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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培育计划感言?

286 2024-04-21 10:39 admin

一、企业培育计划感言?

多说目标,少谈计划,多说工作现状问题,少谈培训内容本身。告诉老板,培训能改善工作现状问题,支持业务经营目标达成。

二、以什么培育优质企业?

以特色产业培育优质企业,以企业发展带动产业提升。

首先因地制宜,挖掘地域特色。立足于本地自然环境、人文习俗、经济状况等多种因素,打造出适合自己的长久发展的特色产业。其次取长补短,创新发展特色,不断调研分析,结合当前实际情况,不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积极创造出适合新时代的产业。再次自我剖析,改进提高特色。加强学习,在发展中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认清自身产业存在的不足,及时改正,完善自身发展,提高产品质量,加强特色产业市场影响力。

最后加大合作,提升优势特色。突破原有的生产销售模式,构建现代化经营体系,扩大产业增值空间,激发乡村经济发展活力,提升特色产业向纵深发展。

三、什么是梯度培育企业?

关于优质企业的梯度培育,要重点从两个方面理解:一是价值链位势梯度,二是企业规模梯度。

价值链位势梯度是看企业在国际分工格局中所处的价值链的“位”和价值创造的“势”。

企业处于研发、制造、销售的哪个环节,这表现的是价值链的“位”。

处在同样“位”上的企业,其价值创造的能力、商业模式存在很大区别.

四、企业培育什么意思?

企业培育是指企业遵循一定的原则,采用一定的方法,按照一定的程序,通过长期的精心的工作而形成本企业的企业精神的过程。

企业培育的途径:

1、强化教育

企业培育时刻离不开教育。因为,企业精神是一种先进的理念和风范,它不可能自发地形成,也不会在企业实践中自然而然地产生,只能通过企业的强化教育才能被员工所接受。

2、运用实践

只有实践,才能体验到树立企业精神的意义和作用,才能被员工所接受并转化为行动,才能不断丰富发展和升华。

3、树立榜样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通过有意识的树立榜样,可以使企业精神形象化、具体化,使员工在无形中感到有形;使员工有学习、追赶的目标,从而增强企业精神的可信性、感召力。

4、环境影响

企业员工所处的复杂环境,时刻影响着员工,并向员工的意识领域渗透,这种渗透达到一定程度,便形成一种意识。

企业精神这种群体意识主要取决于环境对员工的渗透程度。

许多优秀企业正是通过改善和调适环境,以增加对员工的渗透和熏陶,培育企业精神。

他们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宣传手段,反复宣传企业精神和体现企业精神的先进典型,造成一种良好的氛围,使员工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企业精神的实质,以振奋人心。

5、活动薰陶

所谓薰陶是指开展各种各样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在活动中薰陶和培养员工的群体意识。

6、制度保证

企业精神是一种有号召性、激励性的思想成果和精神意识,它本身不具有强制性。但它的形成和培育离不开制度的保证。

因此,必须通过制定完善的制度和规定来培育企业精神。

五、上海科委副秘书长是什么级别干部?

上海科委(正市厅级)

副秘书长(正县处级)

估计上海科委秘书长由副主任兼任,常务副秘书长正县处级,其他副县处级

六、企业培育入库任务是什么?

您好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是指企业还达不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他对你进行培育,等培育成熟后才可以去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呢一般是指企业达到高新的标准了,他可以申请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然后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一些优惠政策。

七、什么是隐形冠军培育企业?

隐形冠军培育企业最早由德国管理学家赫尔曼·西蒙提出,就是指那些拥有全国甚至全球领袖地位的中小企业。

隐形冠军的含义:“隐形”的意思是指这些企业几乎不为外界所关注;而“冠军”则是说,这些企业几乎完全主宰着各自所在的市场领域,他们占有着很高的市场份额,有着独特的竞争策略,往往在某一个细分的市场中进行着专心致志的耕耘。

这些“隐形冠军”,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那就是它们都目标非常明确,高度专注于某一特定产品或领域,强调深度,绝不稍微做大就想多元化。

八、如何培育企业的风险文化?

1、正确看待风险管理,把风险管理和经营业务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

2、构筑全面的风险管理制度文化风险管理文化需要全面、完善的制度作为支持。

3、增强全员的风险意识,使风险管理文化深入人心。

4、加大培养高素质风险管理人才力度,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强化金融业务知识管理,共享智慧、共同提高.。

九、上海市科委专家系统

上海市科委专家系统是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为促进科技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提高科技服务水平而建立的重要平台。该专家系统致力于整合和优化上海地区的科技人才资源,打造一个全方位、高效率的科技咨询服务平台,为科技创新提供有力支持。

专家系统的目标

上海市科委专家系统的目标是建立一个涵盖多领域、高水平的专家团队,为科技项目评审、技术咨询、技术对接等提供专业支持和服务。通过专家系统,可以将专业的科研力量与市场需求有效结合,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加快科技创新的步伐。

