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问在哪里可以查询出口产品的出口退税率?
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出口退税率查询
二、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的会计处理?
与原来一样进行帐务处理,损益表的本年利润的亏损额很大(退税前),就是这样子,当季末退回70%增值税(09年)的时候,记入当期补贴收入,亏损额就不会很大了 退税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补贴收入
三、软件企业增值税退税的会计处理如何?
软件企业增值税退税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第一条规定,一般纳税人软件企业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三规定: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两免三减半”。 财税〔2012〕27号文件第五条规定,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第四条规定,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 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第八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费用和支出项目,均不允许计入研究开发费用。
四、出口产品可以不交税也不退税吗?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规定:对出口的凡属于已征或应征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税的货物和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部分货物外,都是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货物范围,均应予以退还已征增值税和消费者税或免征应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但可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一般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2.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
4.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 但是,下列企业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外,给予免税但不退税。 1.属于生产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货物出口,免税但不退税。 3.外贸企业直接购进国家规定的免税货物(包括免税农产品)出口的,免税但不退税。 出口货物整体税负为0,是我国出口退税的基本政策。所以你不用担心,钉子不用纳税,可享受出口退税。具体是哪种,要看你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或者是外贸企业委托出口。资料还蛮新的,是今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上打的,是现行规定。
五、退税怎么处理?
纳税人申请退税,应向主管税务局(所)提出申请。 (一)审批范围 1.各区地方税务局(包括蛇口地方税务局,下同) (1)征管范围内的纳税人的政策性退税; (2)各区地方税务局工作过失造成的误征退税; (3)征管范围内因纳税人填写申报表错误、计算错误、适用税种税目税率错误等失误造成的退税; (4)征管范围内企业所得税(含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下同)汇算清缴退税; (5)委托代征单位征收税款后纳税人申请退还已经在委托代征单位多缴纳的税款的退税和跨区从事建筑安装劳务或开发销售不动产的纳税人申请退还当年度在工程或项目所在地征管税务局缴纳的营业税及其附加和代征的各项税款的退税; (6)检查中发现应退税。 2.稽查局(包括第一、二、三、四、五、六、七稽查局,下同) (1)征管范围内的纳税人的政策性退税; (2)征管范围内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 (3) 征管范围内因纳税人填写申报表错误、计算错误、适用税种税目税率错误等失误造成的退税; (4)检查中发现应退税; (5)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 (二)政策性退税 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局(所)税收宣传咨询窗口提出退税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1.《退税申请审批表》(ZS052); 2.纳税申报表原件、复印件; 3.完税凭证等已缴税款证明原件、复印件; 4.税务机关批准其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批文的原件、复印件或批准申请人购买国产设备抵扣税款批复的原件、复印件; 5.纳税人书面申请或其他说明材料。 税收宣传咨询窗口对纳税人提交的文书、证件资料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予以受理。在纳税人提供的复印件上加盖“经审核与原件一致”字样印章,在完税凭证原件上加盖“已申请办理退税”字样印章,填开《税务文书受理回执》连同所有证件资料原件退还纳税人。 (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 纳税人应在次年4月底(外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为5月底)之前向主管税务局(所)税收宣传咨询窗口提出退税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退税申请审批表》; 2.完税凭证等已缴税款证明原件、复印件; 3.纳税人报关的会计决算报表、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和年终申报表原件、复印件; 4.纳税人书面申请或其他说明材料。 税收宣传咨询窗口对纳税人提交的文书、证件资料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予以受理。在纳税人提供的复印件上加盖“经审核与原件一致”字样印章,在完税凭证原件上加盖“已申请办理退税”字样印章,填开《税务文书受理回执》连同所有证件资料原件退还纳税人。(四)检查中发现应退税 税务局在税务检查中发现应退税的,在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一式两份)时通知纳税人填写《退税申请审批表》,连同《税务处理决定书》和如下有关文书资料到本税务局税收宣传咨询窗口申请办理退税。 