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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清算清偿顺序?

167 2023-12-30 00:13 admin

一、企业清算清偿顺序?

企业清算清偿1.支付清算费用2.支付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3.缴纳所欠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5.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二、企业清算收入如何纳税?

  根据现行有关税收政策,对企业破产、解散的清算过程中,处置原有存货及动产和不动产取得的清算收入,应缴纳如下方面税收。   一、对处理企业生产的产品或外购货物取得的收入,仍按正常经营一样进行增值税处理:按处理企业生产的产品或外购货物取得的收入计提销项税,根据销项税减进项税的余额缴纳增值税。对处置的为已使用过的且已经依法抵扣了进项税的固定资产以及处置使用过除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计提销项税;处置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但企业在注销清算时,对期初存货中尚未抵扣的已征税款,以及征税后出现的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后不足抵扣部分,税务机关不再退税,也不得抵减清算过程中应按简易办法征收的增值税。   二、对企业处置不动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地面附着物,按“销售不动产”项目缴纳营业税。转让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誉的行为,应当按“转让无形资产”项目缴纳营业税。   三、对企业处置房屋、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地面附着物及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收入,依法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就收入扣除准予扣除项目后的增值部分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对转让旧房准予扣除项目的确定:   (一)转让旧房能提供评估价格的。转让旧房可扣除的项目金额包括三项:一是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度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评估价格需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二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三是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此外,纳税人支付的评估费用准予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   (二)转让旧房不能提供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六条、(一)、(三)项规定的扣除项目的金额,可按发票所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的计算。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得作为加计5%的基数。即转让旧房不能提供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扣除项目金额也包括三项:一是购房发票所栽金额(实际上包含了《条例》中六条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以及“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两部分);二是加计扣除金额(加计扣除金额=购房发票所栽金额×5%×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的年数):三是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包括转让旧房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契税以及教育费附加,上述四税及附加均必须提供相应的完税凭证)。   (三)转让旧房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对于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实行核定征收。   四、对产权转移证书,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五、企业清算的核心是对企业财产(资产)的清理处置。税法规定,企业将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前要就清算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企业清算期间的资产无论是否实际处置,一律视同变现,确认增值或者损失。确认清算环节企业资产的增值或者损失应按其可变现价值或者公允价值进行计算。清算期间,企业实际处置资产时按照正常交易价格取得的收入可作为其公允价值。对于清算企业没有实际处置的资产,应按照其可变现价值来确认隐性的资产变现损益。计算清算所得,主要就是计算全部资产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所得以及了结一切债权、债务所产生的所得或损失。此外,企业进行清算,即表明已终止持续经营,是企业存在的最后一个过程。因此在计算清算所得时,还要考虑清算前企业尚未确认的连延收益、尚未在税前扣除的待摊费用、已在税前扣除而不再实际支付的预提性质的费用、商誉的扣除以及尚未超过弥补期限的亏损等问题。清算所得可用下面计算公式表示:   清算所得=全部资产处置所得-清算费用+确实无法偿还的债务-无法收回的债权损失+尚未确认的递延收益-尚未扣除的税前允许扣除的待摊支出+已在税前扣除而不再实际支付的预提性质的支出一商誉一以前年度发生的亏损。其中,全部资产处置所得=资产交易价格或可变现价值-资产计税基础-税前允许扣除的税金及附加。税前允许扣除的税金及附加,是指处置资产过程中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不包括可以抵扣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也不包含企业以前年度欠税。清算所得税的计算清算所得税等于清算所得额乘以25%税率。由于清算期间不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期间,在计算清算所得税时不能享受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六、对可供分配剩余财产,即企业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结清清算所得税、以前年度欠税等税款并清偿企业债务后的余额。企业清算后,清算净所得加上未分配利润、公益金和公积金等,按一定比例分配给投资者,投资者分得剩余资产的金额,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应当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剩余资产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应当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另外,按照我国现行《破产法》第37条和《民事诉讼法》第204条均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一)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二)所欠税款;(三)清偿债务。对处于第二清偿顺序的“所欠税款”是指企业清算前的欠税,而并非是处置资产过程中的新发生的税收。时清算处置资产时产生的税收是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于清算程序中必须支付的各种费用,是属于清算费用,应当优先受偿。另据《税收征管法》第45条规定,处于第二清偿顺序的欠税发生在设立担保债权之前的,税收债权优先;欠税发生在设立担保债权之后的,担保债权优先。

三、企业清算公告哪里查询?

