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合资企业股东?
合资公司的股东是参与投资的人员,合资企业遵守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只要是依上述法律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都是中国的法人。而企业的董事长是法定代表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依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是中国的法人,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授权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代表合营企业。
二、合资企业对股东的国籍有要求吗?
外资公司注册对股东的要求主要有:
1、外资企业股东、外商独资公司的股东可以为外国企业,也可以外国居民中外合资公司的股东,对于中方股东有特殊要求,即中方股东不能是中国居民,必须是中国公司。
2、在中国大陆注册外资公司无最低注册资金要求,注册资金可以是:人民币、美元、英镑、港币、欧元等大币种体现在营业执照上,现汇方式建议以外币现汇或境外人民币现汇,要求五年内缴清。外资注册公司时,首先要进行公司名称核准,需提交多个公司名称进行查名。
3、外资企业需设一名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可以是股东之一,也可以聘请。外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的法人代表,既可以选择中国人也可以是外国人。外资公司注册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照片。
4、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规章,对外国投资者在境内投资某些行业的最低注册资本有如下规定:
(1)外商投资商业(分销)企业:从事批发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从事零售业的注册资本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
(2)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美元;
(3)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4)外商投资研究开发中心:注册资本不低于140万美元;
(5)国际货运代理合营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美元;
(6)外商投资融资性租赁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7)外商投资旅行社:注册资本不低于250万元人民币;
(8)外商投资医疗机构: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9)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注册资本不低于30万美元;
(10)外商投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注册资本不低于35万美元;
(11)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12)外商投资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资其他印刷品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三、公司有三个股东,股东a持股40%,股东b和股东c各持股30%,如果公司要一百万是不是按持股比例出钱?
今天初八,我们已经开工了,成老师在这里给大家拜个年,祝大家新年快乐,万事如意,生意兴隆,财源滚滚!
今天刚开工,成老师就接到一个股权方面的咨询,他们今年计划创业,三个人合伙创业,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A:经营者,最终决定权
B:经营者,比较有经验
C:投资者,不管事A、B、C
合开机构要怎么分配股权?
AB作为经营者,处理各种大小事务和招揽人才等等~A有最终的决策权,曾做过教师负责前期教学。
B的经验很丰富,自己开有一间教室上课,教学水平高,在机构负责后期教学,接手A的学生。
并且……AB都负责上课,但是不作为技术入股,上课的分成另外算,没有工资。注:投资者是A找到的。
这种情况要怎么分配才合理?
成老师先给大家先讲一下股权分配的思路,再分析一下具体问题。
股权分配的标准流程是这样的:
1、创业项目发起人先对自己的身份进行定位;
2、管理型发起人制作项目预算;
3、各发起人根据项目预算确定具体的出资额及占股比例。
分配理念
在这里,成老师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很多人容易把发起人身份定位跟职责分工混淆,但实际上是两回事,
从身份定位的角度,企业的股东通常可以分为经营管理股东、资源型股东和资金型股东三种:
经营管理股东是创业项目的核心,负责创业项目的市场营销及日常运营等,对企业的经营业绩负直接责任,
经营管理的股东决定了项目的生死成败,也承担了最大的压力,因此在收益分配时应该适当向经营管理股东倾斜,另外,创业项目的控制权也应该在经营管理股东手中。
资金型股东只出资,不参与经营,对创业项目的贡献最小,
一般应该以溢价的形式出资,在保障其投资收益的前提下,股权比例不宜过高。
资源型股东一般不参与企业的具体经营,只负责资源对接,
资源型股东在创业初期对创业项目的帮助巨大,但当创业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特别是企业的业绩进入稳定期之后,资源型股东的作用会越来越小,因此,资源型股东对创业项目的综合影响最难量化,在设计股权结构时,最好设计一个可以动态的调整策略(我们线下课程老师会讲)。
这里成老师也给出了参考建议:
1、A在整个创业项目中拥有最终决定权,所以必须占有多数股份,一般需要不少于51%(控股),最好是67%(绝对控股);
2、B在整个创业项目中作为主要经营者之一,对项目将会有较大贡献,占比位于第二;可以是20-30%;
3、C在整个创业项目中作为出资者(A、B不是技术入股,也是出资者),不参与经营,因此占比最小,建议10-15%。
此外,建议参与经营的人员还是应该有基本工资,也有基本工作量(就好比聘请的外部员工),上课再计算分成。
(报名之后,长期有效)
四、各股东未出资证明怎么写?
今证眀股东某甲尚欠出资额多少元,某乙尚欠出资额多少元。
五、“东风日产”各股东股份组成情况?
1首先,东风日产是东风汽车公司和日产公司的合资企业,东风公司是中国国企,日产是日本公司。
雷诺是持有日产股票,而不是持有东风日产股票。
2日产90年代和雷诺交换控股,日产有雷诺的股份,雷诺有日产的股份,两...
六、高瓴资本各股东出资比例?
高瓴资本并不是股份有限制公司所以并没有股东。高瓴资本公司的合伙人有干嘉伟、沈皓瑜、苏敬轼、王蓓等合伙人,公司的创始人和CEO是张磊。高瓴资本公司成立于2005年,属于珠海招睿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瓴资本公司的主要业务是私募基金的投资,公司的合伙人也都具有长期的投资经验。
高瓴资本是一家专注于长期投资的投资公司,公司属于中国北京的公司。高瓴资本公司在北京、上海、香港、美国、新加坡都设有办公室。高瓴资本的投资范围是十分广泛,包括各个行业,并且高瓴资本投资的产业不仅是已经在市场中上市的公司,高瓴资本投资的公司包括股权投资的所有阶段,还同时在全球各大交易所中都有投资的项目。截至2021年2月底,高瓴资本管理的基金共有76只,对外投资基金共有13只。
七、中国公民个人能否成为中外合资企业股东?
,并称只要投入一定资金,就可以接受公司股东转让的股份成为新股东。
但我听说,中外合资企业与一般公司对股东要求有所不同,所以特来信咨询,我个人能否投资成为该中外合资企业的股东。 来信咨询的问题主要涉及中外合资企业的股东主体资格。 确实如你所听说的,中外合资企业与一般的公司对股东的主体资格要求确有不同。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没有对股东的主体资格设立特殊的条件,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一条就规定,为了扩大国际经际合作和技术交流,允许外国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共同举办合营企业。从此条规定可以看出,要想成为中外合资企业的股东,外方可以包括公司、企业、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而中方只包括公司、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而不包括个人。也就是说,中国公民个人是不可以成为中外合资企业股东的。八、比喻目标不同,各走各的路或者各干各事的词语是什么?
文化修养,道德水准不同,对人对事的态度大相径庭。
九、为什么公司经营目标是股东价值最大化?
就一个企业而言,企业的经营目标就是为了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股东之所以实现设立公司,其目的就是为了使得自己投入的资本,资金能够得到现金的变现,并且希望这些能够达到最大化,为此,公司所制定的各项目标除公益性似外均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努力奋斗
十、股东权益和资本公积金各是什么意?
净资产是总资产减总负债后的余值,即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
股东权益就是所有者权益,体现企业股东对财产的要求权数额。
资本公积金是股东权益的一部分,股东权益由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组成,资本公积是由所有者或其他人投入但不构成实收资本,权益属于全体股东的股东权益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