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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采用市场法评估的理由?

52 2023-12-30 19:32 admin

一、不能采用市场法评估的理由?

不能采用市场法估价的理由:

房地产市场不够活跃或者类似房地产交易较少的地区,难以采用市场法估价。房地产市场总体上较活跃的地区,在某些情况下市场法也可能不适用,如可能由于某些原因导致在一段较长的时期内很少发生房地产交易。

在目前房地产交易和登记等信息不够公开透明的情况下,获取房地产交易的真实价格及估价所必要的交易房地产状况等信息,是运用市场法估价的难点。

对估价对象或可比实例所在地的房地产市场行情和交易习惯等不够熟悉,则难以运用市场法得出正确的估价对象价值。

二、收益评估法?

收益法估价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并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的资产价格的一种常用的评估方法。是国际上公认的资产评估基本方法之一。

收益法的本质是以房地产的预期收益能力为导向求取估价对象的价值。

收益法的雏形是用若干年的年地租(或若干倍的土地年收益)来表示土地价值的早期购买年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

收益法中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收益资本化法和未来收益折现法。

参数确定

资产评估是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对象在未来期间的预期收益,选择使用一定的折现率,将未来收益一一折成评估基准日的现值,用各期未来收益现值累加之和作为评估对象重估价值的一种方法。其适用条件要求是:评估对象使用时间较长且具有连续性,能在未来相当年内取得一定收益;评估对象的未来收益和评估对象的所有者所承担的风险能用货币来衡量。显然地,资产评估的收益法涉及预期收益额、未来收益期、折现率这三个基本参数。收益法的核心问题就是确定预期收益额、未来收益期、折现率。

预期收益额受诸如企业背景、政策因素等在内的众多因素的影响,存在很大程度的不确定性。但这并不妨碍对预期收益的确定做出努力。

预期收益额的确定,既要联系历史又高于历史。将历史与未来完全进行割裂、简单地以历史去推知未来都是有失偏颇。

三、股权评估收益法?

就是找一个权威的、有资格的机构对所持股权的现有价值进行估计

四、收益评估法详解?

资产评估方法主要是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时所釆用的计算方法。包括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清算价格法等等。

五、收益法评估公式?

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计算资产评估中的收益:

(一)资产未来收益期有限的情况:

在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具有特定时期的情况下,通地预测有限期限内各期的收益额,以适当的折现率进行折现,各年预期收益折现值之和,即为评估值V,

基本公式是:V=a/r(1-(1+r)^-n)  

式中:——未来第i个收益期的预期收益额,收益期有限时,还包括期末资产剩余净额;

n——收益年期;

r——折现率。

(二)资产未来收益无限期的情况:

无限收益期的情况下,有两种情形:

1.未来收益年金化的情形:

在这种情形下,首先预测其年收益额,然后对年收益额进行本金化处理,即可确定其评估值。

基本公式为:资产评估值(收益现值)=年收益额/本金化率

有的资产评估时,其未来预期收益尽管不完全相等,但生产经营活动相对稳定,各期收益相差不大,这种情况下也可以采用上述方法进行评估。

2.未来收益是不等额的情形:

在这种情形下,首先预测未来若干年内(一般为5年)的各年预期收益额,对其进行折现。再假设从若干年的最后一年开始,以后各年预期收益额相同,将这些收益额进行本金处理,最后,将前后两部分收益现值求和。

收益法,也称收益资本化法、收益还原法。是房地产评估中常用的方法之一。收益法是预计估价对象未来的正常净收益,选择适当的报酬率或资本化率、收益乘数将其折现到估价时点后累加,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预测估价对象的未来收益,然后利用报酬率或资本化率、收益乘数将其转换为价值来求取估价对象的价值的方法

六、住宅评估收益法公式?

收益法公式:V=a/r(1-1/(1+r)^n)或者V=a/r(1-(1+r)^-n)

V:房地产价格

a:房地产年净收益

r:折现率

n:剩余收益年期

其中折现率是指将未来有限期预期收益折算成现值的比率。

所以,公式的文字叙述为:房地产价格=房地产年净收益÷折现率×(1-1÷(1+折现率)的n次方)。

七、股权评估简单收益法?

股权评估的方法有很多:比如市盈率PE、市销率PS、市净率PB、现金流折现、对标公司相对估值,收益法等等方式,主要是要根据各个公司所处的行业特征去找一个合适的估值方法。

收益法主要是从资产的预期获利能力和面临的风险的角度去评价资产,符合市场经济下的价值观念,即价值取决于使用价值。但未来收益及风险的准确预测存在一定难度。

八、收益法评估的意义?

资产评估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并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的资产价格的一种常用的评估方法。

①当资产未来收益期有限的条件下,即采用通常的贴现现金流量法(DCF法)。②当资产未来收益无限的条件下:评估值V=A/r。式中:A为平均年收益额;r为本金化率。本评估方法适用于具有连续较高的收益能力的评估对象,尤其是整体资产价值的评估。在矿产资源资产矿业权的评估中,一般多运用于矿产勘查中、后期的探矿权或矿山开发前及生产矿山的采矿权的价值评估。

九、商誉评估收益法公式?

收益现值法

1、 静态收益现值法

企业或资产重估价值=按静态计算的企业或资产年收益现值额/社会基准收益率

按静态计算的企业或资产年收益现值额=预期年限内收益之和/预期年数

2、 动态收益现值法

企业或资产重估价值=按动态计算的企业(或资产)年收益现值/社会基准收益率

=按动态计算的企业(或资产)年收益现值额/(定期存款利率或长期国库券利率+行业风险利率

按动态计算的企业或资产年收益现值额=[∑(企业或资产各年收益额×整体现值系数)]×投资回收系数

评估资产现值=评估资产重量价值-按重量价值计算的折旧

按重量价值计算的折旧=该资产评估有形损耗+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十、收益法评估的原则?

1、供需原则:商品的价格由该商品供给和需求的均衡点来决定。供小于求时,则价格上升,否则下降。房地产的价格由类是房地产的供求状况决定。

2、替代原则:在同一市场上效用相同或相似的房地产,价格趋于一致。

3、最有效使用原则:以最佳使用所能带来的收益评估房地产的价格。

4、贡献原则:它是收益法和剩余法的基础5、合法原则:房地产评估要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进行。测算房地产的纯收益时,不能以临时建筑或违章建筑的收益为测算基础。

6、估价时点的原则:估价时点又称:估价基准日、估价期日、估价时间,是一个具体的日期,通常年、月、日表示,估价额是该是该日期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