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公务员考试分数线
一、省级机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5分,《申论》不低于40分;
二、市(州)级机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0分,《申论》不低于40分;
三、县(市、区)、省直管市(仙桃、天门、潜江)及以下机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5分,《申论》不低于40分;
四、为体现对基层艰苦边远地区的倾斜,享受倾斜政策的县(市、区)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0分,《申论》不低于35分。
省、市级单位的直属机构或派出机构,全省法院法官助理、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监狱戒毒系统按招录机关的机构层级和地域归属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全省公安机关职位除满足上述《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最低分数线外,《公安专业科目考试》不低于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