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做2021年省直参保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晋医险函【2021】16号)文件要求,现对我院在编人员2021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
一、调整方案
根据山西省人社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待遇统筹项目的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6】82号)的规定申报2021年个人工资总额和月平均工资。我院2021年工资总额计算方法为2020年1月-12月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保留资+教龄补+无收入绩效工资标准×1.2倍。
二、本人签字
请各单位来人事处领取学院在编正式教职工《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工资总额申报表》由本人签字确认。如无法按时报送将会造成我院教职工2021年度社会保险基数无法调整,故各单位务必于18日下班前送人事处。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