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通过居住证积分方式落户的具体分值是不确定的。参照《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规定,由市政府根据年度人口调控情况,每年向社会公布积分落户分值。
2、市有关部门根据申请人积分情况和落户分值,初步确定年度积分落户人员,并将其积分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通过后申请人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本市常住户口。2018年北京市积分落户手续于10月23日起开办,截至2020年12月31日。
3、申请人申请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本市居住证;
(2)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3)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4)无刑事犯罪记录。
4、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以及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指标组成。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