专家系统的优势

  • 资源整合:系统整合了上海地区各领域的科技专家资源,形成了一个涵盖广泛、数量庞大的专家团队。
  • 专业评价:专家系统定期组织专家对科技项目进行评审,保障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和专业性。
  • 服务体系: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为科技工作者和企业提供针对性的科研支持、咨询服务及对接服务。
  • 高效运作:系统实现了专家资源的动态管理和调度,保证了服务效率和质量。

专家系统的运作流程

专家系统的运作流程主要包括专家注册、项目申报、专家评审、结果反馈等环节。科研人员或企业可以通过系统提交项目资料,系统自动匹配相应领域的专家,进行评审和反馈,最终实现科技服务的闭环。

专家系统的应用领域

上海市科委专家系统可以应用于科技项目的评审、技术咨询、成果转化等多个领域。通过系统平台,科研人员可以获得专业的技术支持和创新思路,企业可以找到合适的技术合作伙伴,加速科技成果的实际应用。

专家系统的未来展望

随着科技创新的不断推进,上海市科委专家系统将进一步完善专家资源、优化服务体系,拓展应用领域,实现更广泛、更深入的科技服务,为上海市的科技创新和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十、培育规上企业入统措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四上”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岳政办函[2015]50号)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四上”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岳政办发[2017]30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县“四上”企业培育和升规入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各项经济发展目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经济发展目标的协调、服务和督导,优化市场经营主体和产业结构,构建现代企业发展体系,促进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全县“四上”企业总量和增量始终保持在全市平均水平之上、全市六县(市)中前三位。

(三)基本原则。实行法人企业属地统计原则,即必须是在本县注册登记为独立法人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中的工业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视同企业法人),才能进行申报。

二、“四上”企业标准和申报程序

“四上”企业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内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简称贸易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一)统计标准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工业法人企业。

2.资质内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具有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资质(拥有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建筑业法人企业和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企业。

3.限额以上贸易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含)批发业法人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含)零售业法人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万元以上(含)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

4.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年末从业人数50人以上(含),或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含)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服务业,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以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含)、或从业人数50人以上(含)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和文化娱乐业。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入库工作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其中:工业由县工信局牵头,贸易由县商务粮食局牵头,服务业由县发改局牵头,房地产由县房产局牵头,建筑业由县住建局牵头,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国税等部门配合,及时向统计部门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申报材料。

2.县统计局根据申报材料,对企业进行评估审核。

3.通过评估认定后,由县统计局对具备入库条件的企业信息录入“一套表”平台,上报上级部门,经国家统计局最终审批后,纳入“四上”企业统计范围。

三、工作要求

全县上下要把“四上”企业的培育发展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统一抓经济工作就要抓“四上”企业培育和升规入统,抓“四上”企业发展就是抓经济工作的认识。

(一)健全工作机制

1.建立组织协调机制。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为成员的领导机构,统筹全县“四上”企业培育和申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统计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四上”企业申报入统进度情况。

2.制定企业培育方案。结合岳阳市年度培育计划,参照本县培育计划制定工作措施;对纳入培育库的企业因企制宜进行分类培育,落实扶持责任,实现培育和升规入统目标。

3.明确专人负责机制。部门单位一把手对“四上”企业培育及申报工作的成效负总责,指定一名分管负责人协调解决过程中的问题;选派善沟通、有经验的干部具体执行,定期向县统计局报送申报资料。

4.建立企业培育库。全面摸底排查“四下”企业及达标个体户发展现状,建立“四上”企业培育库,把具有一定规模、符合产业政策、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列入培育库进行重点培育,重点扶持。对于已进入培育库的企业,建立稳定长效的沟通渠道,帮助及协调企业解决经营和转型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发展做大做强。

5.完善注册登记服务。引导生产经营规模达到“四上”企业标准的分公司、分厂、分店和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县内独立法人企业,为办理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企业资质等证照提供优质服务。对法律法规规定应登记为企业的行业仍以个体工商户组织形式经营的,限期转型升级为企业,逾期不转者须变更经营范围。

6.规范培育入统工作流程。按照调查摸底、入库管理、分类指导、重点培育、企业申报、审核上报、批准入统的流程做好新增“四上”企业入统工作。及时完善达标企业的申报资料,做到一月一申报;规下升规上的企业,在每年10月底前完善申报材料,11月底集中申报。

7.保障工作经费。要把培育“四上”企业专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四上”企业培育入库的摸底、核查、甄别及指导和在库企业的协调管理等工作正常进行。

8.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1)对符合“四上”标准而不配合、不申报的企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在政府资金支持、项目扶持、政府采购和消费、招投标等方面给予限制。

(2)对通过隐瞒销售收入、刻意偷逃税款、不如实提供相关数据等手段达到入库条件而拒不入库的企业和个体户,由税务、安监、消防、卫生、环保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依法追究责任。

