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求?
一般考试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方面: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身体方面: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不同岗位可能有特殊要求比如有些专科就能报,有些要本科起步
4.有些是毕业生才能报的岗位,工作的需要征得原单位同意等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需买哪些书?
首先考事业单位需要看的书是《公共基础知识》、《申论》和《专业知识》。如果市有专门的备考书就买市的,如果市没有专门的书,看省里的也没什么影响,就是省情和市情上有些出入,差别不大的。
三、南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站
南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站
南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站的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就业压力的日益增加,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南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站。作为一种便捷的求职渠道,南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站为广大求职者提供了更多的机会,更属必要之举。
南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站的优势
南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站以其独特的优势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使用:
- 信息透明:南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站提供的招聘信息公开透明,使求职者能够清晰了解到招聘单位、岗位要求、薪资待遇等方面的信息。
- 便捷快速:通过南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站,求职者可以随时随地浏览最新的招聘信息,提高了求职的效率和便利性。
- 多样性选择:南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站涵盖了各行各业的招聘信息,提供了广泛的职位选择,满足了不同求职者的需求。
- 交流互动:南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站为求职者和招聘单位之间提供了互动交流的平台,提高了信息传递的效率和准确性。
如何有效利用南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站
如果你想有效利用南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站,以下几点建议可以帮助你提高求职成功率:
- 个人简历完善:在南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站上注册个人账户时,提供详细、真实的个人信息和求职经历,完善个人简历。
- 关注招聘信息更新:及时关注南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抓住第一手机会。
- 合理选择职位:根据个人能力和兴趣,合理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避免盲目投递简历。
- 注重求职技巧:了解面试技巧和求职攻略,提前做好准备,增加自己的竞争力。
- 积极互动交流:通过南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站与招聘单位进行积极互动,展示自己的优势和热情。
南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站的未来发展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和技术的不断创新,南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站的未来发展前景一片光明。预计未来的南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站将更加智能化、个性化,并为求职者和招聘单位提供更全面、更精准的服务。
同时,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的应用,南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站还将能够更好地匹配求职者和岗位,提供更精准的职位推荐和智能化的面试辅助。
总之,南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站在促进就业、提高求职效率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求职者们应该充分利用这一平台,提高自身竞争力,为自己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与公开招考的区别?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岗位属于劳务派遣岗位或者是合同制员工岗位,公开招聘的岗位都是没有编制的。
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是有编制的体制内岗位,统一公开岗位信息以后,按照事业单位招考流程开展笔试面试等正式录用的编制内岗位人员。
五、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条例?
一、考试前15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室。
二、开始考试30分钟以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应试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铅笔刀,开考后不得转借、传递任何物品。
四、除规定用品外,不得携带其它用品进入座位。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或非规定用品带至座位的,一律按照违纪处理。
五、试卷发放后,应试人员必须首先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钢笔、签字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不得做其他标记,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六、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七、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或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作答。填涂一定要规范、正确,未用2B铅笔填涂的按零分处理;作答字迹要清楚、工整,用铅笔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八、考试期间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得擅自离开座位,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不得将试卷(题本)、答题卡(纸)和草稿纸传带出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九、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由监考人员清点回收试卷。在交题本和答题卡(答题纸)后,应试人员须在考场记录单的座次表上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未交卷。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室。
十、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或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十一、当次考试对上述考试规则有特殊要求的,按当次考试的特殊要求执行,详见当次考试准考证下方的《特别规定》。
十二、违反上述考试规则的应试人员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六、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条例?
