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事业单位体检标准?

92 2024-03-19 07:19 admin

一、事业单位体检标准?

同样的问题,请问楼主过了吗

二、事业单位体检标准?

1、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为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2、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变的合格、心脏听诊有杂音、频发期前收缩、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3、血压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血液系统疾病为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每L、女性高于80g每L为合格;

4、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为合格; 4、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为合格;

5、各种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为不合格;

6、恶性肿瘤为不合格;

7、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为不合格;

8、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为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为合格;

9、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为不合格;

10、红斑狼疮、皮肌炎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为不合格;

11、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为不合格;

12、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为不合格;

13、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为不合格;

14、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为不合格;

15、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为不合格;

16、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为不合格;

17、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小数视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小数视力0.8)、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为不合格;

18、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为不合格;

19、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为不合格。

三、2022事业单位体检标准?

标准如下:

一、基本体检项目: 肝功、心电图、胸透、视力、听力、血压、B超(肝、胆、脾、肾)、五官八项。

二、特殊岗位体检项目: 在基本体检项目基础上,单位可根据招聘岗位特点,有选择的增加身高、体重、体能测试、皮肤病、过敏史、妇科、血糖等项目。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二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三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四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五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十六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四、事业单位幼师体检标准?

幼师体检标准:体检的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体检结论的有效期为一年。体检的检测项目为:血压、心脏病、结核病、支气管、慢性肝炎、恶性肿瘤病史、视力以及听觉等。达到具体要求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具体要求:

1、器质性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者。

2、血压超过18.66/12KP(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KP(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KP(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KP(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KP(90毫米汞柱),低于6.66KP(50毫米汞柱)。

五、事业单位的体检标准?

事业单位体检标准,也就是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公务员体检标准主要是进行血压的测量,身高体重的检测,同时也需要进行胸片的检查和心电图、心脏彩超的检查。同时也需要进行传染病方面的检测,看是否有异常的疾病,也需要进行肝、胆、胰、脾、肾的彩超检查和血生化的检查。

如果有异常严重的心肺方面的疾病,或者是有异常的传染病的情况,就不可以通过正常的入职的。但是,如果没有这些方面严重的疾病,是不会影响到入职情况。

六、关于事业单位体检标准?

关于事业单位的体检标准,相关规定如下:

1.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办法》,事业单位应当为工作人员组织体检,保障员工身体健康。

2. 体检类别分为入职体检和离职体检,以及定期体检。入职和离职体检是必要的。

3. 定期体检周期根据工作人员的岗位、年龄、工作条件等制定,一般每1-3年进行一次定期体检。

4. 体检项目应当包括公务员体检必检项目和根据单位实际确定的附加项目。

5. 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不合格的需要及时进行重检或治疗。

6. 体检费用应该纳入事业单位的管理费用预算之中。

7. 单位和个人应当重视体检结果,单位要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8. 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国家政策和单位实际,制定体检的具体标准和要求。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组织员工进行体检,制定合理的体检标准,确保员工身体状况符合工作要求。

七、事业单位a类体检标准?

1、器质性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者,不符合要求;

2、血压不能超过18.66/12KP(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KP(86/56毫米汞柱);

3、不能患有结核病和支气管扩张病;

4、慢性肝炎肝功能不正常,有各种恶性肿瘤病、结缔组织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麻风病等不合格;

5、两眼矫正视力之和高于5.0,两耳听力均高于2米;

6、五官端正、四肢健全。不能有其他妨碍教学工作的疾病。

八、云南2021事业单位体检标准?

一般来说事业单位体检标准如下:一般情况下事业单位体检项目包括查血细胞、血小板、白细胞、红细胞、血型、血糖等,没有特殊要求是不会检查爱滋病HIV抗体的,其具体内容为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90mmHg- 140mmHg(12.00 - 18.66Kpa);舒张压60mmHg-90mmHg(8.00 -12.00Kpa)。

九、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范围。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体检时,须携带身份证、考试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到指定地点报到,由招聘单位工作人员验证后,统一带到规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负担(体检费500元左右),直接交付医院。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要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受检前需禁食8-12小时。

  3.体检时请按照医生要求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到体检结果。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必须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4.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

  5.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6.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体检,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与外界人员联系、不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及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考生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7.参加体检的考生要保持通讯畅通,如有特殊情况,要主动和招聘单位联系。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十、2021广东事业单位体检标准?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或获得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地中海贫血,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合格。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条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颅骨缺损经修复大于2平方厘米的、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除肝内小胆管结石外,有梗阻的胆结石、胆囊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未纳入体检标准,严重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其他情形,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