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三个月即可正常使用。
若后面中断缴费不超过三个月并按时补缴,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报销,超过三个月在此期间发生的费用则不能报销。
自今年12月1日起,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补缴费、待遇享受以及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与单位缴费脱钩等方面执行新规定,进一步维护参保人员权益,让医保政策更加惠民便民利民。七项便利举措一是单位职工中断缴费不超过三个月并按时补缴,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