(3)已享受奖励扶持的企业,自纳入奖励扶持对象之日起八年内将注册地迁出本县的,由主管部门追缴其已享受的奖励扶持;对恶意套取财政资金的企业,依法追究责任。

(4)加快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建设,推进“信用华容”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引导企业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提升诚信经营和社会责任意识。

9.完善招商项目评估与准入机制。招商引资要将注册成为华容县内的法人企业作为基本条件,围绕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上下游产业链重点招商;围绕华容县打造湘北鄂南区域消费物流中心的定位,开展休闲旅游、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健康养老等产业和产业配套服务招商;建立和完善招商项目评估与准入机制,从产业政策、投资强度、税收贡献、综合效益、投资进度等方面建立科学的招商项目评估体系,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与效益。

(二)落实扶持政策

1.实施综合扶持政策。结合华容实际,对新增入规企业实行“三年以奖代补”奖励措施,稳定企业税收政策,综合给予以下扶持:

(1)优先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3号),落实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政策;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落实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2)优先落实企业用地扶持政策。优先保证在库“四上”企业的改扩建项目及发展用地需求,新入规的园区企业按照《华容县关于招商引资项目扶持政策的规定》(华发[2018]5号)享受标准化厂房、办公场所及员工宿舍租赁扶持等政策。

(3)优先落实总部企业扶持政策。新入规的总部企业,按照《华容县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华政发〔2017〕5号)文件和《华容县关于招商引资项目扶持政策的规定》(华发[2018]5号)文件,优先落实扶持政策。

(4)优先打造优质品牌和高新技术企业。优先支持规模以上企业申报“著(知)名商标”、“名牌产品”和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园区规模企业发展考核奖励办法》(华政办发〔2017〕6号)文件,享受品牌建设和科技创新奖励。

(5)优先支持企业发展电子商务。优先支持新增“四上”企业建设网站、开展电子商务和网络营销,拓宽企业营销渠道。新增入统的电子商务企业,按照《华容县促进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奖励办法》(华政办发〔2017〕30号)享受有关扶持与奖励。

(6)支持“四上”企业向上争资。国家、省、市产业政策专项资金及贴息资金扶持项目,原则上在“四上”企业项目中推荐申报。

(7)支持“四上”企业融资。产业引导资金原则上主要支持在库“四上”企业,对已连续享受两年产业引导资金支持但仍不能申报入统的,不再给予产业引导资金的支持,并组织税务部门对该类企业进行稽查。

(8)优先推荐参加评选活动。优先推荐在库“四上”企业负责人参与年度全县“经济人物”、“明星企业家”等评选活动,并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进行表彰;优先推荐“四上”企业优秀企业家代表作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

2.落实奖励措施。

(1)设立奖励资金。县财政设立年度“四上”企业奖励资金,奖金金额按当年实际入库企业数和确定奖励的在库企业数计算,奖励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各负担50%,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2)奖励方法。按统计口径,对新增入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及被国家统计局认定为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设一次性奖励3万元。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设一次性奖励2万元,由县财政局统一核拨牵头责任单位。已由相关专项资金进行奖励的,财政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的原则进行奖励。

(3)确立奖励对象。奖励按年度进行,行业主管部门单位根据本县实际情况,综合企业经营管理、统计业务等各方面情况,制定具体的扶持及奖励办法,报县领导小组审核备案。次年,新入库“四上”企业的奖励依据统计局提供的名单,由牵头责任单位按照扶持及奖励办法发放。

四、工作措施

1.加强业务培训。县工信局、商务粮食局、文广新旅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税务、统计等部门要加强对新增“四上”企业和培育企业在行业发展、经营管理、财会、税务、统计等方面的业务指导,加强对企业业主、经营管理人员、统计员的业务培训,认真分析研究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找准突破口,帮助企业补短板、强特色,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2.加强部门协作。培育“四上”企业、促进市场主体转型升级是全县上下共同的使命和任务,各部门单位要强化协作意识,自觉服务服从于全县发展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强化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明确年度总任务和阶段性工作目标,逐一突破重点难点问题,务求实效。

3.加强督查考核。加大对“四上”企业培育和升规入统工作的督导力度,定期印发关于培育“四上”企业推进情况简报,按月督查通报签约项目对新增“四上”企业的贡献率、建设企业培育库、实施企业培育和扶持计划、“四上”企业新增入库数量和净增长率等情况;新增企业目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每成功新增一家“四上”企业或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部门单位,年终绩效考核加1分。未完成市定“四上”企业培育目标的部门单位,每少一家年终绩效考核扣1分;经核查,主管部门单位每漏报一家达到入统条件而未入统的,每漏报一家扣2分。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力,影响全县进度的部门单位,在全县通报批评。对于未完成市政府任务、排名在六县(市)末位的单位,年终不予参加评先评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