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加强对公共企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提升公共企事业单位服务水平,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五条和本办法的要求,制定或者修订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
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工作实际,逐步扩大本办法适用范围。
第三条 制定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依规、便民实用、稳步推进的原则。
第四条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应当对适用主体作出界定,可以普遍适用于本领域所有公共企事业单位,也可以只适用于本领域部分公共企事业单位。条件具备的,可以列出适用主体清单。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适用主体重点包括: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或者与服务对象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需要重点加强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
第五条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方式,以主动公开为主,原则上不采取依申请公开的方式。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对依申请公开作出规定的,应当明确办理期限、处理方式、监督救济渠道等内容,确保依申请公开程序具备可操作性。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应当要求公共企事业单位设置信息公开咨询窗口,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商,限时回应关切,优化咨询服务,满足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的个性化信息需求。信息公开咨询窗口设置方式,以开通热线电话或者网站互动交流平台、接受现场咨询等为主,注重与公共企事业单位客户服务热线、移动客户端等的融合,避免不当增加公共企事业单位负担。
第六条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确定公开渠道,并对加强日常管理维护提出要求。在确定公开渠道时,应当坚持务实管用、因地因事制宜的原则,防止“一刀切”。
第七条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应当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公开内容及时限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在确定公开内容时,应当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重点包括下列信息:
(一)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办事服务信息;
(二)对营商环境影响较大的信息;
(三)直接关系服务对象切身利益的信息;
(四)事关生产安全和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信息;
(五)社会舆论关注度高、反映问题较多的信息;
(六)其他应当公开的重要信息。
公开内容原则上以长期公开为主,如果涉及公示等阶段性公开的内容,应当予以区分并作出专门规定。
第八条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监督方式,以向各级主管部门申诉为主,原则上不包括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各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专门工作制度,明确处理期限,依法及时处理对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申诉。
第九条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应当包括专门的责任条款,通过通报批评、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方式强化责任落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设定的行政处罚,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授予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为依据。
第十条 制定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应当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充分听取服务对象、公共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群众代表、专家学者等各方面意见,积极采纳合理建议。
第十一条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应当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国家秘密、公共安全、产业安全、商业秘密、个人信息保护等其他重要利益的关系,注意区分信息公开与业务查询服务事项。
第十二条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应当加强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企业信息公示等相关制度的衔接,综合考虑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关于本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规定。
第十三条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应当以规章的形式制定。制定规章条件暂不成熟的,可以先制定规范性文件,并在条件成熟后尽快制定规章。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七、事业单位财务公开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单位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单位决算,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单位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五条 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八、事业单位财务公开范围?
财务公开应包括财务预算和经费收支实际情况。 其中,财务预算包括财务收支预算、固定资产购置预算、基本建设预算等内容。
经费收支情况包括财政拨入资金、上级拨入资金、和单位经营收入等一切资金的收支情况。事业单位财务在不违背部分保密原则的前提下,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实行财务公开。
九、事业单位不公开合法吗?
事业单位如果不公开的话,是不合法的行为,也就是非法的行为,因为现在事业单位都是公开透明的,而且国家已经规定了事业单位就是要公开公正公平的进行招聘合法的,因此,你如果发现事业单位不公开的话,可以打一下12345投诉热线举报
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范?
一、规范履行申报程序
各区县、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组织本系统事业单位自主招聘专业性较强专技岗位和工勤岗的,应当于1月、3月、7月、11月的10日之前,将招聘方案向市人力社保局进行申报。
各主管部门在申报招聘方案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及计划表(计划表单位可根据需要选用)、已核准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审核表、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增人计划审批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申请核准公开招聘计划的函。
事业单位招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专业性较强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可以采取考核的方式简化程序招聘。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审核招聘计划和方案,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和备案。
二、规范设置、严格审核招聘条件
各招聘单位在申报招聘计划前,应认真研究招聘岗位的职责需求,科学、全面、准确地设置招聘条件,包括学历、专业、年龄、职业资质、工作年限等。专业设置原则上依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指导目录,不得设置与岗位职责无关的招聘条件。招聘条件一经公布,不得随意变更。
组织招聘部门或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已公布的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招聘条件范围;审核标准应保持一致。
三、适当调整开考比例
招聘专业性较强的专业技术岗位,在招聘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如果连续未达到1:3开考比例或者被核减岗位达2/3以上的,招聘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向市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可酌情调整开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