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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206 2024-01-17 22:28 admin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2016年6月1号起,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10元、1550元、13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1元、15.5元、13.9元。其中青岛市各区最低工资标准如下:1、市南区、市北区、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10元,最低小时工资为17.1元;2、胶州市、即墨市、平度市、莱西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最低小时工资为1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