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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164 2023-09-26 04:00 admin

一、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您好,东莞华图教育为您解答~

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需具备的岗位因岗位要求而有所不同。

但是大体上有以下基本条件:

 (一)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三)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

  (四) 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名: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作出结论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5、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有更多疑问欢迎和我一起交流!

二、事业单位聘员比劳务派遣好?

前者是劳动关系在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后者是劳动关系在派遣公司的临时工,派遣工在单位里没有晋升的可能,待遇也会差很多。

1、就是你是派遣你的那家公司的人,和事业单位没有任何关系,说白了就是派遣你的公司给你开工资派你去干活,事业单位付钱给公司,劳务外派也可以说是人力资源租赁,你的工资福利,社保等都只是和派遣公司有关,事业单位也可以随时辞退你,你有什么要求也和人家谈不着,因为你不是他们的员工,如果直接和事业单位签那你就是事业单位的员工。

2、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全国人大法工委向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部给出答复,答复确定了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三原则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所谓辅助性,即可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岗位须为企业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指正式员工临时离开无法工作时,才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一人临时替代,临时性即劳务派遣期不得超过6个月,但是目前也没有详细的法律规定。

三、事业单位聘员是什么意思?

        聘员是以合同的方式受到聘用的人员,属于按“聘用制”招聘的人员。

        聘用制是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事业单位与职工基本人事关系的一种用人制度。相比较事业单位传统的用人制度而言,传统的用人制度是职工一旦被调入或分配到其单位,就终身成为该单位的职工;聘用制则是将传统的用人制度改革成为合同契约式的用人制度,受聘人拟任工作岗位或职务一般通过竞争取得。

四、东莞市聘员考计算机职称

东莞市聘员考计算机职称

职称考试的重要性和优势

在东莞市,计算机职称考试是衡量员工技能水平和职业发展的重要标准之一。无论是企事业单位还是政府机关,都非常重视拥有计算机职称的员工。以下是职称考试的重要性和优势:

  • 提升竞争力:计算机职称是评价员工专业技能的证明,持有计算机职称可以帮助员工在职场中脱颖而出,与其他竞争者相比具有更大的竞争优势。
  • 增加职位晋升机会:在职场中,担任高级职位通常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取得计算机职称,员工可以提升自己的职业素质,增加晋升的机会。
  • 加强工作能力:计算机职称考试不仅考察理论知识,还会涉及实际应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准备和参加职称考试,员工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
  • 提高信任度:职称是对员工专业能力的认可和信任,持有计算机职称的员工更容易获取同事和领导的信任,进而获得更多的工作机会和项目。

东莞市计算机职称考试要求

东莞市计算机职称考试根据不同的岗位和职称等级,设置了相应的考试要求。以下是一般适用的计算机职称考试要求:

  1. 岗位要求:考试申请人需要在东莞市的企事业单位或政府机关工作,符合相应的岗位要求。
  2. 学历要求:不同职称等级对学历有一定的要求,常见的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高级技师资格证书。
  3. 工作经验要求:对于初级职称,需要拥有一定的工作经验,高级职称要求的工作经验更多。
  4. 考试科目:计算机职称考试通常包含专业知识和实际应用两个方面,具体的考试科目根据不同的职称等级和岗位有所不同。

如何准备东莞市计算机职称考试

为了在东莞市的计算机职称考试中取得好成绩,充分准备是非常重要的。以下是准备东莞市计算机职称考试的一些建议:

  • 了解考试大纲:详细了解考试大纲中所列的考试科目和要求,明确自己需要掌握的知识点和技能。
  • 制定学习计划: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合理安排时间,逐步攻克考试科目。
  • 选择有效学习资料:选择适合自己的教材和学习资料,结合考试大纲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
  • 刷题和模拟:通过刷题和参加模拟考试,熟悉考试形式和内容,提高答题速度和准确性。
  • 参加培训班:如果条件允许,可以参加专业的培训班,系统学习相关知识和技能。
  • 注意备考细节:在备考过程中,注意调整好作息时间,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和心态。

