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和艰苦边远县区的招聘岗位,经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3月24日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对应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