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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务风险该如何防范?

289 2023-12-27 22:45 admin

一、企业债务风险该如何防范?

对于该等风险的防范措施:

1、股权收购中,由于企业对外主体资格不因内部股东变动而改变,相关债务仍由企业自身承担。但收购方需向转让股东支付对价,并且很大程度取决于股权转让时的企业净资产状况。如果受让股权后,因被隐瞒或者遗漏债务暴露导致被追索,企业财产被查封、扣押或者拍卖,股权实际价值必然降低。除了在收购前审慎调查目标企业真实负债情况外,还可在并购协议中要求转让方做出明确的债务披露,除列明债务外(包括任何的欠款、债务、担保、罚款、责任等),均由转让方承诺负责清偿和解决,保证受让方不会因此受到任何追索,否则,转让方将承担严重的违约责任。这种约定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遏制转让方隐瞒或者遗漏债务的作用。

2、在资产并购中,交易标的为资产,需要保障所收购资产没有附带任何的债务、担保等权利负担(如不存在已经设置抵押情形;房地产不存在建筑工程款优先权等)。对于完全依附于资产本身债务,不因资产的转让而消灭,必须由转让方在转让前解决,否则应当拒绝收购。

3、在国有企业改制的产权收购中,由于目前国内司法实务将企业资产视为偿还债务的一般担保,贯彻“企业债务随资产变动而转移”的处理原则,这一做法不同于一般债务负担的处理结果。“债务风险隔离”制度:针对上述情况,必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有关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8条执行:“出售企业时,参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公告通知了债权人。企业售出后,债权人就出卖人隐瞒或者遗漏的原企业债务起诉买受人的,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申请过该债权,买受人在承担民事责任后,可再向出卖人追偿。如债务人在公告期内未申报过债权,则买受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债权人另行起诉出卖人。”该条对收购方具有“债务风险隔离”的作用,虽然增加程序的繁琐,但要求出卖人履行公告通知申报债权的程序,是国企改制收购中不可缺少的债务风险防范机制。

4、设定保证的风险控制并购交易需保障股权或资产安全性、避免债务风险,如果在审慎调查和并购协议条款设计(相关保证与承诺、违约责任条款等)妥善处理,可在法律层面上降低有关风险,但在事实层面上,并非百分百安全。并购交易中的债务等风险可能潜伏一段时间才会暴露,如果转让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转移财产或其偿债能力因客观情况而大大降低,即使转让方承担责任,但由于无财产清偿,收购方仍将遭受损失。所以,为规避风险和提供交易的安全保障,在可能的情况下,可以设立担保机制,即要求转让方以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抵押、质押或者提供具有代为偿还能力的第三人担保。在转让方没有偿债能力后,可以行使担保权。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注意:(1)树立风险意识,严格审查被担保企业的资信状况;(2)要注意审查担保人的主体资格;(3)健全担保程序;(4)适当运用反担保;(5)注意运用保证责任的免责条款。

二、供热企业如何加强安全防范?

1、采暖管道上的各种阀门,经调试后,不要随意关闭和开启。

2、采暖房间的门窗应保持良好的密封状态,不要随意打掉通往阳台的墙壁。

3、暖气的设计安装有专业的技术要求,当您进行室内装修时,请不要随意拆除或增加供热设施。

4、在采暖过程中,如发现供热管道漏水,可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① 关闭故障管段的控制阀门。

② 立即通知维修人员。希望能帮到您!

三、企业融资有哪些风险,如何防范?

对国内中小企业来说,融资的风险可能不只在表面上!

为了极简,我这里只谈把钱融来之后的风险:

第一个:融来了,到时还不上怎么办?

因为钱到账被挪用是大概率事件,所以这时就需要马上进行下一轮的融资动作,做好借新还旧的准备。

第二个:融资的钱是用抵押还是股权?

如果是抵押,那么需要考虑还不上之后抵押物被扣的打算,因为当下,还 肯定很难! 如果是股权就要考虑是股转债还是存股权,前者有保本或者有付利息的条件,后者更纯粹。我先谈前者,对中小企业来说更像是一种借款,这个利息就非常敏感,因为如果到期需要还,无论是直接还还是借新还旧,这个利息的压力会非常大,多少小微都是这么被压死的。

所以,前者必须有不还利息的心理准备,最坏就是还其本金,把利息留做公司股权投资,千万不能都还,如果不懂我也没辙……

再说纯粹股权投资,这个需要提前商定这份股权可不可以被稀释,如果没签合同,那么对方是可以不同意稀释的,后面再股权融资,创业者只能被出局或者忍气吞声! 解决这个问题必须签订多少不稀释,多少跟随估值走。只要你少签了这个合同,公司再融资你就说的不算了,完全掌控在另外一个机构手里。

为什么机构都不愿意投被机构占股大的项目,原因就在此!

今天先写这么多,有问题可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