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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造成损失如何追究责任?

119 2024-05-24 21:21 admin

一、火灾事故造成损失如何追究责任?

火灾事故造成损失需追究责任,按"谁主管,谁负责”、"谁当班,谁负责"原则进行追责。各单位的法人,是主管消防的第一责任人;另外还有分管的领导责任,具体当值人员的职业责任。如果火灾事故造成损失,触犯法律,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仅有"谁主管,谁负责”的领导责任、也有"谁当班,谁负责"的当值员工的责任。

二、假农资给农民造成多大损失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者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承担民事责任。销售者如果知情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承担民事责任;不知情的,承担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第一百一十条对承担民事责任的公民、法人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应当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对公民、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三、员工因违章作业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如何追究经济责任?

  一、员工离职前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需要赔偿。  (一)、法律依据  1、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2、《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因劳动者过错造成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从其工资中扣除赔偿费,但应当提前书面告知扣除原因及数额;未书面告知的不得扣除。扣除赔偿费后的月工资余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深圳市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员工应赔偿因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费用。  (二)、结论:劳动者如果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是有法可依的。  (三)、员工离职后,发现有需要赔偿的情形仍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从此条可以看出,申请劳动仲裁时效的起算点是发现员工有需要赔偿情形之日而不是发生有需要赔偿的情形之日。如果用人单位是在员工离职后才发现员工有需要赔偿的情形的,仍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  二、要求赔偿的条件:  (一)、用人单位应制定规章制度;  (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或劳动合同中必须规定因违章作业造成损失要求劳动者赔偿;  (三)、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经民主程序制定并让劳动者知悉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定的强制性规定。  (四)、证明损失的存在。一般应为直接损失,比如货物的损毁、客人的索赔,但间接损失不予赔偿,如预计的利润。  (五)、证明员工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如员工明知货物验货不通过而予以放行或有收受贿赂行为可以认定为故意,而普通员工即可以发现的瑕疵作为一个专业的员工却没有发现即可认定为重大过失。  三、签订离职协议  为了方便举证,建议用人单位在员工离职前与其签订协议书,明确用人单位已依法制定了规章制度,及规章制度对于重大损失,重大过失等内容有明确规定,但是约定具体的赔偿或补偿金额没有法律依据。并且,一般情况下,如用人单位能证明员工的过错行为造成的损失而诉诸法律,司法机构也只会裁决员工赔偿用人单位损失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

四、律师出现重大错误给原告造成损失,我应该如何追究其责任?

您应当找律师本人协商,也只能是协商而已。

实际中您应当签了律师给您准备的授权委托书的,律师根据授权是有权利去做这些事情的,所以在正式场合下,您的要求是没有依据的,所能做的也就是闹事,闹到他烦为止。

五、租房期间造成第三方损失房东当时说不追究我的责任自己负责,半年后,退房时房东要求把损失补上,该不该补?

理论上应该谁使用谁负责,如果不存在免责事由的话。

六、在工作期间对公司造成损失,离职后他们还可以追究我的责任吗?

首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对员工的违约责任作了规定,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不属于员工赔偿责任范围。但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违反劳动合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于履行职务过程中的失误或者失职,只要不是故意的,那相应的责任主要应当由单位来承担,劳动者最多只能承担小部分责任,即次要责任。 一般来讲,这种情况下公司都不会要求的基层员工来全部赔偿,只做下处罚(承担小部分)或检讨。或者部门连带处罚,包括你的上级,上上级一起分担这个处罚。。但不排除你的上级(上上级)或同事为了撇清关系,公司高层不懂法,且太看重这钱,而将此事定义为你个人全责(这是最坏的情况)。如果公司定你赔偿你要注意几点:

1.公司有没有具体的、对应的、书面的工作流程规定这个工作流程,如果没有或者只是口头,那是无法实证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工作操作规范。

2.你主管或同事在这件事情上有没有违反工作流程或失误或渎职,导致你的失误发生?如果有,你有权利客观的陈述反应这些情况。

3.情理上来讲,检讨不赔偿(罚款),赔偿(罚款)不检讨,处罚需要有对应的合法的公司规定,规定员工最高赔偿500就不能罚你们1000,没有规定检讨项就无权要求你检讨。实在感觉不行有个说法叫做引咎辞职)。

4.如果有劳务纠纷,不要怕,相关部门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会站在那劳动者这边。这件事情涉及公司税务方面的事情,公司不愿闹大。

七、员工自驾车外地出差发生交通事故只有车辆损失责任追究?

这个问题是不是这个意思:员工自驾车到外地出差。发生了交通事故。只有车辆损失。问如何进行责任追究?

我想知道你要什么责任追究?

难道你当时没通过警察处理吗?

若没通过警察处理,责任怎么追究?

公民没有执法权。通过警察处理了,你就按照警察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办理就可。还有什么责任追究��

八、故意损毁他人财物造成5000元以上损失的,当事人不追究责任不需要赔账?

所谓刑事案件是涉及犯罪的案件。

一般除侵占、侮辱、诽谤等自诉案件以外,绝大多数都是国家机关替代被害人追究犯罪行为人刑事责任的。

比如盗窃、轻伤害等刑事案件,如果公安局派出所已经立案了,后来被害人收到对方的赔偿不想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了,通常很难收场的,还要公安机关撤销立案;公安不撤销移送检察机关的话,再找检察机关的公诉部门不起诉;公诉没搞定仍然起诉出去的话,再求法院不定对方犯罪。

也就是说,如果案子已经在派出所立起来的话,就不单单是当事人双方的问题了,国家机关已经介入了,被害人说了不算了。

还得征得公安、公诉、法院三阶段机关的同意,他们不追究刑事责任,才算真的没事了。

九、代理的一个外汇投资平台,现在平台老板跑路了,作为代理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吗?

作为一个公司主体,你的公司跟客户产生利益关系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民营企业的管理人员,因主观故意,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追究什么法律责任?

看你们单位的性质,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适用公司法,如果是个人独资企业,适用个人独资企业法。 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三十八条 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员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时违反双方订立的合同,给投资人造成损害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 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员违反本法第二十条规定,侵犯个人独资企业财产权益的,责令退还侵占的财产;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