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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院招生简章?

173 2024-05-17 01:29 admin

一、浙江美院招生简章?

报考对象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现役军人须经军级以上政治部批准);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非色盲、色弱;

  4、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者(未组织专业统考的省份及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

二、浙江画院招生简章2021?

报考对象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现役军人须经军级以上政治部批准);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非色盲、色弱;

  4、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者(未组织专业统考的省份及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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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东方理工大学招生简章?

我校2022年有19 个一级学科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硕士生、退役大学生专项计划),有11 个专硕类别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规模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专业目录里公布的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为不含拟招收推免硕士生人数的拟考试招生人数;因为后期正式招生计划的下达或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会导致各专业拟考试招生人数发生变动,所以实际招收的人数以最终公布的拟录取结果为准。

四、浙江海洋大学招生简章?

浙江海洋大学(Zhejiang Ocean University),简称“浙海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的高校,浙江省教育厅与舟山市人民政府共建重点高校 ,入选国家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一带一路”南南合作农业教育科技创新联盟单位,中国-中东欧“16+1”国家高校联合会成员。

学校创建于1958年,始名舟山水产学院,1975年更名为浙江水产学院,1982年成为全国首批学士学位授予高校之一,1998年与舟山师范专科学校合并组建为浙江海洋学院,2000年之后舟山卫生学校、浙江水产学校、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舟山石油化工学校和舟山商业学校等单位相继并(进)入,2006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资格,2016年更为现名。

截至2020年5月,学校有新城和定海2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608亩(其中海域使用面积720亩),校舍建筑面积48.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超4.3亿元;设有10个学院,开设48个本科专业;有教职工1127人,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11228人。

五、2020年浙江警察学院招生简章?

一、学校全称:浙江警察学院(代码:11483)

二、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学制4年

四、学习形式:全日制

五、学校地址:

滨江校区——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55号

临安校区——杭州市临安锦北街道农林大路2559号

六、招生专业及省份

2020年浙江警察学院涉外警务专业面向海南省、陕西省、辽宁省招生。

七、招生计划

根据《公安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20〕139号)要求,学校2020年涉外警务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定向原则编制。根据各省会同有关政策主管部门提出的由我校进行培养的公安专业人才需求,综合考虑学校办学条件、历年生源状况等,编制分省招生来源计划。公安专业招收女生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5%。

八、报名条件

(一)资格条件

报考浙江警察学院的考生,应参加生源地2020年高考报名(生源地为其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4.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热爱公安事业,立志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7.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8.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9.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二)身体条件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平方米)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色弱。

5.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

六、浙江杭州大学2021艺术招生简章?

浙江大学艺术生招生简章2021?

2021年我校继续招收高水平艺术团。

一、招收项目

西洋器乐:小提琴、大提琴

民族器乐:二胡、中阮、琵琶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要求文艺特长突出、综合素质全面、学习成绩优良;

(二)每人只能选择招收项目中的一个单项报考。

三、报名方法

(一)所有报考我校高水平艺术团的考生需通过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4日至1月10日。

七、华中理工大学招生简章2021?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2021年我校将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现将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申请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份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申请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且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勤奋好学、成绩达到年级前3%的优秀学生。

二、招生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160人,招生专业为电子信息类(光电学院)、预防医学、化学类、生物科学类、药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交通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医学检验技术、中西医临床医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学信息)。我校将根据各省份入围资格学生人数,确定具体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并通过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

注:具体录取专业名称以我校录取通知书为准。

三、招生程序

1.报名

学生由本人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申请,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填写报名信息,打印申请表。此表需由申请人签字、所在中学审核盖章,并附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社会实践)等相关证明(要求规格均为A4幅面纸张)材料一并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

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14日至4月25日。所有报名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中学须在校内公示经审核同意报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学生名单。

2.考核入围

5月20日前,有关省份完成申请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在有关省份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基础上,学校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考生入围资格。入围资格名单将于5月底前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地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3.录取政策

