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公益用地如何划拨?

91 2024-01-05 17:33 admin

一、公益用地如何划拨?

一、公益事业征地程序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各地经批准的用于经济适用房的用地是行政划拨,安居工程一般就是经济适用房。

  二、公益事业征地补偿办法

  一般情况下,公益事业用地是可以划拨供地的,参见《划拨用地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对比后,如果属于划拨供地的,用地单位需支付的费用为:征地补偿费及地上建迁补偿费后。前述费用为征地拆迁成本,所以,国家是将土地征为国有后无偿提供给用地单位使用,不收取任何增值收益。

  上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一般按照“同地同价”的原则进行补偿,也可参考当地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补偿。

  征用耕地的,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位补偿(其中土地补偿费9倍,安置补助费6倍),亩产值按文件确定的标准执行,具体的补偿标准为:旱地每亩1.8万元,水地每亩3万元,菜地每亩4.5万元。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05号令)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征地补偿方案如何制定

  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二、宗教用地能否划拨?

可以划拨。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所有的房屋和使用的土地,应当依法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所有权、使用权证书;产权变更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当地的庙宇土地使用证应当到当地土地局申请办理,寺庙应当提供土地使用权来源的相关资料,以便土地局审核,确认权属,颁发土地使用证。

以寺庙为例,寺庙用地应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持寺庙的申请书,到建设机关先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填写审批表格,待批准后到土地机关,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即可。办理时间大约需要三个月左右的时间。

新建寺庙如何申请用地,关键要看寺庙是否为宗教活动场所。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严禁新建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确需新建的,也应本着严格控制用地规模的原则,优先利用原址翻建、改建、扩建,尽量使用废弃地或闲置地。宗教活动场所用地,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涉及农用地的,要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对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宗教活动场所使用的土地,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

三、商业用地能否用于划拨用地?

商业用地是不能用于划拨用地。

划拨土地属政策性用地,一般只能用于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不用于其他商业目的。划拨土地是政府无偿提供给用地者的,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时仅须支少量的土地补偿、安置费用,甚至是无偿获得。

四、划拨用地用途规定?

划拨用地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样的土地,只能作如下用途: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五、划拨用地征地程序?

程序为一是征地告知,即在征地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政策告知被征地农户。

二是现状调查及确认。

三是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在报批前告知被征地村委和农户有听证的权利。

四是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由县级人民政府正式行文报批。

六、什么是划拨用地?

我国土地所有权性质有两种,为国有和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两种,划拨和出让。

出让是通过招拍挂等方式取得一定年限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对该地块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部分处分的权利,这其中部分处分是指可以进行流转转让。

而划拨用地是指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的一种供地方式,相对于出让,划拨用地在取得时缴纳土地出让金,但亦不享有处分的权利。

如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使用权方式即为划拨,如果要对经济适用房进行出售,须补交土地出让金,将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变更为出让后方可进行交易。

另外,出让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年限的,而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不设年限。

七、划拨用地目录2021?

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一)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用地

1.办公用地。

2.安全、保密、通讯等特殊专用设施。

(二)军事用地

1.指挥机关、地面和地下的指挥工程、作战工程。

2.营区、训练场、试验场。

3.军用公路、铁路专用线、机场、港口、码头。

4.军用洞库、仓库、输电、输油、输气管线。

5.军用通信、通讯线路、侦察、观测台站和测量、导航标志。

6.国防军品科研、试验设施。

7.其他军事设施。

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八、划拨村级产业用地流程?

一、办理划拨手续基本条件 根据《划拨用地目录》,符合该目录的建设用地项目都可以办理。

先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由市政府批准后,才可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 1、提供的材料有用地申请、省政府批次批复文件、批次勘测定界图或存量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市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复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法人证书(须年检)、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预审意见、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还有规划许可证、拨地定桩图、规划设计条件、立项文件、环评,属于违法占地的附违法用地检查、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没款收据,以及实地踏勘审核表、征地补偿到位证明、勘测定界图(绘图员、地籍审核人员签字)、平面布置图。

三、审查 受理材料后,先进行初审,材料齐全无误后提交局会审会研究,通过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常务会通过后行文报市政府审批。

四、缴费 如果占用新增建设用地,需缴纳划拨土地成本(征地补偿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养老保险),单独选址的项目,划拨土地成本中不需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然后还需缴纳土地管理费、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如果占用存量建设用地,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五、划拨决定 税费缴纳齐全后,提供规划、立项、环评材料并签订《划拨决定书》,就办好了。

九、仓储用地可以划拨吗?

仓储用地不可以划拨。仓储用地是商业商务用地,也有工厂企业产品储存周转仓库,应属于商业或工业用地,它们属于经营性用地,应归到有偿出让的范畴,出让的具体形式也是招标,拍卖或挂牌,价髙者得。当然,也有例外,国家的粮油库及关系到国计民生重要物资的仓储用地,可以无偿划拨。

十、教育用地无偿划拨政策?

土地管理法规定,公益事业、教育用地,可实行无偿划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