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苏州生育金是如何计算的?
生育津贴按照申领人员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由用人单位补足。
产检天数的计算是,正常生育98天,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奖励假30天。
二、生育金差额怎么计算?
生育津贴是按照产假天数计发的,所以在计算过程中须先将单位月平均缴费工资折算成日标准,然后再乘以天数。但生育津贴是以30天为标准计算日标准;而对于月工资而言,通常是以21.75天(计薪天数)为标准来计算日工资。
以员工正常工作情况下的总收入减去已经领取的生育津贴,即为差额部分。
三、生育津贴是按照社保基数发放吗?
生育津贴的发放各地各一样吧,黑龙江的市县是按照社保发的
四、杭州生育金计算方法?
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生育时职工所在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生育津贴享受天数
1、妊娠7个月或7个月以上生产/早产:128天;
2、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手术:+15天;
3、多胞胎生产:每多生产一个婴儿,+15天;
4、妊娠4个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42天;
5、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15天。
法律依据
五、加班费是不是按照合同上的基本工资计算?
加班费应该按照合同上的规定来,也就是劳动者的应发工资计算。不同情况下的加班费计算方法略有不同: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根据以上,你公司的加班费计算倍数是正确的,但加班费的基数不对,实际上应以实发工资为基数。扩展资料:工资待遇应当及时按月或按周期支付,每月只支付基本工资的行为需要有双方进行明确约定,否则员工有权要求全额支付。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六、有生育津贴,生育期间单位应该发放基本工资吗?
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
七、生育津贴是按照生育时间开始算么?
生育津贴它不是按照生育时间算的,是按国家规定的生育津贴天数来进行给你报销的,以及你缴交的基数进行核算。你缴交的基数越高,在同等情况下那里领取的生育津贴就会比较高。而且生育津贴领取是有要求的,首先你的生育险必须连续缴满12个月,而且必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八、生育津贴是按照社保缴费基数?
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本人上年度的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的月缴费基数计,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所以是按照社保基数计算。
九、转正后五险一金是按照转正后合同规定的基本工资缴纳还是按照试用期基本工资的80%缴纳?
缴费基数不是随时可以变更的,入职时用人单位就已经确定好了缴费基数,按规定应该是按转正后的工资计算,但很多用人单位都不按个人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而且只要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缴费基数就可以。你可以到当地社保局网站查一下就知道了。
十、上海生育金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产假+生育假)
工资基数指上一个社保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部分。注意,生育津贴是不要缴个人所得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