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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苏苏州姑苏区教师招聘报名注意事项

179 2023-11-17 01:20 admin

2016江苏苏州姑苏区教师招聘报名注意事项

2016苏州姑苏区教师招聘现场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需按要求提供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

2016届高校毕业生:①报名登记表;②本人身份证及户籍证明(户口本);③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 白);④普通话证书(或学校证明);⑤教师资格证(或学校证明);⑥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已经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证明;⑦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 片1张(背面写好姓名和报考岗位)。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原件供审核,复印件提交)。

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2015届毕业生: ①报名登记表;②本人身份证及户籍证明(户口本);③学历(学位)证书;④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⑤普 通话证书;⑥教师资格证;⑦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背面写好姓名和报考岗位)。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原件供审核,复印件提交)。

社会在职人员:①报名登记表;②本人身份证及户籍证明(户口本);③学历(学位)证书;④普通话证书;⑤教师资格证;⑥两年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 或社保缴费清单);⑦其他岗位所需证明材料;⑧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背面写好姓名和报考岗位)。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原件供审核,复印件 提交)。

2.归国留学人员,除以上报名所需材料,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 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 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3.需本人到现场审核材料。

4.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 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5.凡报名者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直接分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6.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因此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开考比例详见职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部门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公告将在姑苏教育网上公示三天。并由姑苏区教育和体育局通知考生办理改报名或退费手续。

7.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8.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 [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本次招聘对所有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并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 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 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减免考试费。

2016江苏苏州教育局直属教师招聘报名注意事项

2016江苏苏州教育局直属教师招聘报名注意事项:

1.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学生证;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 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④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⑤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或证明;⑥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1张。

2.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往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户口簿);③学历(学位)证书;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 “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⑤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⑥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⑦ 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1张。

3.社会在职人员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户口簿);③学历(学位)证书;④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⑤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1张。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4. 夫妻两地分居的,另须出示结婚证书和在苏州市市区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另须出示父母双方同在苏州市市区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

5.归国留学人员,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户口簿);③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④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1张;⑤国家教 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 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6.应聘者本人必须到现场报名,不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

7.本次招聘笔试设开考比例为3:1,岗位开考比例另有要求的除外。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行为人员;(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9、凡报名者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直接分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10.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