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就是事业编制人员在还未进行公示的情况下,单位就已经通知其去单位上班了。这是一种很不把稳的用人方式,而且也是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毕竟如果还未公示的事业编制人员在公示期内被人举报,并核实了相关问题的话,其录用资格是必须被取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