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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的残值率?

219 2023-12-29 04:50 admin

一、固定资产的残值率?

通常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由于情况特殊,需调整残值比例的,应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预计净残值率公式:净残值率=净残值/原值 (净残值在5%以内计提)

固定资产折旧预计净残值率:

1、年限平均法 =【(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100%

2、工作量法=【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 率)】/预计总工作量 *100%

3、双倍余额递减法 =【2/预计使用年限】*100%

4、年数总和法=【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

扩展资料:

1、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在年度内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应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并调整已计提折旧额,作为当月的成本费用处理。

2、如果在年度内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应按估计价值暂估入账,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调整原来已计提折旧额,同时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各项目。

3、企业因更新改造等原因而调整固定资产价值的,应根据调整后的价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和净残值,按企业所选择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4、接受捐赠旧的固定资产和盘盈的固定资产,其入账价值中应扣除估计的折旧金额。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二、固定资产残值怎么算?

固定资产残值的计算如下:

固定资产残值=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率。

在计算折旧时,把固定资产原值减去估计净残值后的余额称为折旧基数或者折旧总额。所以,预计净残值的大小和确定方法,直接影响到企业可以税前扣除的折旧额。

三、固定资产折旧提满后,残值怎么处理?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残值挂账,等到固定资产报废清理时再进行账务处理。残值就是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剩余的价值,也就是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之前预计的残值。固定资产报废清理时,残值账务处理:将固定资产转出:

借:固定资产清理(原值-折旧)借: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结转残值时(暂不考虑残值变价收入):

借:营业外支出贷:固定资产清理。

四、固定资产残值收入如何计税?

是要交税的.税法上有规定的.这一块是依残值收入/(1+4%)*4%给你们家的会计涨点工资吧.手挺高的.一般的会计可不会计算这一块的税金的.

五、固定资产可以不留残值吗?

1、从公司内容的核算来说,可以不预计净残值;

2、从税务方面来说,一般是有净残值的,所以会计核算时没有净残值,在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相同的情况下,折旧额会大于税法允许扣除的折旧额,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要做纳税调整;

3、如果预计了净残值,固定资产达到了使用年限,如果继续使用,则不再计提折旧,等到固定资产处置时再作帐务处理;如果达到使用年限后不再使用,可将固定资产报废或处置。报废或处置时,先将固定资产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发生的处置费用或收到的变卖款也先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为处置收益的,从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转入营业外收入,否则转入营业外支出。所以如果你不预留残值,在所得税汇算时需要做出调整,如果为了今后操作清晰,方便,可以做个调整,做一张固定资产折旧的调整表,把正确的列出与实际的差异做调整即可

六、2018固定资产残值率最新规定?

2018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相关问题

2018固定资产残值率是怎样的?

答:1、外资企业:

根据相关规定:

外资企业固定资产残值率一般为10%;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2、内资企业:

根据相关规定:

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为5%.

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

七、如果是固定资产残值出售会计分录该怎?

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再计提折旧。

如果没有残值,此时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项目列示为0。仍在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在表外披露即可。报废的时候按您写的分录就可以了。这里要澄清一个问题。累计折旧虽属资产类科目,但其为固定资产的备抵科目。仅就累计折旧本身来说,可以认为借方为减少,贷方为增加。您写的分录,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同时减少,账面上就什么都不存在了。因为本身该项固定资产已被处置,已经不存在了,所以账面上自然和其相关的任何东西都应该消失掉。如果曾经计提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也是备抵科目)也应列在借方一并冲掉。

八、汽车残值处理方法?

机动车损失赔款按以下方法计算:

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

当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时:

赔款=(实际价值-残值-应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的金额)×事故责任比例×(1-免赔率)

当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时:

赔款=(保险金额-残值×保险金额/实际价值-应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的金额)×事故责任比例×(1-免赔率)

九、车辆残值怎么处理?

保险事故发生之后,造成保险标的全部灭失的情况很少很少,大多数受损的保险标的还会留有残余价值。保险标的残值的权利归属根据保险人履行保险赔偿责任的情况确定。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赔偿金后,可以取得受损保险标的残值的所有权。这是因为财产保险以赔偿实际损失为原则,保险财产遭受损失时,被保险人最多只能获得相当于保险标的实际价值的保险赔偿金,不能因参加财产保险而取得额外利益。当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保险赔偿金后,理应取得受损保险标的残值的所有权,否则被保险人就会获得这部分财产的双重利益。 保险人取得保险标的残值所有权的情况有两种: 其一,在足额保险情况下,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的,受损保险标的的全部价值归属于保险人。 其二,在不足额保险的情况下,也就是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情况下,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取得受损保险标的的部分权利。 因此,保险公司将残值归车主的做法是合理的。不过,如果车主对3万元的残值金额有争议,可以和保险公司进行协商。

十、保险残值的处理?

保险残值处理是保险公司本身或者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已经发生保险事故损失的保险标的,通过拍卖、折价出售、租让等形式对损余残值进行回收再利用.

保险残值就是财产遭受损失以后尚有可以利用的经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