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区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
1、会计责任含义 会计责任是对被审计单位而言的。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 被审计单位负有以下会计责任: 建立和健全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 保护本单位的资产安全和完整; 保证提交审计的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和完整。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应写入审计业务约定书中, 以示负责。
2、审计责任含义 审计责任是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所应负的责任,包括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法律责任和审计职业责任。 法律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出现工作失误或欺诈时,在法律上应承担的责任;职业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承办审计业务时应履行的义务和职责。法律责任和职业责任是审计责任的两个方面,两者是互相补充、紧密相连的,法律责任一般建立在职业责任基础上,即注册会计师首先应当违反了职责,并给相关利益人造成了经济损失,才有承担法律责任的可能。
3、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区别 (1)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实质不同 会计责任是被审计单位在经济管理活动中,为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会计资料的真实可靠而应负的直接责任。但审计责任是注册会计师在经济监督活动中,为揭露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重大错误和舞弊,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负有的更高层次的责任(因为如果注册会计师在审计的过程中按规范进行审计,就会大大降低甚至消除会计责任的危险)。因此,当会计报表出现问题时,在追究被审计单位会计责任的同时,要更加严格地追究作为高层次监督活动的审计责任。 (2)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具体内容不同 会计责任的具体内容包括: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对会计报表项目的存在和发生、完整性、权利和义务、估价和分摊、表达和披露进行认定;而审计责任包括: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如实反映审计范围、审计依据、已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应发表的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编制和出具必须符合《注册会计师法》和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对会计报表总体的合理性、所列金额的真实性、完整性、所有权、估价、分类、交易截止和报表披露的公允性进行评价和判断。可见审计责任主要是对被审计单位履行会计责任的情况进行评价。 (3)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承担者不同 会计责任的承担者包括:企业管理当局、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业务主管、会计人员和相关人员。而审计责任的承担者包括: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和合伙人,两者有明显的差别。 (4)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追究者不同 有权追究会计责任的部门包括: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审计部门、被审计单位的主管部门、档案和司法部门;而有权追究审计责任的部门包括: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省级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证券管理委员会、司法部门和相关部门以及企业的其他利益相关者。
二、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和审计人员的审计责任分别是什么?
根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的规定,被审计单位负有以下会计责任:建立和健全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保护本单位的资产安全和完整;保证提交审计的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和完整。如果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未正确履行其职责,注册会计师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实施审计仍不能合理保证被审计后的会计报表中无重大差错,会计报表使用者因根据审计报告进行管理决策失误,其责任则应由被审计单位承担,而不应由注册会计师承担。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应写入审计业务约定书中,以示负责。
审计责任是注册会计师对委托人和被审计单位应尽的义务,是审计职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我国《独立审计基本准则》规定:“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是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 另根据第九条规定:“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应合理地保证会计报表使用人确定已审计会计报表的可靠程度,但不应被认为是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及经营效率、效果所做出的承诺。”
三、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有何关系?
会计责任:是被审计单位对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本单位提交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保护本单位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负有的责任。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应在审计业务约定书中明确。审计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对委托人和被审计单位应尽的义务。关系:
1.工作目标的一致性。不论被审计单位,还是审计单位的工作都是经济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工作中,都是以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为依据,向有关利益方面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会计信息,维护利益各方合法权益。所以,工作目标是一致的。
2.客观基础的同一性。不论被审计单位还是审计单位,都是根据同一个企业已经实现了的经济活动履行各自的职能。就是说,两者反映和监督的都是同一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所以,它们的客观基础是一致的。会计3.责任与审计责任不能相互替代、减轻或免除。
四、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有哪些区别?
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是一对既联系紧密、又相互区别的概念。实务中,对于二者及其关系往往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从理论上对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加以辨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会计责任是指会计责任主体对其会计行为及会计活动的后果应承担的责任,包括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并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审计责任是指审计责任主体在审计过程中应履行的职责以及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应承担的责任,即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既相互联系,也存在差异。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一致性主要表现为二个方面,一是受托责任关系的存在是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产生的共同前提。根据现代经济学和管理学的理论,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后,在二者之间形成委托与受托责任关系,所有者只享有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和分红权而无权干涉企业内部的经营,企业的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则应尽力经管好所有者的财产,不断使其保值增值,同时,还要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通过会计报告说明自己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
五、简述被审计单位会计责任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
①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
②为切实履行审计责任,注册会计师应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遵守应有的职业道德,井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
③注册会计帅的审计意见应合理地保证会计报表使用者确定已审会计报表的可靠程度,但不应被认为是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及经营效率、效果做出的承诺。
六、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和审计人员的审计责任分别是什么?麻烦告诉我?
