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王德斌因受贿、滥用职权罪经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于2010年12月7日以(2010)葫龙刑初字第186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刑期自2010年1月21日至2022年7月20日止,于2011年3月29日送我监服刑改造。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情况:2013年8月27日主刑减去有期徒刑一年;2015年5月20日主刑减去有期徒刑一年;2016年12月29日主刑减去有期徒刑十个月,刑期自2010年1月21日至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