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省考公告精神,省考进入面试的成绩分两类计算,
1.无专业测试的岗位,进入面试的成绩=(行政执业能力测验成绩十申论成绩)/2;
2.公安等岗位有专业测试的,进入面试成绩=行政执业能力测验成绩x40%十申论成绩x30%十专业测试成绩X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