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未到期,可以签劳动合同吗?

154 2023-12-09 08:53 admin

一、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未到期,可以签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事业单位改革后还存在差额吗?

存在差额因为虽然事业单位改革后普遍减少了行政级别和岗位,推行绩效考核和灵活就业制度,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和体制限制,一些事业单位的福利待遇和稳定性仍然比企业差,而且一些高层级的事业单位虽然名义上被归入企业范畴,但是在实际操作和管理上还存在差异。此外,由于市场竞争和国家政策的调整,事业单位的就业形势也在不断变化,与企业之间的差额也可能随时出现新的变化和调整。因此,需要不断关注和研究事业单位的变化和发展动态,以便更好地适应就业市场的实际情况。

三、事业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后还有养老金吗?

事业单位辞职后原单位的养老保险还算的。

不论企业还是事业单位交纳的养老保险都有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是可以转移的,如果辞职,可以转到下一个单位续交。事业单位也可以转到企业,省保也可以转到市保,都可以随工作转移。

如果打算自己交,可以转到户口所在地养老保险机构,以自然人身份续交保险。

事业单位辞职后,以前养老保险应该办理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四、职工退休了与单位还存在劳动关系吗?

超过退休年龄的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具有劳动关系,双方应当为劳务关系。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五、事业单位统一考试录取后: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有没有编制?

有编制~~~~有编制的签订的是聘用合同,确定的是人事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约束,而合同制人员签订的是劳动合同,确定的是劳动关系,受《劳动法》约束。

所以 你这个是有编制的

六、事业单位签合同5年合同到期后可以换单位吗?

事业单位5年合同期满,教师除外(免费师范生的服务期不止5年,是10年)完全可以调动到其他的事业单位工作。

七、被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内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有人事厅批复的指标令,直接享受财政厅直接拨付工资的就具有编制。

对于单位自主招聘的合同制员工。不具备指标令、不享受财政支付工资。属于编制外,但能获得编制内同类级别的酬劳以及福利。例如:你属于编制外,享有13级工资。那么对应的编制内第13级工资和你一致

八、事业单位改革后还存在差额和自收自支单位吗?

存在。事业单位改革现在比较流行重塑性事业单位改革,将原来几个职能相近的事业单位合并,组建一个新单位。有时根据国家需要实行差额供给和自收自支。

九、与留学中介签约后,合同到期了,项目未开展,请问可以申请退费吗?

①可以退费,付合同规定违约金

②协调解决

③诉讼或仲裁

因为是要式合同,也会对我们有利

十、退休后与单位解除合同医保卡里还每月都有钱吗?

职工退休后,即便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只要退休之前缴满了医保年限,退休之后医保卡里是会每月打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额划入本人个人账户(即社保卡上),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以下比例划入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账户: (1)35岁以下的职工,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3%划入; (2)35岁至44岁的职工,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5%划入; (3)45岁以上的职工,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7%划入; (4)退休人员按本单位在职职工人均缴费基数的4%划入。 (5)一次性趸缴余额医疗费的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及国有企业大龄下岗职工,其个人账户按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的4%划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