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民监督员职责?
检察机关选任的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的“三类案件、五种情况”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
人民监督员应当保守秘密,不得泄露评议表决情况,不得对其他人民监督员施加不正当影响,不得私自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二、人民监督员的职责?
检察机关选任的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的“三类案件、五种情况”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
人民监督员应当保守秘密,不得泄露评议表决情况,不得对其他人民监督员施加不正当影响,不得私自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三、什么是人民监督员证件?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检察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一项外部监督制度。符合条件的公民通过选任程序成为人民监督员,独立地对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察的案件进行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最高人民检察院2003年10月15日《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试行)》第二章第六条规定:“人民监督员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推荐,征得本人同意,由检察长颁发证书。”
对检察机关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检察机关或检察人员在办案中发生的“五种情形”(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超期羁押;违法搜查、扣押、冻结;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确认或者不执行刑事赔偿决定;检察人员在办案中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进行监督,提出监督意见。
四、人民监督员的补助标准?
人民监督员参加监督或活动的相关补贴费用按下列标准发放:
1.
人民监督员案件监督评议履职补贴,按每人每案300元标准计发。参与案件监督以外的培训、调研等其他活动按每人每次200元标准计发。
2.
人民监督员若参与同一检察院同一天内多起案件的监督或活动,按每人每天500元标准计发(不再以案件或活动数计)。
3.
人民监督员前往市外参加活动,期间产生的异地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必要费用,按相关活动的文件规定,并参照我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规定的相关标准,予以保障。 三、人民监督员参加监督或活动的相关补贴费用发放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市司法局每半年计发一次人民监督员参加监督或活动的相关补贴费用。 (二)市司法局根据人民监督员案件监督评议、参加活动等半年登记记录,结合市人民检察院向市司法局通报的人民监督员半年履职情况,对人民监督员参加监督或活动的次数和补贴费用进行审核。
五、人民监督员是不是监察对象?
是。
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仲裁员等,因参与司法工作中,行使了法律赋予的司法权,就应当受到监督。
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了六类监察对象,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这六大类人员涵盖了我国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各种类型,把党中央关于对公权力的监督全覆盖的要求具体化,在法律层面上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真正把所有公权力都关进制度笼子。
六、人民监督员:得具备什么条件?
司法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办法》明确了担任人民监督员的一般条件,即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学历年满23周岁的中国公民,要求具备较高政治素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扎实的群众基础。
七、人民监督员思维与法治能力
人民监督员思维与法治能力的重要性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人们对于政府治理的要求也与日俱增。为了加强公民监督的力量,人民监督员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角色。然而,要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监督员,并不仅仅是具备一定的思维能力,更重要的是要具备良好的法治能力。
思维能力是人民监督员必备的素质之一。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一环,人民监督员需要具备敏锐的观察力和分析力,能够从各种信息中快速捕捉到关键问题,独立思考并做出合理的判断。在面对复杂的社会问题时,只有具备较高的思维能力,才能够深入分析问题的本质,寻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
同时,思维能力还包括创新能力和拓展思维的能力。人民监督员需要能够灵活运用各种工具和方式,创新监督方法,发现问题的新角度,从而提高监督的有效性。拓展思维能力则是指能够跳出局限性思维,从多个角度和层面去思考问题。只有具备这样的思维能力,人民监督员才能够更全面地认识问题,并提出更富创造性的解决方案。
除了思维能力外,法治能力也是人民监督员必不可少的素质。法治是现代社会的基本原则,也是保障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作为人民监督员,必须熟悉国家的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监督职责和权力,以法律为准绳,履行好监督的职责。
具备较强的法治能力意味着人民监督员要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能力:
- 熟悉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监督权限。
- 能够独立思考,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
- 具备辨别问题、判断违法行为的能力。
- 能够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良好的法治能力对于人民监督员的工作至关重要。只有具备较强的法治能力,才能够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如何提升人民监督员的思维与法治能力
提升人民监督员的思维与法治能力,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采取综合性的培训方法。
培养思维能力的方法:
- 加强基础知识的学习,提高综合素质。通过学习相关领域的知识,不断拓宽自己的知识面,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从而提升思维能力。
- 积累实践经验,培养应变能力。人民监督员需要通过实践来提高自己的能力。在实践中,他们会遇到各种问题和挑战,通过解决问题的过程,积累经验,提高应变能力。
- 多参与讨论和交流,开阔视野。与其他人民监督员进行交流和讨论,可以从他们的经验中学习到很多。同时,还要多听取不同意见,开阔自己的视野,从而提升自己的思维能力。
提升法治能力的方法:
- 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
- 参与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提升法律运用的能力。
- 学习案例分析,提升判断能力。通过学习案例,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法律的运用,提高判断问题和违法行为的能力。
- 与法律专家进行交流,提升专业水平。与法律专家进行交流和学习,可以从他们的经验中学到更多,提升自己的法律水平。
通过以上的方法和途径,人民监督员可以有效地提升自己的思维与法治能力,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
结语
作为一个社会进步的标志,人民监督员在维护社会稳定与公平正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思维能力和法治能力作为人民监督员的核心素质,对于他们的工作至关重要。
提升人民监督员的思维与法治能力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任务,需要从他们自身入手,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来提高能力。只有具备较强的思维与法治能力,人民监督员才能够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为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八、人民监督员工作岗位职责
人民监督员工作岗位职责
引言
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角色,人民监督员通过履行自身的工作职责,维护社会秩序,促进法治建设的发展。本文将深入探讨人民监督员的工作岗位职责,以期加深人们对他们工作内容的了解。
工作内容
人民监督员是由人民群众推选产生,承担监督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责。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 监督执法行为,包括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机关的执法行为是否合法、公正。
- 参与社区治安管理,协助社区开展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秩序。
- 处理民生矛盾,倾听群众诉求,促进解决社会矛盾。
- 宣传法律法规,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民法治意识。
工作原则
在履行人民监督员工作职责时,应遵循以下原则,确保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性:
- 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履职。
- 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
- 以民生为重点,服务于人民群众。
工作技巧
为了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人民监督员需要掌握一定的工作技巧,如:
- 善于沟通,倾听群众心声。
- 维护中立,不偏不倚。
- 注重团队合作,共同促进社会和谐。
工作挑战
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职责,人民监督员的工作面临着诸多挑战,主要包括:
- 工作压力大,需要承担较高的社会责任。
- 舆论压力大,需要面对来自各方的质疑和挑战。
- 工作环境复杂,需要在各种复杂情况下保持清醒头脑。
结语
人民监督员是社会治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们的工作岗位职责不仅关乎社会公平公正,更是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期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让更多人了解并尊重人民监督员的工作,共同推动社会治理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九、人民监督员是做什么的?
人民监督员代表人民群众对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进行监督。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重要制度设计,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一项创新举措。
十、人民监督员可以成为正式职工吗?
不可以。
人民监督员不是公务员,不是全职的。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担任人民监督员不超过两届。人民监督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只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的年满23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担任人民监督员。人民监督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学历。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