纳税人应向税收宣传窗口提供的有关文书资料: 1.《税务处理决定书》原件、复印件; 2.已缴纳税款凭证原件、复印件; 3.《退税申请审批表》;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税收宣传咨询窗口对纳税人提交的文书、证件资料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予以受理。在纳税人提供的复印件上加盖“经审核与原件一致”字样印章,在完税凭证原件上加盖“已申请办理退税”字样印章,填开《税务文书受理回执》连同所有证件资料原件退还纳税人。 (五)误征退税 纳税人应向征管税务局(所)税收宣传咨询窗口提出退税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退税申请审批表》; 2.完税凭证等已缴税款证明原件、复印件; 3.申报表原件、复印件; 4.纳税人书面申请或其他说明材料;税收宣传咨询窗口对纳税人提交的文书、证件资料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予以受理。在纳税人提供的复印件上加盖“经审核与原件一致”字样印章,在完税凭证原件上加盖“已申请办理退税”字样印章,填开《税务文书受理回执》连同所有证件资料原件退还纳税人。 (六)纳税人因填写申报表错误、计算错误、适用税种科目税率错误等失误申请退税 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局(所)税收宣传咨询窗口提出退税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退税申请审批表》; 2.完税凭证等已缴税款证明原件、复印件; 3.申报表原件、复印件 4.纳税人书面申请或其他说明材料; 税收宣传咨询窗口对纳税人提交的文书、证件资料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予以受理。在纳税人提供的复印件上加盖“经审核与原件一致”字样印章,在完税凭证原件上加盖“已申请办理退税”字样印章,填开《税务文书受理回执》连同所有证件资料原件退还纳税人。 (七)委托代征单位征收税款后纳税人申请退还已经在委托代征单位多缴纳的税款的退税和跨区从事建筑安装劳务或开发销售不动产的纳税人申请退还当年在工程或项目所在地征管税务局缴纳的营业税及其附加和代征的各项税款 纳税人应向征管税务局(所)税收宣传咨询窗口提出退税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退税申请审批表》(ZS052); 2.完税凭证等已缴税款证明原件、复印件; 3.申报表原件、复印件; 4.纳税人书面申请或其他说明材料; 税收宣传咨询窗口对纳税人提交的文书、证件资料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予以受理。在纳税人提供的复印件上加盖“经审核与原件一致”字样印章,在完税凭证原件上加盖“已申请办理退税”字样印章生产企业、封装企业或软件产品生产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按80%的比例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再投资不满5年撤出该项投资的,追缴己退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办理此类型的再投资退税,可比照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的程序,由主管税务局初审后报市局企业所得税处审核,经批准后按照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的程序办理退税手续。
六、出口产品不是自己生产的怎么报出口退税?
请查看国税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公告的相关规定,看看是否属于可以视同自产产品,如果符合规定,则可以至税务机关备案后与自产产品一样申报退税,如果不符合规定那么视同内销。
七、生产企业出口产品不退税还可以抵扣吗?
生产企业出口产品不可以抵扣,原因是抵扣是对企业内部增值税征税环节的减免,而出口税收已在退税环节进行处理,因此不再享受抵扣优惠。
抵扣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缴纳的增值税,可以抵扣原材料、生产设备等购进成本上缴纳的增值税,以减少企业实际需要缴纳的增值税金额,从而降低企业负担,提高企业竞争力。
但是对于出口企业,由于出口产品适用退税政策,即出口企业生产销售的产品,可以按照一定比例获得增值税退税,也就是说出口产品缴纳的增值税可以退回给企业。因此,企业在出口产品过程中,已经获得了相应的税收减免,不再享受抵扣优惠。
需要注意,在进行退税时,企业需要提供相关的材料证明出口所得的增值税,如出口货物海关证明、境外收款凭证、海关缴款书等,才能获得相应的退税。企业在操作时,需要注意准确保存这些材料,以便获得退税。
综上所述,生产企业出口产品不可以抵扣,但可以享受退税政策,企业在操作时需要充分了解退税政策的相关规定,加强内控管理,确保操作准确无误,最大程度地享受税收减免优惠。
八、出口退税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
拓展:
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免抵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应退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收到出口退税款时,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
九、软件企业增值税退税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软件企业增值税退税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第一条规定,一般纳税人软件企业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三规定: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两免三减半”。 财税〔2012〕27号文件第五条规定,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第四条规定,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 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第八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费用和支出项目,均不允许计入研究开发费用。
十、退税分红的帐务处理?
退税分红
借:银行存款
贷:所得税费用
借:所得税费用
贷:本年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付股利;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
企业在下年度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