一、公司清算公告去哪查

  一般是去档案部门查询。

  公告的方式一般是以下两种

  1、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可以采取两种方式通知债权人。一方面,投资人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另一方面,对于投资人无法通知的债权人,投资人应当予以公告,通过公告,请债权人申报债权。

  2、由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的,清算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通常也都是以公告的方式予以通知。

  二、公司清算程序

  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

  4、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7、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8、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9、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

  三、公司破产清算公告期限

  1、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2、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4、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5、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6、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四、企业年金清算返还如何操作?

1、退休时向原缴纳年金的企业人事部门申请,填写支取申请表,提供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

2、企业经办将支取年金申请表发至有关部门。

3、银行转账至银行账户。

4、从2至3,快则2周,慢点就1个月。

五、企业注销与清算的区别?

公司清算和注销的区别主要是:清算是注销的必经程序,注销后意味着公司已经死亡,如果公司尚欠工资,要向清算小组申报。公司注销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基于一定的原因而消灭其独立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

清算是指是指公司注销或者宣告破产后,依照一定的程序了结公司事务,收回债权、清偿债务并分配财产,最终使公司终止消灭的程序。

六、企业破产清算能否退市?

会,破产清算后股票会先退到三板市场,投资者确权后开通三板市场账户依旧可以交易,股票卖出后还能获得部分资金,若没卖出资金拿回的概率就很小了。

股票持有者属于股东,共同承担上市公司经营发生的风险,当上市公司破产清算股东也要承担,上市公司破产后,资产分配在偿还债务之后,股东能拿回资金的概率较小。所以能退市

七、企业中报什么时候发布?

一、什么是上市公司中报

中报就是每年7、8月份公司公布的本公司上半年的财务报表。其中,最重要的数据就是公司的业绩。但是有些公司在正式公布业绩之前会有业绩的一个预报,所以有预报的公司的股票在业绩出来时不会因为业绩的好坏产生大的波动。但如果没有预报 ,那么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上市公司中报的披露时间是什么时候?

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必须披露定期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第一季报、第三季报。年度报告由上市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即一至四月份),中期报告由上市公司在半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即七、八月份),季报由上市公司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三十日内编制完成(即第一季报在四月份,第三季报在十月份)。

三、中报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1、公司简况;

2、公司的主要产品或者主要服务项目简况;

3、公司所在行业简况;

4、公司所拥有的重要的工厂、矿山、房地产等财产简况;

5、公司发行在外股票的情况,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普通股的股东的名单及前10名最大的股东的名单;

6、公司股东数量;

7、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况、持股情况和报酬;

8、公司及其关联人一鉴表和简况;

9、公司近三年或者成立以来的财务信息摘要;

10、公司管理部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分配;

11、证监会要求载明的其他内容。

八、企业清算注销的方式有哪些?

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制定清算方案。

处置资产,包括收回应收账款、变卖非货币资产等,其中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应作坏账处理,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后才能扣除损失。

清偿债务,公司财产(不包括担保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即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九、中东成立金融清算系统受益企业?

中东成立金融清算系统对企业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受益:

1. 降低交易成本:金融清算系统能够为跨境交易提供高效快捷的结算服务,通过降低交易和结算的成本,可以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2. 加强风控能力:金融清算系统可以提供更加完善的风险管理和监测机制,帮助企业降低交易风险和资金汇率风险;

3. 提高竞争力:中东地区的金融清算系统将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使其更好地融入国际市场;

4. 推动商业合作:金融清算系统能够通过提供标准化结算方式和信息流通平台,增加各国企业之间的商业合作,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

总的来说,中东成立金融清算系统将为企业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和支持,促进中东地区和全球经济的发展。 

十、企业年中报什么时候出?

企业年中报又称中报,半年报。中报一般是上市公司向有关各方报送,向社会公众公告的会计报告。因为中报的时点是6月30日,时间是1一6月份,中报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因此,中报一般在7月末8月初才出得了。中报的祥细程度介于月季报和年报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