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最早公私合营企业?
荣宝斋
1950年公私合营,“荣宝斋新记”诞生。
荣宝斋是一家驰名中外的经营文房四宝的老字号店铺,迄今已有三百余年的历史。荣宝斋坐落在北京市和平门外琉璃厂西街,是一座古色古香、雕梁画栋的高大仿古建筑。
自1672年北京荣宝斋前身“松竹斋”南纸店的建立至今已有三百余年历史。1894年设立“松竹斋”连号“荣宝斋”,并增设“帖套作”机构,为后来木版水印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中光学有可能资产注入?
中光学是有可能资产注入的。
中光学(002189.SZ)发布公告,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向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一十百千亿”是公司各业务板块数量级的目标。公司不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双百企业名单中。目前公司尚未得到其他光电资产是否注入的相关通知。
三、中闽能源资产注入方案?
中闽能源控股股东承诺注入资产:
据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投资集团承诺,满足项目投产且单年实现盈利等条件后,将闽投海电(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三期项目)、闽投电力、宁德闽投(宁德霞浦海上风电场(A、C)区项目)、霞浦闽东(宁德霞浦海上风电场(B区)项目)、闽投抽水蓄能资产注入上市公司。
四、联营企业与合营企业的区别?
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是两种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它们的主要区别包括:
1. 概念不同:联营企业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联合投资创建、运营的企业;合营企业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主体共同出资、共同管理、共享收益的企业。
2. 投资方式不同:联营企业的投资方式是联合投资,各投资方只出资,不参与企业决策和经营管理;而合营企业的投资方式是共同出资,各投资方参与企业的决策和经营管理。
3. 责任和收益不同:联营企业的各投资方对企业的责任和收益比例基于投资额协商确定;而合营企业的各方对企业的责任和收益比例基于协议协商或平等分配。
4. 合作方式不同:联营企业通常是较独立的企业单位,各方之间合作方式以联合投资为主;而合营企业各方合作比较密切,通常需要制定详细的合作协议和规章制度。
总的来说,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都是由多个投资主体联合创办的企业组织形式,但它们的投资方式、责任和收益、合作方式等方面有所不同。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企业组织形式。
五、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区别?
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是两种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它们的主要区别如下:
1.定义:合营企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企业。联营企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的经济实体按约定方式共同承担经营活动所带来的风险和获得的收益,并在联营协议中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出资方式:合营企业的出资是以现金或其他形式出资,且出资比例可以不相等;而联营企业的出资是通过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或者其他形式的出资方式,出资比例一般要相等。
3.控制权:合营企业的经营管理由各出资方共同协商决策,在经营决策上各方的权力相对平等;而联营企业的经营决策一般由出资比例较大的股东或合伙人掌握决定权。
4.会计核算:合营企业采用独立核算法,各方应分别确认其投资份额所形成的资产、负债、收益、费用和现金流量等。而联营企业采用合并核算法,对于在联营企业中的投资应按比例合并其资产、负债、收益、费用和现金流量等。
5.税收政策:合营企业在税收政策上与独立法人相同,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联营企业则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选择适用所得税征收方式中的个税一并征收模式或者分别计算征收模式。
6.解散方式:合营企业在合同期满或其他事由发生后可以根据协议制定的条款或者各方协商决定解散;而联营企业的解散方式一般由出资比例较大的股东或合伙人决定。
总之,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区别主要在于组织形式、出资方式、控制权、会计核算、税收政策和解散方式等方面,每种企业形式都有其优缺点,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和需求进行选择。
六、合营企业与合资企业的区别?
合营企业是合作双方企业不改变原有企业性质,只利用双方各自的优势,取长补短,共同生产经营求发展的企业。
合资企业是指企业资本金由国资,外资,或私人资金混合投资形成。两者区别1.性质不同。合营企业是合作双方利用各自优势进行合作经营,合资企业是各方投入资金共同经营。
七、合营企业是法律主体么?
从合营企业的性质来看,合营企业为非法人企业,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
企业合营目前已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一种重要的经营组织形式。合营企业是介于联营企业和附属企业之间的企业形式,指按合同规定经营活动由投资双方或若干方共同控制的企业。虽然投资企业对合营企业具有控制权,但是它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子公司。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31号—合营中权益的财务报告》中的规定:合营是指双方或若干方从事共同控制的某项经济活动的合同规定。合营企业的突出特点在于投资者与其他合营者对企业的共向控制,即投资各方均不能对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活动单独做出决策,必须由投资各方共同做出决策。 企业合营有不同的形式和结构,第31号国际会计准则《合营中权益的财务报告》将企业合营分为三大类型——共同控制经营、共同控制资产和共同控制实体。他们都具有合营的以下特点: (1)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营者都受到同一项合同规定的约束; (2)以合同规定确立共同控制。 这一特点保证了任何一个合营者都不处于单方面控制合营企业经营活动的地位。八、合营企业和合伙企业区别是什么?
合营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区别在于承担责任不同,合营企业往往是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按章程规定经营管理,承担有限责任。合伙企业一般属于共同经营,完全按合伙协议分配利润,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九、中外合资与合营企业区别?
区别在于:中外合资经济企业是按股份公司形式设立的“股权式”合营企业。合营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按股份红。合营双方由投资数额的大小确定股权,投资数量大,股权就大,在收益分配中所得的份额就多,担负的风险也大,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则是一种“契约式“合营企业,双方按协议确定投资方式、各主责任和收益分配比例。这类企业一般由我方提供场地使用权、资源开发权和厂房设施等作为投资,外方合作者提供先进技术、资金和设备作为投资。双方合作期满,按规定,企业的全部资产都归我方所有。
十、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区别举例?
合营企业,企业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企业。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共有的控制。合营企业的特点是,合营各方均受到合营合同的限制和约束。
一般在合营企业设立时,合营各方在投资合同或协议中约定在所设立合营企业的重要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制定过程中,必须由合营各方均同意才能通过。
约定可能体现为不同的形式,例如可以通过在合营企业的章程中规定,也可以通过制定单独的合同作出约定。
共同控制的实质是通过合同约定建立起来的、合营各方对合营企业共有的控制
联营企业,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实务中,较为常见的重大影响体现为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通过在被投资单位生产经营决策制定过程中的发言权实施重大影响。
投资企业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