允许的。除非成立独立的融资租赁公司或是金融租赁公司。
国内所谓的“以租代购”业务原本就是民间资本为了做此类业务规避监管而流行起来的说法。只不过一些融资租赁公司不了解这个说法起源,做业务也有这么说的。
至于国内专门做以租代购业务的民间公司或互联网金融平台,因为不合规,仅被视为民间借贷,法律上有瑕疵。迟早会主动或被动转型成为融资租赁公司。
银保监会监管的汽车金融公司是专门做此类汽车分期贷款业务的,所以不适用“以租代购”的说法。
补充说明下相关历史背景。
【融资租赁】、【金融租赁】以及香港称作的【财务租赁】,其英文名称实际上是同一个词汇。即financial leasing/finance lease/finance leasing。
【经营性租赁】出自英文直译operating lease,国内也有人称之为【传统租赁】,用词表达值得商榷。
十几年前,银监会和商务部都在争夺对融资租赁公司的最终监管权,存在竞争关系,当年的银监会曾允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券商等辖属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可以做融资租赁业务。由于专业属性问题,这些公司要么仅成立一个专门的融资租赁部门作尝试,要么就直接自己建立融资租赁公司或收购融资租赁公司完成金融控股集团布局。
银监会一开始出于控制经营风险等考虑,90年代后期至2005年曾经是不允许银行成立金融租赁公司做融资租赁业务的。只是WTO世贸组织谈判时约定2005年过渡期过后中国将开放外商独资的融资租赁公司。之后银行以工银租赁、国银租赁才开始纷纷成立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
汽车金融公司也是最早一批外资汽车厂商申请的,比如丰田汽车金融、日产汽车金融、大众汽车金融公司等。
【以租代购】是国内民间资本顺应市场潮流而自发兴起的业务。不少人不知道国外也有同样业务,有意思的是这类业务中国并不落后,相差不到十年的光景。
四、会计核算中融资租赁业务原则?
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虽然在法律形式上资产的所有权租赁期间仍然属于租出人,但由于资产的租赁期基本上包括了资产的有效使用期限,承租企业实质上获得了租赁资产所能提供的主要经济利益,同时承担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有风险。因此,承租企业应将融资租入资产作为一项固定资产入账,同时确认相应的负债,并采用与自有应计提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来确定,而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入账核算,两者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五、融资租赁会计实务?
1.租赁期开始日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孰低)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最低租赁付款额) 折现率的确定(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其折现率可按下列顺序确定)。 ①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 ②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 ③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2.初始直接费用的处理——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
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直接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3.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的处理——按实际利率法分摊。
六、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是怎样的?
答:贵公司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向融资公司出售固定资产时,资产的所有权和与其相关的风险都没有转移,相关折旧也由贵公司扣除。实质上属于以等额还款方式向融资公司贷款。贵公司的会计处理可适当简化,分录如下: 租赁开始日 向融资公司出售资产 借:固定资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在用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 支付租金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计提融资租赁资产的折旧 借:管理费用等相关科目 贷:累计折旧 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期满时 借:固定资产——在用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固定资产。
七、商用车融资租赁为什么要用售后回租的形式而非直租?
售后租回是指企业(卖方兼承租人)将资产转让给其他企业(买方兼出租人),并从买方兼出租人租回该项资产的业务。这种商业模式一般是承租人缺少足够的自由资金,融资租赁公司借钱给承租人购买设备,按期收回利息和本金。就像按揭贷款买房一样,只是银行变成了融资租赁公司。
汽车类售后租回交易,一般有客户、汽车销售商、融资租赁公司或银行三方参与,汽车销售商将车辆卖给客户,客户再与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车辆的售后租回业务(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售后租回所得款项用于支付汽车经销商购车款,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定期支付本金和利息。这种关系有以下优点:
1、客户更熟悉车辆,能够买到价廉物美的车辆,更是适合自己的车辆,售后服务简单,销售合同简单、易履约。
2、三方关系属于一种松耦合关系,便于后期业务便变更,三方风险可控,特别是降低了融资租赁公司的风险。
3、融资租赁公司变相实现向承租人的贷款业务,无需抵押和授信,业务更加简单、高效。
4、方便不动产登记,租期结束后不用进行不动产转移登记,节约成本。
5、车辆购买的增值税能在承租人及时抵消,推迟承租人的所得税缴纳时点,进一步降低资金压力。
租赁准则要求:售后租回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并区别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卖方兼承租人应当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买方兼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买方兼出租人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本准则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卖方兼承租人不终止确认所转让的资产,而应当将收到的现金作为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进行会计处理。买方兼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而应当将支付的现金作为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进行会计处理。
承租人与融资租赁公司的售后租回业务一般采用融资性售后租回,融资性售后租回不属于销售,卖方兼承租人不终止确认所转让的资产,买方兼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
更多内容请参阅《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售后租回交易及【例58】的会计处理http://www.yunduancw.com/newrule/newrule.jsp
八、融资租赁会计处理实例?
