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业单位审批备案表是编制吗?
我们所说的备案制,是备案制事业单位的用人方式。见到“备案”的同时,我们还可以在公告里看到“聘用”的字样。而聘用制,一般是指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事业单位与你本人之间人事关系的用人制度。就是说,实行备案制的事业单位与你签订聘用合同后,一定会在人社部门进行备案。
所谓的备案制事业单位,是说那些在改革后仍然保留事业单位性质,但取消事业编制的单位。这些单位在用人方面,只需要向政府编制机构进行备案就可以。这些单位虽然没有了编制,但工作人员的数量,仍然需要编制机构进行核定。这种备案制,虽然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编制,但与传统的事业编没有太大的区别。
二、教师编制是备案编制还是审批编制?
备案制教师在招聘公告上说明的就是没有编制的,这个招聘性质决定了。
教育局在招聘老师的时候分几批招聘的,第一批是校招,或者是优才计划,是有编制的;第二批是社会招聘有编制的;第三批是没有编制的备案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报名的,还有的是编制没考上可以再次报名备案制教师。
备案制教师与编制教师最大的区别就是备案制教师没有编制。备案制教师虽然没有编制,但是在职称考评、岗位聘用、考核奖惩、薪酬分配、社会保险等方面,与编制教师同工同酬,同等待遇。
三、事业单位人社审批一定给编制吗?
不一定,一般编制岗位都是通过考试进去才会有编制,还有一种人事调动一般都是该编制岗位需要特定人才,引进人才会有编制。编制通常是指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由财政拨款的编制数额由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确定,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编制调配人员,财政部门据此拨款。所以这个需要到单位人事部门问清楚
四、什么是审批编制?
1、“人事备案制”是指:企业各部门只要将用人信息等具体情况的资料交与相应的行政管理机关备案便可,具体的人事工作由企业各部门自己进行。
2、“人事审批制”是指:企业需要将该项目的人事情况的资料报与相应的政府行政管理机关审核批准,否则不予立项的制度。相比而言,“审批制”比“备案制”案制要求更高,管理更加严格。
五、人事编制审批需要多久?
一般在20天左右。
事业编一般在获得录用资格后,入职前需要各项审批流程,差不多十天到半个月,加上公示时间,一般需要二十天左右,进入单位后还需要按要求将提交相关资料办理劳动用工后续,前前后后一个多月的时间才可以。而且现在疫情可能时间会更长,这个也是有可能的。不过只要考上了,入编是早晚的事情。
六、村庄规划编制审批流程?
村规划审批是指对村庄建设项目进行审查、评估和批准的过程,其流程大致如下:
1. 提交申请:村民或建设单位向当地城乡规划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申请书,并提供相关的规划设计图纸、勘察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等资料。
2. 初审: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对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查,确认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
3. 复审:经过初审合格后,城乡规划管理部门会对申请人提交的详细规划文件进行审核,包括用地性质、建筑面积等。
4. 公示:通过复审合格后,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将审批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通常为10-15天。
5. 审批:公示期结束后,城乡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审批程序,对建设项目进行最终审批。如果审批通过,发放规划许可证,否则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或者拒绝。
6. 报备:获得规划许可证后,建设单位需要向有关部门报备并申请相关手续,如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等。
注意: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具体审批流程可能因地区、项目等不同而有所差异。在进行村规划审批前,建议先详细了解当地相关政策和法规。
七、专业分包方案编制审批流程?
专业分包方案编制的审批流程为: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上交到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并填写审批表,签字盖公章,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方项目负责人签署同意后实施。
施工方案:一般性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技术员)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
八、水保方案编制审批规定?
(1995年5月30日水利部令第5号发布,2005年7月8日水利部令第24号第一次修改,2017年12月22日水利部令第49号第二次修改)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申报、审批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和国家计委、水利部、国家环保局发布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从事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其中,审批制项目,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核准制项目,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备案制项目,在办理备案手续后、项目开工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应当纳入下阶段设计文件中。
第三条 开发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依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和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篇章,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和投资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时应当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参加。
第四条 水土保持方案分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凡征占地面积在一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一万立方米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其他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内容和格式应当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
第五条 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工作由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负责。具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单位和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和业务水平,并由有关行业组织实施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该行业组织制定。
第六条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所需费用应当根据编制工作量确定,并纳入项目前期费用。
第七条 水土保持方案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开发建设项目方可开工建设。
第八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应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中央立项,且征占地面积在五十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五十万立方米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或者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中央立项,征占地面积不足五十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五十万立方米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地方立项的开发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下技术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相应级别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由开发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跨地区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 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向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各一式三份。
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组织审查,或者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技术评审。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或者应当自受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作出审查决定。但是,技术评审时间除外。对于特殊性质或者特大型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审查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或者个人。
第十条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审批条件如下: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二)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等国家、行业的水土保持技术规范、标准;
(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明确;
(四)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合理、有效,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达到主体工程设计深度;
(五)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可靠、方法合理、结果正确;
(六)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和方法得当。
第十一条 经审批的项目,如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等发生变化时,项目单位或个人应及时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按照本规定的程序报原批准单位审批。
第十二条 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设计、施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时,必须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工程不得投产使用。
第十三条 水土保持方案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或者进行施工准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当事人从事非经营活动的,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当事人从事经营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是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 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设立的水土保持机构,可行使本规定中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权。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九、行政审批局什么编制?
我们这里是从下面各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事业单位相关人员直接调过去,编制不变,应该有行政编也有事业编
十、襄阳市事业单位编制与卫生局编制有什么区别?
现在没有卫生局了,叫卫计委,属于公务员编制,事业单位属于局级下属单位,算是事业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