所有入选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志愿,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所填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

所有入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第一批院校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分数线执行),学校即可根据所在省份安排的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的规定安排专业。

八、沈阳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沈阳理工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南屏中路6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13.1万平方米(约合1696.2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9平方米;生师比17.8;专任教师996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7.7,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1.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2232.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7178.6元;图书139.3万册,生均图书74.2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

  学校综合考量经济社会发展、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人才需求规划为参考,动态调整招生计划。同时,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完成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协作计划、宏观调控计划任务,招生计划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预留计划比例:普通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上年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数。

  预留计划使用原则: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使用。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九、关于浙江理工大学?

近日,浙江理工大学与马兰戈尼学院(法国)举办的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获教育部批准。这是浙江理工大学获批的首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机构名称为:浙江理工大学马兰戈尼时尚设计学院。

学院将开设服装与服饰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2个本科专业,采取“4+0”培养模式,学费80000元/学年(最终以物价部门审批结果为准),在浙江理工大学临平校区(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康泰路8号)就读。

学院为在大学期间出国(境)交流的学生提供12万、8万、3万不等的出国(境)资助金,资助金覆盖率达专业总人数的90%,具体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学院的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2022年开始面向全国招生,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法合作)、数字媒体艺术(中法合作)各招20人,考生须参加生源省组织的美术类省级专业统考且取得统考合格证,且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投档规则和综合分折算方法按招生省份规定执行。如遇招生省份无明确投档规则,则按照我校美术类校考专业投档规则执行。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马兰戈尼时尚设计学院采取“4+0”培养模式,学生不出国即可体验高质量国际教育,在国内即可享受到纯正优质的欧洲时尚领域的高等教育。学生完成规定学业满足授予学位条件,可获得浙江理工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由法国技能署(France Compétences)颁发的RNCP6级证书。根据《中法高等教育学位和文凭互认协议》的内容,RNCP6级证书的效力等同于法国普通大学学士学位,可以获得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同时,学院还提供充足的学生全球交流计划项目及奖学金,学生可自愿选择赴马兰戈尼学院米兰、巴黎、伦敦、佛罗伦萨等校区进行交流学习,马兰戈尼学院向交流学生开放校园学习及校外实践基地资源。

马兰戈尼学院(Istituto Marangoni)建立于1935年,是全球顶尖的时尚高等教育机构,在米兰、巴黎、伦敦、佛罗伦萨等世界主要时尚中心设有校区,在时装设计、时尚风格和创新以及时尚商务管理等专业开展本科层次教学项目。在全球权威的时尚媒体Fashionista于2016年公布的世界50大时尚院校排名中,马兰戈尼学院位列世界第四;在2020年全球知名商业杂志《CEOWORLD》推选的全球最佳时尚学院110强榜单中,该校名列全球第8。几十年来,该校为全球知名时装品牌如Louis Vuitton、Chanel、Balenciaga等输送了大量高端时尚设计人才,也培育了像MOSCHINO的创始人Franco Moschino这样的新生代设计师。

浙江理工大学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浙江理工大学

二、院校国标码

10338

三、校址

法定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

学校设下沙校区、临平校区和文一校区等多个校区。

全日制本科新生在下沙校区、临平校区就学。

浙江省“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招生录取学生在合作办学的高职院校就学。

四、层次

本科

五、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浙江理工大学

证书种类

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一、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则,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

二、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四、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学校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专业和计划数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一)按同一专业类招收的本科生可根据自身的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和能力素质等,依据学分制培养方案,按学校有关规定,选择修读本专业类中的某个专业。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原艺术设计专业所对应的设计学类、服装与服饰设计等专业原则上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采用省统考成绩省除外);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填报相应专业及方向志愿,择优录取。

二、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等因故未完成计划,将根据生源情况和专业容量酌情在普通文理类中录取。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十二、录取规则

一、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上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按当批次招生数的1:1确定调档比例。