掌握了这个题目 这部分你才算可以通过了啊
【计算题】20×5年12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向乙公司租入塑钢机一台。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租赁标的物:塑钢机。
(2)租赁期开始日:20×5年12月31日。
(3)租赁期:20×5年12月31日~20×8年12月31日,共36个月。
(4)租金支付:自20×6年1月1日每隔6个月于月末支付租金150 000元。
(5)该机器的保险、维护等费用均由甲公司负担,估计每年约1000元。
(6)该机器在20×5年12月1日的公允价值为700 000元。
(7)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为7%(6个月利率)(乙公司租赁内含利率未知)。
(8)甲公司发生租赁初始直接费用1000元。
(9)该机器的估计使用年限为8年,已使用3年,期满无残值。承租人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10)租赁期届满时,甲公司享有优惠购买该机器的选择权,购买价为100元,估计该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为80 000元。
(11)20×6年和20×7年两年,甲公司每年按该机器所生产的产品——塑钢窗户年销售收入的5%向乙公司支付经营分享收入。
(1)20×5年12月31日(租赁期开始日)
① 判断租赁类型
本例存在优惠购买选择权,优惠购买价100元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80000元,所以在租赁开始日(20×5年12月1日),即20×5年12月1日就可合理确定甲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符合第2条判断标准;另外,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为715 116.6元(计算过程见后)大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90%即630000元(700000元×90%),符合第4条判断标准。所以这项租赁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② 计算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定租赁资产入账价值
最低租赁付款额=150000×6+100=900 100(元)
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150 000×(P/A,7%,6)+ 100×(P/S,7%,6)=715 116.6(元)>700 000(元)
根据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孰低原则,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应为其公允价值700 000元。
③ 计算未确认融资费用
未确认融资费用=最低租赁付款额-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900100-700 000
=200100(元)
④ 将初始直接费用1000元计入资产价值,则甲公司融资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为700000+1000=701000(元)。
会计分录
20×5年12月31日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701 000
未确认融资费用 200 100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900 100
银行存款 1 000
【思考问题】20×5年12月31日报表列报?
① 固定资产项目=701 000(元)
② 长期应付款项目=900 100-200 100=700 000(元)
(2)20×6年6月30日
① 摊销融资费用
由于租赁资产入账价值为其公允价值,因此应重新计算融资费用分摊率。
计算过程如下:
根据下列公式:
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可以得出:150 000×(P/A,r,6)+100×(P/S,r,6)=700 000
可在多次测试的基础上,用插值法计算融资费用分摊率为7.70%。
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摊销=(900100-200100)×7.70%=53900(元)
借:财务费用 53 900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53 900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150 000
贷:银行存款 150 000
② 计提半年的折旧
在租赁开始日(20×5年12月1日)可以合理地确定租赁期届满后承租人能够取得该项资产的所有权,因此在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时,应按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寿命5年(估计使用年限8年减去已使用年限3年)计提折旧。本例中租赁资产不存在担保余值,应全额计提折旧。
借:制造费用——折旧费 70100(701000/5/2)
贷:累计折旧 70100
【思考问题】20×6年6月30日报表列报?(假定该设备生产的产品全部对外销售)
① 固定资产项目=701 000-70 100=630 900(元)
② 长期应付款项目=(900 100-150 000)-(200 100-53 900)=603 900(元)
③ 影响损益的金额=53 900+70100=124000
(3)20×6年12月31日
① 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摊销=603 900×7.70%=46 500.3(元)
借:财务费用 46 500.3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46 500.3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150 000
贷:银行存款 150 000
② 计提半年折旧
借:制造费用 70100(701000/5/2)
贷:累计折旧 70100
③ 假设20×6年12月31日,甲公司发生该机器保险费、维护费1000元
借:管理费用 1000
贷:银行存款等 1000
④ 假设20×6年甲公司分别实现塑钢窗户销售收入100 000元
借:销售费用 5000(100 000×5%)
贷:银行存款 5000
【思考问题】20×6年12月31日报表列报?(假定该设备生产的产品全部对外销售)
① 固定资产项目=701 000-70 100-70 100=560 800(元)
② 长期应付款项目=(900 100-150 000×2)-(200 100-53 900-46 500.3)=500 400.3(元)
③ 影响损益的金额=上半年(53 900+70100)+下半年(46 500.3+70100+1000+5000)=246600.3
九、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成功,如何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1】企业向***中心提出融资租赁申请,填写项目申请表
【2】***中心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对其资信、资产及负债状况、经营状况、偿债能力、项目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调查。
【3】***中心调查认为具备可行性的,其项目资料报送金融租赁公司审查。
【4】金融租赁公司要求项目提供抵押、质押或履约担保的,企业应提供抵押或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或有处分权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并与担保方就履约保函的出具达成合作协议。
【5】经金融租赁公司初步审查未通过的项目,企业应根据金融租赁公司要求及时补充相关资料。补充资料后仍不能满足金融租赁公司要求的,该项目撤销,项目资料退回企业。
【6】融资租、赁项目经金融租赁公司审批通过的,相关各方应签订合同
【7】办理抵押、质押登记、冻结、止付等手续。
【8】承租方在交付保证金、服务费、保函费及设备发票后,金融租赁公司开始投放资金。
【9】***中心监管项目运行情况,督促承租方按期支付租金。
【10】租期结束时,承租方以低价回购。
十、什么是回租融资租赁?
回租融资租赁是指租赁公司按照特定机构或企业的需求,购买其已有的、完全支付并拥有的固定资产,同时按照特定协议约定,租回原出卖人使用,并向出卖人支付租金,转而将资产作为融资物,向他人或金融机构出租并获得租金。回租融资租赁通常用于机构或企业因某种原因需要流动资金时,通过以企业拥有的固定资产为抵押获得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