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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职位综合管理是什么意思?

216 2024-10-04 04:11 回车巷人才网

一、公务员录用职位综合管理是什么意思?

公共管理即公共事业管理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能在文教、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险等公共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现代管理科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一般管理方法、管理人员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掌握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能从事公共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具有规划、协调、组织和决策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管理科学、经济学、社会科学等现代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具有适应办公自动化,应用管理信息系统所必须的定量分析和应用计算机的技能; 3。具有进行质量管理、数据的收集和处理、进行统计分析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4。

熟悉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制度; 5。具有较强的社会调查和写作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学科:公共管理 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管理心理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管理经济学、公共关系、公共财务、管理定量分析、应用统计、管理信息系统、行政管理学、行政法、领导科学、公共政策分析、组织行为学、高等数学、会计学、市场营销学、财政学、行政法学、公共伦理学、管理文秘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社会调查、企事业单位实习等,一般安排6周~8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管理学、教育学、文学或医学学士 相近专业: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就业方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共服务系统的办公和管理工作。 修业年限四年,授予学位:教育学或管理学学士。 1、什么是公共事业管理责任?与公共责任是何关系?其基本性质、特征和内涵是什么? 公共事业管理责任,是指公共事业管理主体在管理过程中必须承担和履行的职责。

公共事业管理责任是一种公共责任,或者说是公共责任在公共事业管理中的表现,公共性以及以这一公共性为基础的效率标准是其最基本的特征。从以公众对政府的希望和要求来认识并划分行政责任的观点角度看,其内涵包括回应、弹性、胜任能力、依据正当的法律程序行为并负责、廉洁。

2、 什么是公共事业管理责任机制?基本内涵是什么? 公共事业管理责任机制,即指通过什么途径和方法使得公共事业管理主体真正承担起应担承担的责任。公共部门的责任机制,核心就是监督和制约,因而还在政府作为公共事业管理唯一主体的发展阶段时,人们就对如何建立完善的行政责任机制进行了研究,而随着公共事业的发展和公共事业管理责任范畴的形成,目前一般从正式与非正式、内部和外部两个相互联系的途径或方面出发,来对公共事业管理责任机制进行构建。

3、 公共事业管理责任的行政控制机制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包括:公共组织自身的责任机制、行政监督检查、行政监察、审计、行政复议 4、 公共事业管理责任的立法控制机制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包括立法机构对公共事业产品生产和提供责任法律的确立和立法机构对行政机构公共事业管理责任的控制 5、 公共事业管理责任的司法控制机制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主要有行政诉讼机制和行政赔偿机制 6、 公共事业管理责任的公民参与控制机制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有公开听证、民意调查、资讯委员会、利益群体等基本方式 7、 什么是公共事业管理伦理?什么是政府组织伦理和非政府组织伦理? 公共事业管理伦理,是公共事业管理主体作为特定的社会化角色在进行公共事业管理活动中的道德行为规范和准则。

政府组织伦理通常也称为行政伦理,是行政管理领域中的角色伦理。政府组织伦理或者以政府组织系统为主体,或者以政府组织为主体,是针对政府组织行为和政治活动的社会化角色的伦理原则和规范,是以“责、权、利”的统一为基础,以协调个人、组织与社会的关系为核心的政府组织行为准则和规范系统。

非政府组织伦理是指非政府组织在从事其组织活动,即公共事务或与维护和增进社会公共利益有关的活动时,所应遵守的伦理原则和伦理规范。 8、 公共事业管理伦理的内容构成是什么? 第一、公共事业管理伦理意识(包含伦理准则意识、伦理责任意识和伦理目标意识) 第二、公共事业管理实践伦理 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指维护公共服务活动正常运行所需的伦理规范,是由政府或其他社会权威机构设计、制定和推广的;二是指对于政府倡导的这些公共服务活动中的伦理规范,除了用社会舆论、自我评价等软约束手段支持外,还要为其设定政策优化的硬约束手段,使这些伦理规范真正成为公共事业管理主体在公共服务中的普遍化行为方式。

9、 公共事业管理伦理的基本内涵有哪些? 第一、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 第二、以公众为本提供服务 第三、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律 第四、勇于承担公共责任 第五、高尚的敬业精神 10、公共事业管理伦理在公共事业管理责任机制中有什么作用? 公共事业管理伦理对公共事业管理的主体有着导向作用、规范作用和选择作用 11、如何推进公共事业管理伦理的建设? 推进公共事业管理伦理建设的途径是道德建设驱动自律和制度建设推动自律。

A、道德建设驱动自律 即:通过提高公共事业管理主体的道德修养,使其能够超越一切外在监督和制约,以事业心、使命感、社会责任感人生理想和价值观为基础,自觉地遵守公共事业管理伦理规范和要求。 B、制度建设推动自律 即:通过相关的制度设计,来推动公共事业管理者遵守公共事业管理伦理规范和要求,逐步达到自律。

这一机制实际上是将伦理建设与公共事业管理结合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建立完善的法律框架 第二、公共事业管理的责任履行机制 第三、行为守则 第四、公民参与。

二、公务员录用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务员录用工作,保证新录用公务员的基本素质,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第三条

录用公务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四条

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五条

录用公务员,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考试; (四)考察与体检; (五)公示、审批或备案。 必要时,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上述程序进行调整。 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

第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具体办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

第八条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一)拟定公务员录用法规; (二)制定公务员录用的规章、政策; (三)指导和监督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工作。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

第九条

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一)贯彻国家有关公务员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根据公务员法和本规定,制定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 (三)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 (四)指导和监督设区的市级以下各级机关公务员录用工作; (五)承办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委托的公务员录用有关工作。 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内公务员的录用。

