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申请人具有萧山区常住户籍五年。
第二,申请家庭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0702元。
第三,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五年内在萧山区无房
第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我区公租房申请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申请条件基本相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申请人具有萧山区常住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的萧山区浙江省居住证。
第二、申请家庭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0702元。其中申请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第三、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五年内在萧山区无房
第四、申请人在萧山区的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六个月以上,或持有萧山区营业执照和一年以上的完税证明,
第五、申请人具有本科以上的学历,且毕业未满七年。同样硕士及以上学历不受毕业年限所限制。
第六、直系亲属在萧山区无住房资助能力要求
第七、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公租房申请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