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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所得税额怎么计算?

142 2023-12-12 08:42 admin

一、减免所得税额怎么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五险一金-起征点-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免的怎样做会计分录?

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免的会计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收入

三、2013小企业会计准则科目所得税会计怎么处理?

2013小企业会计准则科目,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为:

1、按期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借: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2、期末结转时,借:本年利润贷:所得税费用3、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贷:银行存款 《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5801 所得税费用”科目: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确定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小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补交的所得税,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小企业按照规定实行企业所得税先征后返的,实际收到返还的企业所得税,在“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二、所得税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年度终了,小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当期应纳税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科目。

三、年度终了,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四、减免账务处理流程?

增值税减免账务处理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取得收款的时候,为了能够正确核算业务收入,应当将收款区分收入与应交增值税分别入账。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额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减免会计分录

  1.发生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计提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建税、印花税、水利基金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各类税费的明细)

  3.对于免征的增值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建税,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五、幼儿园能减免所得税?

公办幼儿园免征企业所得税;私立公司性质的幼儿园,有盈利的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举办的幼儿园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减免的所得税怎么做账?

原则上开的发票就要确认收入了 不管你收入是主营业务收入 还是其他业务收入 只要形成利润了 都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啊 要不你们就5月份先别开发票 这样就先别确认收入 就不会形成利润了

七、减免所得税如何做分录?

假设你企业所得税200,减免80,实际缴纳120元。

你分录直接就: 借 所得税费用 120 贷 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120 (那个80的减免不用做分录)

缴纳时候借 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120 贷 银行存款 120(1)去年的退回500,是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如果是直接退到账户:借 银行存款 500 贷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0借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0 贷 利润 分配-未分配利润 500 (也有做法是 借 银行存款 贷 应交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再借 应交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实际也不影响什么,就是用了应交企业所得税过渡下。)

(2)如果税务要求,不退,而是是抵减本期企业所得税(这样操作需要审批的,假设本期企业所得税600):借 所得税费用 600 贷 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600相抵减的时候 借 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600 贷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0 银行存款 100借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0 贷 利润 分配-未分配利润 500

八、个人所得税减免条件?

个人所得税免减条件是养老和养小孩可以减税

九、企业减免所得税如何做账?

如果是法定直接减免的,可不做会计处理.例如所得税A表税率为25%,按照过渡优惠实际税率为18%,则这部分可不做会计处理,计提时直接按18%计提.利润表里的所得税项填1000多如果是政策性减免所得税则,先按25%计提预缴,利润表里的所得税项填2000多,减免税额需税局批准减免后才能填入申报表7行减免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贷记“所得税”或“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贷记“所得税”、“盈余公积——国家扶持资金”或“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答复补充: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属微型小企业,是直接按利润总额的20%填列所得税

十、企业所得税优惠减免政策?

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落实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现就有关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以下简称小型微利企业),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依据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二、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三、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应准确填报基础信息,包括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等,信息系统将为小型微利企业智能预填优惠项目、自动计算减免税额。

四、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预缴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

五、原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在年度中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照相关政策标准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按照截至本期预缴申报所属期末的累计情况,计算减免税额。当年度此前期间如因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

六、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但在汇算清缴时发现不符合相关政策标准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七、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

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当年度4月、 7月、 10月预缴申报时,若按相关政策标准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下一个预缴申报期起调整为按季度预缴申报,一经调整,当年度内不再变更。

八、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 (2022年第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