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免责方式?
(1)时效免责。即法律规定违法者在其违法行为发生一定期限后不再承担强制性、惩罚性的法律责任。如刑法中的已过追诉时效(如:死刑20年)和民法中的已过诉讼时效(一般时效三年,人身伤害时效一年),都属于时效免责的情况。
(2)不诉免责。即法律规定只要当事人不告,国家就不会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如刑法中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就属于不诉免责的情况。刑法中除小部分不告不理之外都是必须追究的。但是,民法是不告不理的。
(3)自首和立功免责。即刑法规定犯罪者在犯罪后有自首和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补救免责。即法律规定违法者在造成一定损害后,在有关国家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可以或应当部分或全部地免除其法律责任。如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应当免除或减轻处罚。
(5)协议或议定免责。即双方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经协商同意部分或全部地免除法律责任。这种免责仅适用于民事活动。
二、不用承担法律责任免除的方式?
一、法律责任免责的条件和方式是什么?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和实践中,免责的条件和情况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时效免责。即法律规定违法者在其违法行为发生一定期限后不再承担强制性、惩罚性的法律责任。如刑法中的已过追诉时效(如:死刑20年)和民法中的已过诉讼时效(一般时效三年,人身伤害时效一年),都属于时效免责的情况。
(2)不诉免责。即法律规定只要当事人不告,国家就不会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如刑法中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就属于不诉免责的情况。刑法中除小部分不告不理之外都是必须追究的。但是,民法是不告不理的。
(3)自首和立功免责。即刑法规定犯罪者在犯罪后有自首和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补救免责。即法律规定违法者在造成一定损害后,在有关国家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可以或应当部分或全部地免除其法律责任。如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应当免除或减轻处罚。 再就是比如最近的范冰冰逃税案,只要限期履行税务部门的处罚就可以免除刑责。
(5)协议或议定免责。即双方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经协商同意部分或全部地免除法律责任。这种免责仅适用于民事活动。
二、犯罪免责规定是什么?
对于犯罪后免除刑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承担相对应的法律责任,是是因为存在着侵权行为或者是违法犯罪行为,但是也有一些是免责得到了条款,比如说双方事实上关于免责条款作出了约定,或者是因为存在着时效经过或者是存在着补救免责,都会导致无需承担责任。
三、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包括惩罚和什么?
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包括刑事法律责任和民事法律责任两大类。刑事法律责任,包括生命刑,自由刑和财产刑。就是说如果你犯了罪,法院根据你反馈程度的大小。判定你关监狱失去自由。剥夺财产。甚至生命。
民事法律责任。有登报声明赔礼道歉。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几种类型。
四、承担法律责任年龄?
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年龄分两种,一种是满18周岁,一种是满16周岁,有劳动能力能够自己挣钱养活自己的人。
刑事责任的责任年龄则从14岁开始,如故意杀人强奸等等罪名,14周岁就可以被判刑。其他犯罪行为则从18周岁开始判刑。
五、非法捕鱼承担的法律责任?
现在市面上出售的水产品是通过法律允许的方式进行捕捞的,如果利用不法手段进行捕捞违反水产资源法规的规定,进而获取大量利益,则构成了我国法律规定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对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管制、拘役或者罚金。
六、企业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
1、工作人员的行为必须构成侵权行为。即除其行为属不法的外,尚须具备故意或过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2、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造成第三人的损害。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行为已实际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财产的损害。3、损害结果与损害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雇员在从事工作时,可能造成自己或第三人受损。这时候,用人单位就要承担责任
一、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的条件有哪些
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的条件有:
(一)工作人员的行为必须构成侵权行为。
即除其行为属不法的外,尚须具备故意或过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工作人员从事的活动属于适用过错责任的场合。如果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所从事活动适用无过错责任场合的,无须工作人员主观上有过错,只要造成损害,用人单位即承担责任。
(二)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造成第三人的损害。
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行为已实际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财产的损害。该损害是由职务行为造成的,且损害后果已发生。关于执行职务之范围,学术界有三种观点,有以用工单位之意思为标准者;有以执行职务之外表为标准者;有以用人单位意思兼以为用人单位的利益而为标准者。第一种标准范围过窄,用人单位易免责任,第二、第三为扩充范围标准,以行为之外观为决定标准,形式上较易判断,但忽略了决定职务范围,是价值判断,亦含有政策上之考虑,不能单从外表加以认定。本人赞同台湾学者王泽鉴的职务范围标准说,“应指一切与雇用人所命执行之职务通常合理相关连的事项”,这样用人单位(即雇用人)又先可预见并可加以防范,且客观上易于以判断。
(三)损害结果与损害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损害行为是前题,无损害行为即无损害后果,损害后果是由损害行为引起的,且为唯一的直接的引起原因。
二、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的特殊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的特殊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 受雇人行为的时间地点。
这个因素对是否认定职务范围有着关键作用,行为需是劳务的时间和地点。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在劳务时间地点以外的行为均不是职务行为,还要看是否与职务有内在的关联。
(二) 受雇人借职务之便为侵权行为如何认定雇佣人是否承担责任。
受雇人利用职务的机会行为与职务有内在的关联,即可以认定为是职务行为,之外即认定为非职务行为。
(三)受雇人的行为违反雇佣人禁止的事务如何认定。
一般来说要区分禁止的事务是禁止职务的范围还是禁止该职务内行为方式,如果是前者一般来说雇佣人则不需要承担责任,后者雇佣人则是要承担责任的。
(四) 受雇人在执行职务行为是处理私事以及无故绕道行走雇佣人是否承担责任。
这还是要看是否与执行的职务有内在关联,还是纯粹的为个人利益,有关联就为职务行为,无关联则不认定为职务行为。
(五) 受雇人的故意侵权行为,受雇人是否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这就看是否是和职务有内在的关联,若有内在的关联即使是受雇人的故意行为雇佣人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要想用人单位承担责任是要满足一定条件的,提醒当事人对这些条件给予重视
七、恶意串通承担法律责任?
构成恶意串通并且给他人造成损害结果的,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即民事赔偿责任。
但是民事责任实际上并不仅仅限于损失的赔偿问题,还包括退还已收的款项和费用等民事上的返还责任。如果恶意串通侵害了国家的利益,行为人因此取得的财产还应收归国家所有。除了民事责任外,行为人还应承担行政责任。
八、代销如何承担法律责任?
在代銷前搞清货源,质量,价格,。在签订代銷合同必须有承担法律责任风险伽条款,。否则,出现假冒伪劣商品代销者自已得承担。
九、假账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做假账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应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我国刑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会计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刑法等均对做假账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根据情节的轻重,给予行政处罚还是刑事处罚。
《刑法》201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十、认缴和实缴承担的法律责任?
实缴和认缴的责任是一样的,实缴只不过是你已经入进去资金了,认缴是你要入进去可目前还没有入进去,但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