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一、承建方携带营业执照、施工合同(中投标书)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保障金申报及金额核定,并领取四份三方协议书及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报酬支付承诺书。
二、承建方持资料到指定银行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需准备的资料如下:
(一)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
(三)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
(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温馨提示:到银行开户时请带好公章和预留印鉴章。
三、在资金到帐后将一式四份协议书交给银行签字盖章。
四、开户银行签字盖章后再到劳动监察大队签字盖章并去报建。
五、报建完后,请将一份协议书送开户银行留存。
二、民工工资保证金和质保金是一类吗
工程劳务公司交的两金是
(一)一般是指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房屋质量保证金,具体收费比例按照当地政府和建委规定收取即可,这部分只是押金,如果工程竣工验收后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房屋在质保期内没有问题,这两金是可以全额退还的。
(二)国有施工企业,包括其他的国有企业现在很多单位都要为员工缴纳五险二金。五险大家都知道,主要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险和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两金主要是指企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
三、建设单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建设单位需要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指在工程开工之前,由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负责通知,并监督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3%向银行专户存储的工资专项资金。保证金根据省、市、县各级项目审批权限实行层级监管,并实行专户存储、专项支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四种情况下可支取保证金
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时,经劳动保障部门查证属实后可以支取保证金:建设企业未依法及时结算农民工工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或建设企业非法转包、分包建设工程,导致用工主体不具有法人资格而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建设单位或建设企业法人代表或工程负责人隐匿逃跑或死亡,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其他被认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程交工后,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农民工集散场所公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日期、工资结算结果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凡无拖欠的,由银行将保证金本金及活期利息一次性退还缴费单位。
及时补缴建设项目要停工
启用保证金支付农民工工资后,劳动部门将责令责任单位在30日内等额补缴已启动支付的保证金。逾期未补缴的,建设工程项目部门对在建工程予以停工,已竣工项目不予验收。同时,建设工程项目审批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将责任单位记入信用档案,通报批评并向社会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罚。
四、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
在2018年7月6日,住建部官网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实施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全面推行工程保函替代保证金制度。对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建筑企业可以保函的方式缴纳,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不得拒绝。
其中明确规定最低价中标的工程实行高额履约担保,保函金额由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确定,工程保函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
五、民工工资保证金比例
专业分析
农民工保证金收取比例如下:
1、100万元以下的缴纳百分之五;
2、100万到200万的缴纳百分之四;
3、200万到500万的缴纳百分之三;
4、500万以上的的缴纳百分之二;
5、另外特殊的情况按特殊的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