计算机职称的认证和延期

通过东莞市的计算机职称考试获得职称后,需要注意职称的认证和延期事宜。

首先,获得计算机职称后,需要按照规定流程进行职称认证,获得认证证书和职称证书。认证证书是对职称取得情况的确认,职称证书是作为个人职业身份的证明。

其次,在职称取得后,需要根据规定周期进行职称的延期。不同级别的职称延期周期可能有所不同,持职称人员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延期申请,以保持职称的有效性。

总结

在竞争激烈的职场中,获得计算机职称是提升自己职业素质和提高竞争力的有效方式。拥有计算机职称的员工可以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增加职位晋升机会,提高工作能力,并获得更多的信任和认可。

在准备东莞市计算机职称考试时,需要认真了解考试要求,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选择有效的学习资料,刷题和模拟,参加培训班等。同时,取得计算机职称后,需注意职称的认证和及时进行延期,以保持职称的有效性。

五、东莞市机关普通聘员待遇大概是多少?谢谢~?

进入机关上班,不是待遇多高,因为你没有评级,是福利和奖金呀这方面好,整体的算起来,相当不错了~!而且是更多人想进进不了呀~

六、事业单位聘干人员能转公务员吗?

事业单位聘干人员不能转公务员,聘干是事业单位1991年开始,参照执行《全民所有制企业聘用制干部管理暂行规定》,很多符合中专(高中)以上学历、3年以上工龄、35岁以下年龄等条件的工人,聘用为干部。2001年,国家发文全面停止了转、聘干等工作,严禁办理转干聘干手续。 这部分聘用制干部,身份毫无疑问是干部身份,且是通过正规程序获得的干部身份,档案里也有聘用制干部审批表,手续齐全,没有争议。

现在,事业单位实行了岗位设置管理,不再以身份管理了,所以聘用制干部身份,也只有档案里的一张表了。事业单位实行了全员聘用制度,签订聘用合同的同时,原聘用制干部身份,实际已经不存在了,按照合同管理了,没有终身制了。

七、事业单位断聘规定?

根据《事业单位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事业单位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八、东莞市事业单位窗口人员笔试考什么?

笔试正常应该是行测和公基为主吧。

九、事业单位临聘人员报考公务员需要单位证明吗?

临聘人员一般不要。

一般情况非国企和事业单位以及公务员、其他成分的人员可以不用开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果你所报考职位要求2年基层工作经验的话,可以让单位给你开具一份,保险一点。

十、山东事业单位聘干规定?

聘用制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事业心强。

(二)从工人当中聘用干部,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要具有拟聘职务要求的基本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聘用非在职人员,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招用合同制工人手续,再按聘用干部的程序进行聘用。聘用期满不再续聘后,可安排工人工作。

(四)首次聘用的年龄一般在三十五岁以下。特殊需要的,经署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身体健康。

第六条 聘用程序

(一)根据聘用岗位所需条件,经领导提名,民主推荐或公开招聘,确定聘用人选。

(二)聘用制干部须填写《聘用制干部审批表》,由本单位聘用,报新闻出版署备案。

(三)首次被聘用的应有一年试用期,由用人单位颁发聘书。

第三章 聘用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和解除

第七条 聘用制干部聘用期一般为3-5年左右(包括试用期)。聘用期满如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可以续聘。

第八条 首次聘用和续聘,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必须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要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即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遵守。

第九条 聘用合同的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以及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 聘用制干部在聘期内不履行合同,或违法乱纪和失职、渎职情况严重的,用人单位可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聘用制干部在聘期内受开除、劳教以及判刑处理的,其合同自行解除。

第十一条 聘期未满,又不符合第十条款项的,以及妇女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 聘用制干部按国家规定考入普通高等学校、应征入伍或招考、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可以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一方要求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须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并在不损害双方权益情况下,对履行合同的善后事宜作出妥善处理。

第四章 聘用制干部的有关待遇及组织管理

第十四条 聘用制干部在聘期内和解聘后的待遇,以及退休、退职,按照中央组织部、人事部人法发(1991)5号文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聘用制干部在聘期内,纳入干部统计,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用人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合同要求,对聘用制干部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晋升、续聘、解聘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