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或“管理费用”等科目,即借记“营业外支出”“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
2.设置“停工损失”科目,先计入“停工损失”科目,期末再对“停工损失”进行分配,分配后“停工损失”账户无余额。领料时借记“停工损失”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分配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管理费用”“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停工损失”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