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求1993到2015年天津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本市历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以下标准计算:1992年260元、1993年334元、1994年447元、1995年542元、1996年637元、1997年690元、1998年829元、1999年921元、2000年1040元、2001年1192元、2002年1355元、2003年1554元、2004年1813元、2005年2106元、2006年2370元、2007年2823元、2008年3465元、2009年3731元。
二、职工平均工资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区别?
职工平均工资就是包括所以在岗不在职中国工人工资的平均工资,一般较高。而在岗职工就是在统计时正在上班的工人工资/12个月,这般较低。
三、2017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2017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分析与影响因素
2017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是中国人民关注的焦点之一。工资水平不仅关系到劳动者的生活质量,也影响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在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的背景下,分析和研究2017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情况以及影响因素具有重要意义。
2017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概述
据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人民币XXX元。与上年相比,平均工资有一定的增长。这一数据反映了中国经济的发展态势,也表明了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2017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速度有所放缓。之前的年份中,平均工资增长较为迅速,但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推进,工资增速逐渐趋缓。这一趋势的出现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和分析。
影响2017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因素
影响2017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因素是多方面的。
1. 经济发展水平
经济发展水平是决定工资水平的重要因素之一。一个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区往往拥有更高的平均工资水平,因为这意味着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好的用人单位待遇。在2017年,中国的经济继续保持了较高的增速,对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提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 产业结构调整
在过去的几年中,中国一直在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力求提高产业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这一调整不仅对经济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也对工资水平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一些传统行业的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的发展,都带动了一部分人的收入水平的提升。
3. 劳动力市场供需关系
劳动力市场供需关系对于工资水平的影响不可忽视。如果某个行业或地区的劳动力紧缺或需求大,那么该行业或地区的平均工资水平通常较高。这是由供需规律决定的。在2017年,一些技能短缺的行业的劳动力需求较为旺盛,因此工资水平较高。
4. 政府政策
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对于工资水平的影响也是非常重要的。政府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调整劳动力市场,例如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加强劳动力权益保护等。这些政策的实施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在岗职工的工资水平。
对2017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思考
2017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放缓,虽然符合经济发展的趋势,但也意味着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共同应对。
首先,我们需要继续推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步伐,努力培养适应新经济形势的高技能人才,提高就业质量和工资水平。
其次,要加强劳动力市场的供需调节,注重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工人,推动工人技能水平的提升,以满足新经济发展的需求。
此外,政府在政策制定和执行方面也需要更加激进地推动改革,确保工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营造良好的劳动力市场环境。
结语
2017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通过分析其影响因素和趋势,我们可以更好地把握当前的经济形势,为未来的发展制定相应的对策。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够实现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和国家发展的繁荣。
四、河南省2015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是多少?
根据《关于使用201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豫社养老局函〔2016〕27号),2015年河南省和平顶山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分别为45920元和45046元,我市最低缴费基数和最高缴费基数分别为2253元和11262元。请据此按照相关政策调整缴费基数,计算养老保险待遇。
五、白山市2015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是多少?
2015年白山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1354元。附: 2015年吉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1558元。 2015年吉林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27774元。
六、什么是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呢?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各个国有经济、城镇集体经济和其他各种经济类型单位及附属机构的在岗职工得到的劳动报酬的平均数。
一、基本定义 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是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不包括私营单位)的在岗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 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表明一定时期在岗职工工资收入的高低程度,反映在岗职工工资水平,可以揭示劳动力用工成本和国民收入分配状况,是制定社会保障政策、建立赔偿制度的基础数据。
二、统计和计算方法 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调查频率为每季度调查一次,其统计范围涵盖了包括全部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以及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单位在内的160万家城镇单位,涉及在岗职工1.15亿余名,对统计范围内的单位采用全面调查的方式收集数据。 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报告期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总额÷报告期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人数。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不论是否计入成本,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均包括在内。工资总额统计的是个人税前工资,并且包括个人交纳的养老、医疗、住房等个人帐户的基金。在岗职工指在各级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全国和各省市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采用逐级汇总的方式,即各县汇总计算本区域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各市根据各县上报的汇总资料计算本区域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各省根据各市上报的汇总资料计算本区域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最后国家统计局根据各省上报的汇总资料计算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七、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怎么算?
年平均工资为:每月工资总额相加(不包括福利和奖罚工资)再除以年平均人数。
年平均人数为:按月相加人数除以12。
例如:单位甲2017年工资总额为5000万,年平均人数为800人。
所以甲单位2017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5000/800=6.25万。
平均工资,是一项反映工资总体水平的指标,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它不同于每一个人的具体工资水平。
2015年5月27日,国家统计局发布调查数据,全部调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9969元。其中,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平均工资最高,是全部就业人员平均水平的2.20倍。
八、2015年黑龙江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是多少?
从2015年10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五档:第一档:哈尔滨市区(呼兰区、阿城区除外)为1480元;第二档:大庆市区为1450元;第三档: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绥化市区,绥芬河市、抚远县及哈尔滨市呼兰区、阿城区为1270元;第四档:黑河、大兴安岭地区、伊春市区、各县级市为1120元;第五档:其他各县、伊春其他县市区为1030元。
调整后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分为五档:第一档:哈尔滨市区(呼兰区、阿城区除外)为14.2元;第二档:大庆市区为14元;第三档: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绥化市区,绥芬河市、抚远县及哈尔滨市呼兰区、阿城区为11.5元;第四档:黑河、大兴安岭地区、伊春市区、各县级市为10.8元;第五档:其他各县、伊春其他县市区为10元。
九、职工平均工资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区别是什么?
1、包含的人员类别不同。
社会平均工资包含的人员为在岗职工、离岗职工等;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包含的人员为在岗职工。
2、历史沿革不同。
1997年及以前的职工工资总额包含了离岗职工生活费和在岗职工的工资,1998年以后不再包含离岗职工工资。现今统计局已经不再有职工平均工资统计项目,而以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取代。
社会保险基数采取的是按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来核定的。具体的计算方法为参保人员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为缴费基数;参保人工资低于当地上一年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
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是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但不得低于本市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十、平均工资和在岗职工有啥区别?
主要区别如下:
1、包含的人员类别不同。
社会平均工资包含的人员为在岗职工、离岗职工等;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包含的人员为在岗职工。
2、历史沿革不同。
1997年及以前的职工工资总额包含了离岗职工生活费和在岗职工的工资,1998年以后不再包含离岗职工工资。现今统计局已经不再有职工平均工资统计项目,而以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取代。
社会保险基数采取的是按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来核定的。具体的计算方法为参保人员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为缴费基数;参保人工资低于当地上一年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
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是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但不得低于本市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扩展资料:
社保缴费申报注意事项:
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缴费基数。
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缴费基数。
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缴费基数。
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缴费基数。
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