第十条

设区的市级以下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

第十一条

招录机关按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承担本机关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

第十二条

招录机关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和职位要求,提出招考的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拟定录用计划。

第十三条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录用计划,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 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录用计划,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设区的市级以下机关录用计划的申报程序和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四条

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招考工作方案。 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经授权组织本辖区公务员录用时,其招考工作方案应当报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第十五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招考工作方案,制定招考公告,面向社会发布。招考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招录机关、招考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报名方式方法、时间和地点; (三)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五)其他须知事项。

第十六条

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二)、(七)项所列条件,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调整。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

第十七条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八条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第十九条

报考者应当向招录机关提交报考申请材料,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第二十条

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第二十一条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专业科目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设置。

第二十二条

笔试结束后,招录机关按照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也可以委托招录机关或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的内容和方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面试应当组成面试考官小组。面试考官小组由具有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组成。面试考官资格的认定与管理,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十三条

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其他测评办法。

第二十四条

招录机关按照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

第二十五条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第二十六条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第二十七条

体检工作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录机关实施。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体检应当在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招录机关或者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必要时,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要求体检对象复检。

三、综合素质评价自我评价?

热爱祖国热爱单位,喜欢运动,团结同事。

四、录用决定综合评估怎么填写?

在填写录用决定综合评估时,首先需要对应聘者的个人情况、能力与经验进行全面考察和分析。

其次,要结合招聘职位、企业发展战略、团队协作需求等方面的要求,综合评估应聘者是否符合企业的需求,并给出合理的评价和建议。

同时,评估应尽量客观,避免主观偏差的出现,以保证录用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五、kpi综合评价?

KPI指标,全称Key Performance Indication,即关键业绩指标。是通过对组织内部某一流程的输入端、输出端的关键参数进行设置、取样、计算、分析,衡量流程绩效的一种目标式量化管理指标,是把企业的战略目标分解为可运作的远景目标的工具,是企业绩效管理系统的基础。

KPI通常在企业管理中使用,这种指标往往是部门主管要求完成、衡量员工业绩的证明,不是对所有操作过程的反映。

KPI法符合一个重要的管理原理--“二八原理”。在一个企业的价值创造过程中,存在着“20/80”的规律,即20%的骨干人员创造企业80%的价值;而且在每一位员工身上“二八原理”同样适用,即80%的工作任务是由20%的关键行为完成的。

KPI是现代企业中受到普遍重视的业绩考评方法。KPI可以使部门主管明确部门的主要责任,并以此为基础,明确部门人员的业绩衡量指标,使业绩考评建立在量化的基础之上。建立明确的切实可行的KPI指标体系是做好绩效管理的关键。

使用KPI的最终目标是企业组织结构的集成化,是以提高企业的效率为核心,精简不必要的机构、不必要的流程以及不必要的系统。

六、综合评价评语?

以下是一些综合评价的评语:

1. 工作成绩突出,业绩斐然,干得非常出色。

2. 工作态度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言行举止得体。

3. 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与同事、领导之间沟通协调能力强。

4. 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乐于接受新技能、技术和知识。

5. 勤奋好学,一丝不苟,工作纪律性强,能够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6. 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够有效地领导下属完成任务。

7. 与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善于沟通、解决问题,获得了较高的评价。

8. 工作中积极主动,具有较强的执行能力和抗压能力。

9. 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从不违法乱纪,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公司内部规定。

10. 具有勇于创新、追求卓越的精神,能够面对挑战,有突破自我和进步的意愿。

七、有预激综合征,会影响公务员体检录用吗?

预激综合征是一种心律失常,通常情况下不会对公务员体检和录用造成影响。但如果心律失常严重,可能会被认为不符合体检标准,会被要求进一步检查或治疗。具体还需根据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和政策来确定。建议在体检前向招录单位或体检机构咨询相关信息,以便更准确地了解您的体检状况。

八、新录用公务员如何提出取消录用申请?

1、公务员试用期和服务年限内不能离职或调转,另外公务员永远也不是双向选择,是单向的,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过了以后你可以提交离职申请,但需要单位同意才行,不同意不能离职。

2、公务员没有辞退一说,只有离职和开除两种,如果是离职单位同意后可以再考,如果是开除,终身禁考。

3、试用期不合格被取消录用可以再考,不过试用期不算工龄,不算工作年限。对于再考有影响,因为你的辞职相关内容都被记录在档案,政审的时候会作为重要依据,有可能不录取,如果单位对你的处理是试用期不合格取消录用,那基本上都不可能有公务员单位录取你了。

4、单位有权取消录用,如果不服,可以提起申诉,相关法律《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公务员法》,不过申诉也白扯,你懂的。

另外,你还没明白体制内和体制外的区别,体制外是双向选择,我不乐意干直接可以辞职,体制内如果辞职需要单位同意,否则很麻烦。而且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内肯定是不能辞职的,硬走的话单位只能按开除或者取消录用,你这铁路公安,估计最低服务年限都得是5年,别合计了,走不了的,走了就别当公务员,当时考的时候就应该做好觉悟。

九、公务员报名推荐表综合评价怎么写?

个人先根据个人情况先自写,第一段写做了那些工作取得什么成就,第二段写面临那些困难,存在的不足,第三段写以后努力改正,打到何种目标。

十、公务员综合素质评价的自我陈述怎么写?

一般的自我评价可以着重介绍一下自己的个人性格,还有自己在工作中的一些经验,同时也可以表个态,就是自己如果获得了这份工作之后,会更好的工作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