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民事责任,不能相互替代。
前者是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后者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责任。在被审计单位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情形下,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责任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同样,会计师事务所因未能尽到应有的职业谨慎,没有依据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执业,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并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或与被审计单位合谋舞弊,出具了虚假、错误的审计报告,则必须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不能借口会计报表是由被审计单位提供而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七、存货监盘计划时应当实施的审计程序?
监盘当前的存货数量并调节至期初存货数量。对期初存货项目的计价实施审计程序。
一般情况下,企业的存货包括下列三种类型的有形资产:
1、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存储以备出售的存货。这是指企业在正常的过程中处于待销状态的各种物品,如工业企业的库存产成品及商品流通企业的库存商品。
2、为了最终出售正处于生产过程中的存货。这是指为了最终出售但目前处于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各种物品,如工业企业的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以及委托加工物资等。
3、为了生产供销售的商品或提供服务以备消耗的存货。这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耗用而储备的各种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八、经济责任审计的直接责任?
一、匹配性原则
审计发现问题应该与被审计对象的权力和责任相匹配。一是从职责范围看,凡是在被审计对象履职范围内的经济事项,都与其相关,发现的问题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是从履职期限看,如果在其履职期间内因决策发生的问题,被审计对象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这里需要审计人员注意的是,任职期间和履职期间的区别,任职期间往往是从按照发文任命到免职的期间,而被审计对象可能因为实际情况,履职期间长于或短于任职期间。
二、确定性原则
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人员要做好三个确定:一是确定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就是审计证据能够充分说明被审计对象应承担问题的相应责任;二是确定审计证据的因果性,就是问题的发生是由于被审计对象履职不当造成的,也就是问题与被审计对象的履职有因果关系;三是确定审计证据的适当性,就是审计证据能够符合相应的规章制度,认定标准适当。为做好三个确定,审计人员应该收集充分的信息和资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有效的访谈。
三、重要性原则
审计人员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被审计对象的职责,在分清直接责任、管理责任、领导责任的前提下,根据问题的重要性水平,判定是否界定为被审计对象履职期间的问题。如何确定哪些是重要性的问题,这个好像没有统一的标准,每个组织也可能会制定其具体的标准,比如给组织造成多大的损失,受到多重的处罚,形成了多坏的影响,等等。如果被审计对象的职位较高,就不能把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让其承担责任。例如,分管财务的副总裁,就不能让他承担因财务人员的小疏忽而贴错了印花税票。
四、结果性原则
即使被审计对象是组织的一把手,主要负责人,但很多的决策从形式上看,也是集体决策,审计人员能够从会议纪要等资料中看出。虽然经过集体讨论并最后做出决定的经济决策从形式上是合规的,但是因为决策失误导致组织巨大的经济损失或者造成巨大的不良影响,也应该对问题的责任进行界定。被审计对象在集体决策中的参与程度、影响程度,都应该被审计人员进行深入调查,并做出界定。
五、实质性原则
实质性原则就是实质大于形式。举个例子就很容易明白。比如被审计对象作为组织的一把手,在其职责分工文件中,并不分管采购,但是因为其作为一把手,其可能通过暗示、转达等形式表达自己的看法,而对供应商的选择施加了实质性影响。那么,如果采购中存在舞弊等问题,被审计对象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相关性原则
由于被审计对象对问题承担的责任分为:直接责任、管理责任和领导责任,审计人员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界定被审计对象应该承担哪一项责任。一般来说,直接责任较重,管理责任适中,领导责任相对较轻。不过这也只是三者的比较,如果遇到特别重大的问题,即使是领导责任,也是会让被审计对象受到较重的问责。问题跟被审计对象关联性越强,越应该是直接责任,程度根据关联性递减。
最后,想说明两点:一是结果性原则和实质性原则可以合并,经济责任审计界定可以遵循“五性”原则;二是“六性”原则虽然容易理解,但是审计人员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还应该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与包括被审计对象在内的相关人员进行充分沟通,从中体会领导或管理的艺术……
九、审计人员对会计报表只负审计责任?