二、学校招生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三、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对部分专业设定外语单科合格线,外语单科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进档考生,按高考总分排序,如遇外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时,则按外语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至额满。外语单科成绩按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市、自治区)高考实际外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有关专业外语单科合格线为:英文授课班(含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工商管理专业):125分;服装设计与工程(中美合作项目)专业:105分;美术类专业:60分。

四、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五、学校在浙江省及全国其他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中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六、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录取排序中如遇考生总分相同,参照生源省同分排序规则录取,如生源省无同分排序规则,则分别以高考文化总分、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高者优先。

非平行志愿或第一院校志愿的进档考生,在计划未满专业中根据上述原则录取。

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择优录取。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考生。

七、学校对美术类、时装表演类、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侨、对港及对台免试、民族班、国家专项、地方专项、专升本以及在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等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国家、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公布的相关简章和章程的招生规定执行。

八、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办法如下:

(一)美术类:按美术类校考招生的专业(产品设计(纺织品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设计学类、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合作)、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合作)),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凡一志愿报考并进档(综合分排序在招生计划数内)的,不分文理按综合分以专业计划1:1划定专业录取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取得校考专业合格证的考生,高考填报专业志愿时只能填报相应的合格专业。录取时,当综合分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分,如高考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按美术类省统考招生的专业(美术学(商业插画)、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按各省录取政策执行,考生须参加生源省组织的美术类省级专业统考且取得统考合格证。

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二)时装表演类:山东省、河北省、湖南省、湖北省使用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录取;河南省、黑龙江省、山西省、辽宁省、浙江省考生使用校考成绩录取。

原则上文化成绩需达到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生源省组织省级专业统考,考生须参加统考且取得统考合格证,并符合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类招生规定。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校考省份我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等,则高考文化总分高者优先录取,如高考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统考或联考省份按照各省的投档规则执行,如无明确投档规则,则按我校校考投档规则执行。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三)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以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作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作为合格标准。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工科类、经济类专业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非中外合作办学)10350元/学年,服装设计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合作)23000元/学年,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合作)、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合作)28000元/学年,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80000元/学年(中法合作专业学费最终以物价部门审批结果为准),其他5300元/学年。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

住宿费标准

根据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有关规定,学生住宿费四人间按每生1600元/学年标准预收取,按照实际住宿情况结算。

十四、资助政策

一、按有关规定,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还设有校长特别奖、纺织之光奖学金、香港桑麻基金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各类社会奖学金等20余种。学校设立中美合作项目特别奖学金,用于资助该项目优秀学生赴国(境)外留学的部分费用,最高资助额度为6万元。具体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动态管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按有关规定给予困难补助、联系国家助学贷款等,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1-86843028。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zstu.edu.cn

电话:0571-86843333

传真:0571-86843999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310018

十七、其他须知

一、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学校设立启新学院对优秀拔尖人才进行培养。启新学院设立启新卓越实验班、机械电子实验班和材料化学生物实验班。其中卓越实验班学生可在全校优势学科专业中自主选择学制相符的修读专业。符合学校启新学院实验班选拔条件者,录取后可进入启新学院机械电子实验班和材料化学生物实验班学习。

三、浙江省“三位一体”和“统一高考”录取学生同等享受校内转专业政策。根据中外合作办学合作协议相关要求,被我校中外合作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四、本章程由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有与本章程相冲突的,则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有与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看完别忘了点赞哈,省的后面找不到了~

十、浙江事业单位有哪些?

浙江的事业单位种类繁多,覆盖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福利、公共安全等领域。以下仅是一些主要类型的浙江事业单位:1. 教育类: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等。2. 科研类:浙江省农业科学院、中国水稻研究所等。3. 文化类:浙江省博物馆、浙江图书馆等。4. 卫生类: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等。5. 社会福利类: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杭州市社会福利中心等。6. 公共安全类: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等。以上仅是浙江事业单位的一部分,还有许多其他类型的事业单位在浙江各地运作,涵盖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