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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离职公司要扣工资合法吗?

174 2023-08-07 03:31 admin

一、提前离职公司要扣工资合法吗?

只要按照正规的离职程序提出离职,使用期提前3天,试用期过后提前一个月,公司都是不可以克扣工资的,否则是违法的,可以直接去劳动局投诉。

公司规定职工需要离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其行为是合法的。劳动合同法也有相关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公司规定若没有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就要扣一个月工资是不合法的。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而且,根据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一、劳动合同中规定了离职要提前一个月,否则要扣工资的约定有效吗?

1.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注意: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所以,即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约定了离职要提前一个月否则要扣工资,该条款因为违反了相关规定的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劳动合同条款无效,劳动者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还是应该要支付劳动报酬。

二、被无端扣了工资怎么办?

1.协商解决

劳动者可以先跟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这是出于自愿的。

2.申请调解

根据自愿原则,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

3.申请劳动仲裁

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诉讼解决

诉讼程序的启动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启动的程序。

二、试用期未满离职扣50%工资合法吗?

  试用期未满离职,用人单位扣50%工资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法律依据:各省的工资支付规定。例如: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三条 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三、扣绩效工资合法吗?

绩效扣除是否合法,首要的关键在于劳动合同中是否约定绩效工资。如果公司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了具体的绩效工资标准,那么公司通过绩效考核来扣除绩效工资是合理合法的,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那怎么扣都是违法的。但扣了绩效工资之后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话,那也是不合法的。

绩效工资又称绩效加薪、奖励工资或与评估挂钩的工资,绩效工资由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法律没有强制规定,按规章制度扣绩效工资的不违法。

企业利用绩效工资对员工进行调控,以刺激员工的行为,通过对绩优者和绩劣者收入的调节,鼓励员工追求符合企业要求的行为,激发每个员工的积极性,努力实现企业目标。

扣绩效是否合理还可以看以下几条:

1、公司是否有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制度中有无对扣绩效作出明确的规定;

2、公司的绩效考核制度是否做过培训并经过员工签字;

3、员工犯的错误是否得到员工本人签字认可;或是有明确证据能证明员工所犯错误应该扣绩效。

若以上有一条不满足,公司克扣绩效就属于违法行为,可以要求公司返还,不返还即可提出劳动仲裁。

四、离职后扣绩效合法吗?

公司的规章制度颁布时你已知悉对你有约束力,否则公司扣你绩效奖金违法,你可要回。

绩效奖金,也称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的实质是“岗位价值押金”。是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给与的一次性奖励,即企业在人岗不完全匹配的情况下,将员工对应的岗位薪资水平分拆成两部分,一部分固定发放,一部分则根据绩效调整发放。绩效奖金对于绩效不良者不会进行罚款。

五、签订协议后提前离职,扣工资是否合理?

谢邀。

乙方在合同期内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应对甲方进行经济赔偿,项目包括:

第一条,不合理,应该也不合法。招到的员工离职了要求员工赔偿招聘所产生的费用,那人家面试者路途遥远,请假来面试,没有通过,是不是也报销车费,路费,误工费?!

简直扯淡!

第二条,如果你在合同期内有让公司出资让你去培训,且双方有签订培训服务协议的,按服务协议中的约定处理。这个是合理的。如果没有,就不存在赔偿的问题。

第三条前半段,所谓的立辞立走不大明白。我的理解是员工向企业提出离职,并要求立刻离职。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没有赔偿的(但这种情况通常不会发生)。

大多数情况,企业会扣掉你剩余未发的工资作为“赔偿”。

现在基本上都是每月的15号发上月工资,至少会有半个月的工资压在企业。不会说要求你赔了3个月的工资才能走。

第三条后半段,提前30天通知企业离职,这是正常的,合理合法的一个程序,企业没有理由扣押你半个月的工资。

只要你没有违约的情形,提前30天通知企业,并且做好交接工作,企业没有理由去扣你的工资。

正常离职后,如果还有工资未发,有的企业会在你离职的时候一起结算给你。有的会在下一个工资结算周期给你结。

比如你6月20号离职,但你们是15号发工资。那么你6月1-20号的工资就会7月15号发给你。

这种扣工资的情况,你去告,一告一个准!

六、用绩效变相扣取工资合法吗?

关于绩效问题,在主要有三个焦点:

1、绩效制度:在制定过程中,是否征求过职工代表意见;出台后是否明示告知过员工。

2、绩效标准:是否合理,一般而言绩效标准70%的员工通过正常努力能够达到,就是合理的;而如果30%以上的员工都不能达到,这说明绩效标准制定的过高了。

3、奖惩是否严格执行:如果制度和标准本身都没有什么问题,那么无论是奖还是扣,只要严格执行制度,有理由有依据,都是合法的。当然,一般扣也不要扣到最低工资标准以下,这样就基本没问题了。

七、员工没有提前30天说离职不发工资合法吗?

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辞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发放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不发放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我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劳动者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八、早会迟到扣工资合法吗?

用人单位就通用的规矩来说,员工迟到早退是决不允许的,有些用人单位会做警告等处理,而有些用人单位就直接以扣工资为代价。

但是,不管怎么说,工资是员工以付出劳动交换的,用人单位原则上是不可以克扣工资的。但如果用人单位已依法在规章制度中,明确上班迟到早退要扣工资,且规章制度已进行公开公示并告知员工的,那么出现上班迟到早退扣钱是合法的。当然了,在与之相反的情况中,用人单位没有相关规章制度,或没有将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公开公示并告知员工的,那么就不能以上班迟到早退为由扣工资,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赋予自己对员工罚款的权利,基本上是受法律认可的。

九、员工离职时公司扣保险合法吗?

公司违法。公司不能扣押员工的证件,当事人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申请挂失补办。《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用人单位对员工进行培养前,可对其服务期进行约定,如员工在服务期限未满的情况下离职,用人单位可进行索赔。 《劳动合同法》第84条规定,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9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为促进就业,我国制定了《就业促进法》,同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亦有相关的规定。扣押劳动者证件或者物品,会影响劳动者就业,使失业率增加,是法律明令禁止的。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劳动者证件或者物品,否则应承担返还原物、赔偿损失、行政罚款等责任。

十、公司规定自动离职三天扣九天工资合法吗?

自动离职就是没有经过正常的离职手续,也没有和公司打一声招呼就离职了,看来你这三天应该是按照旷工算的,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你们公司肯定是有这个制度的。按照自离处理,扣你9天工资算是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