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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疆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

120 2023-07-18 22:05 admin

一、2020年新疆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

非常可以。新疆工程学院拥有一支优秀的导师团队,他们在各自的领域有着丰富的研究经验和深厚的学术造诣。学生可以通过导师介绍、学术交流等方式了解导师的研究方向和研究成果。

二、2016年新疆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新疆事业性岗位是参照事业类单位发放工资的非事业编制的岗位。

事业性岗位就是参照事业单位管理发放工资津贴却没有编制的非事业单位岗位,不如事业单位好。事业编制分全额拨款事业、“参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差额拨款事业、自主事业四种类型。前两种是财政性基本保障,后两种由财政负担部分开支。

三、2016年新疆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

当然能。

所有的政府机关都装空调了,行政事业单位当然也可以装空调。现在空调已经不属于奢侈用品了,使用空调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

四、2017新疆事业单位招聘

2023年事业单位统考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9:00至1月17日16:00,笔试时间原定2月26日9:00—11:30,此后发布笔试时间推迟公告。

事业编制,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

   事业编招聘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20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2019新疆事业编

 根据新疆自治区劳动厅、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丧葬标准的通知》(新劳险字〔1993〕103号)规定,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丧葬费数额为1000元,丧葬费包干使用,超支不补,节余部分归死者亲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六、2020年新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1. 定向选调对象

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020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应为我省有关市州急需紧缺专业。其中,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中,符合急需紧缺专业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其“一流建设学科”及所涉相关专业为我省急需紧缺专业的,该学科及所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

2. 集中选调对象

(1)国内普通高校2020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下同),或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或为我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2)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我省有关部门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计划”志愿者),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为中共党员,或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或在服务期间获得过县级以上工作表彰;在基层服务满两年以上且表现优秀、目前在岗。

(3)武汉市专项选聘生,应为武汉市专项招聘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在武汉市服务满两年、目前在岗。

(4)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2020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应在鄂高校就读、政治表现好,愿意留在湖北基层工作。

以上报考人员均不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普通专升本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定向生。我省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及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的人员,符合选调条件的,可报考定向就业市州的选调职位。

工作时间计算截止2020年7月31日。

选调条件

1. 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热爱基层工作。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 学习成绩优良或工作表现良好,发展潜力大。

5. 作风朴实,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群众观念强。

6. 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7. 应届毕业生中,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5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本科生应在2020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应在2020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在2020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调资格。

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专项选聘生中,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2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8. 身心健康。

9. 符合选调职位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存在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应届毕业生中,优先选调中共党员、我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人员、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人员、贫困边远地区报考原籍所在地职位的人员。

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专项选聘生中,优先选调中共党员、受过市级以上表彰的人员、贫困边远地区报考原籍所在地职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