审计人员对会计报表仅负有审计责任是不正确的。审计人员在审计会计报表时,需对财务报表的合规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评估,同时也要考虑是否有涉及到重大错误、舞弊和违规行为等问题。
如果审计人员发现财务报表存在任何问题,他们需要向公司或管理层提出严肃的建议,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处理。
因此,审计人员在对会计报表进行审计时,不仅负有对财务报表的审计责任,也要对公司的合规性和监管问题进行评估和审查。
十、存货盘点和存货监盘具体有什么不同?
在清产核资中,存货的盘点适用于逐项盘点法。由于一般情况下清产核资确定的基准日与实际盘点日并不总是相同的,在盘点日滞后于基准日的情况下,则应将基准日后至存货盘点日存货的收到、签证发出、单据的移动、发运货物清单等,倒计推出基准日的库存数量。清产核资中存货清查的方法
1、存货清查包括在途材料、材料采购、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等。存货清查主要由财务部门、物资供应部门、仓库管理部门配合进行,中介机构监盘。存货清查要认真组织清仓查库,对所有存货全面清查盘点。
1、对存货清查,首先应核对财务部门明细账与仓库保管员的存货明细登记账余额是否相等(账账相对),如果不符,应该立即查明原因。(将财务账与库房账或卡片进行核对,检查是否存在差异,如存在差异,应分析差异原因,如是库房账或卡片账不完善,完善库房账或卡片账,如是财务入账不及时,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2、对存货进行盘点,盘点过程应采用以账对实、以实对账的核对方法盘点实物资产(重点运用以物核账的方法,不得漏点或重复盘点),得出存货实际数量,填列存货清查明细表;同时,在盘点的过程中,应注意存货的品质状况和时间,观察存货是否存在残次、毁损、滞销或其他减值情况,将清查出的毁损待报废情况,应作为清查日发现的其他情况进行记录(账实相对)。
3、确定清查日存货实际数量以及其中的毁损待报废的存货实际数量后,应根据存货项目在清查基准日至清查盘点日之间的所有存货增减变动的会计记录进行倒轧,得出清产核资基准日存货的实物数量以及其中的毁损待报废的存货实际数量。对清查出的积压、已毁损或需报废的存货应当查明原因,组织相应的技术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4、将清产核资基准日仓库实物明细账与库存实际数量进行核对,确定盘盈或者盘亏差异,查明原因并在存货清查明细表中进行说明。符合损失条件的,取得相应证据、鉴定、说明并核准后作损失处理。
总结:先以财务账面数与仓库账面数对比,如有差异,查明原因,财务上进行调整;两者一致后,进行盘点,得出清查日存货实际数量及其中的毁损待报废数量,再倒轧至基准日实际数量;将基准日实际数量与仓库实物账核对,确认盘盈或者盘亏,存货清查到此结束。
2、存货实地盘存前的准备工作
(一)企业的准备工作
1、制定详细的存货盘点计划, 内容应包括盘点时间、盘点分组、盘点人员分配、盘点程序、特殊存货的盘点方法、是否应聘请专家进行盘点等。
2、存货的整理
(1)整理存货,严格区分原材料与半成品、产成品;不同工序半成品;成品与废品;企业产品与其他公司产品;
(2)存货应按品种、类别、规格分类堆放,有序排列,按数码齐,方便盘点;外包装应写清规格、容量。包装箱或包装袋应写明货物名称、数量、规格,便于清点。
3、编制连续编号的存货标签或盘点清单。
4、对企业代保管和来料加工的材料,以及已办出库手续未提货的存货和委托寄售(存)的商品,在盘点时应在盘点表中明确列示。
5、对委托加工材料、临时寄存它处、异地存放的存货在盘点清单上单独列示。
6、另外,盘点清单应按存货存放的仓库编号、堆放地点分别列示,品种之间应有隔离标志。
7、对于残次呆滞物品应单独盘点并单独造册。
8、发出商品应于盘点清单中单独列示,以便与库存存货进行区别。
9、绘制仓库存货分布图,并规划盘点范围、路线;并考虑可能有损失的存货特别标示。
10、准备好计量器具及必备工具。在各盘点现场,应该准备好各种必要的度量衡器具,器具在事前应得到校正,以保证盘点计量的正确性。
11、于盘点日前将所有待验之存货检验完毕并入库;各盘存部门应提前计划安排合理限额领料,及时入库,减少在制品盘存工作量,便于盘存。
12、各部门相关的各项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并结账。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门将尚未入账的有关单据(如入库单、领料单、退料单),利用结存调整表(一式二联)将账面数调整为正确的账面结存数后,一联财务部门自存,一联送物资供应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