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出纳岗位职责
一、学校出纳统一管理学校全部现金支付,对所属校办厂等出纳工作负责业务指导和检查。
二、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认真审核各项报销凭证。对不符合国家方针政策和财务制度的款项,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的基础上,有权监督、拒付,并向一切挥霍国家财物、弄虚作假、损害国家利益、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
三、学校出纳掌管学校预算内外库存现金和银行帐户的款项。根据规定按银行帐户设置银行日记帐、现金日记帐,并日结月清,定期和银行对帐,做到正确无误。
四、学校出纳应按照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做好现金管理工作。库存现金不得超过人民银行核定的限额。非经银行同意,不得将收入的现金“坐支”,也不得保留帐外公款。备用的现金都要收入银箱,并妥善保管银箱钥匙。
五、学校出纳在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库存现金有余缺情况,应先作暂存或暂付入帐,查明原因后根据单位领导的处理决定办理。如金额较大,应报上级财务部门审批。对确实无法查明的多余现金应作“应交预算收入”上缴国库。
六、学校出纳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应办好移交手续,并由总务主任负责监交。
学校会计岗位职责
1、学校会计应根据会计制度和学校会计工作的任务,负责统一管理学校会计工作。
2、学校会计应当事先收集,提供编制财务预算计划的有关资料,并参与编制和严格执行经上级批准的学校财务预算计划,合理地供应资金,并监督实际使用情况。检查资金的使用效果,力争少花钱多办事,使事业计划与行政任务得以顺利完成。
3、学校会计应当熟悉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带头执行并做好宣传督促工作。对不符合制度规定或手续不全、凭证不实的款项有权拒付,并及时报告总务主任或校长处理。属于明显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必须坚决抵制,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4、根据政策规定,遵守各项收费制度,积极组织有关收入。严禁私设“小金库”,对各项收入保证及时足额入帐,按时完成上缴任务。分清资金渠道费用开支和开支标准,正确合理安排和管理好各项预算外资金。
5、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做好算帐、记帐、报帐、用帐和预决算的编制等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字有根据帐表准确及时,情况真实可靠。
6、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每月、每季、半年、全年)检查、分析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总结单位预算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及时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