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规模划分标准?
企业规模划分准,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各行各业的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两亿以下的为中小微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四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的,且营业收入2000万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及以上的,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八亿元以下或总资产八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总资产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月收入300万元以以上,且总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总资产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四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农业企业规模划分标准?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
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微型企业规模划分标准?
微型企业是中小企业的一种类型。其在不同行业有不同的标准。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工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房地产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与中小企业相比,微型企业具有许多不同的特点。
①组织管理方面:微型企业没有正式的组织方式,缺乏管理工作内容。中小企业有明确的组织结构,有正式的管理工作内容。
②金融支持方面:微型企业融资渠道主要是亲戚朋友和熟人,很少有正式的融资渠道。中小企业由合作伙伴共同出资,与正式的融资渠道有融资联系。
③固定资本方面:微型企业固定资本少,经营所需的工具和设备粗糙而简单,且大多是家庭生活用品。中小企业拥有机器、设备与专门的场地。
④销售模式方面:微型企业采用直销方式,且以服务本地市场为主。中小企业与产品相关的产业链、供应链有联系。
⑤薪酬制度方面:微型企业没有正式的薪酬制度。中小企业有正式的薪酬制度,实行了岗位工资制。
⑥ 生产运作方面:微型企业有十分相似的经营模式,大部分是以“前村后店”的模式组织生产运作;缺乏质量管理;采用劳动密集型的技术和手工艺;运作方式灵活而富有流动性。中小企业有一定的采购、生产、存货和质量管理制度;有一定的竞争战略选择。
⑦人力资源方面:微型企业员工以家庭成员为主,且大都是通过正式的就业渠道不能就业的人。中小企业有一定的招聘制度,进入企业的员工大都接受过专门的专业训练。
⑧财务会计方面:微型企业没有也不需要建立正式的会计科目,少量而不规范的会计活动也只是为了应付上缴的税费。中小企业存在面向中小企业的会计制度。
四、企业规模划分标准2021?
在新标准出台以前,同机上划分企业规模的标准只有一个《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该标准虽然经过几次修改或补充,但其划分范围始终未扩大。而新标准的划型范围有较大的拓宽,其行业的覆盖面远远大于《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不仅包括了工业企业,还包括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
划型指标不同
原《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由于只涉及工业企业,因此采用的是“产品生产能力”和“固定资产原价”作为主要划型指标。但这两项指标局限性强,对其他行业来说,以“产品生产能力”作为划型标准,显然是不合适的。考虑到标准的统一性和通用性,新标准对范围内的企业划型一律采用“从业人员数”、“销售额”、和“资产总额”三项指标,而且不再细分行业,从而使企业规模的划分工作大大简化。
具体划型方法不同
相对于原《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新标准的具体划型方法也更加简化,即不在每个档次之间在细分为“大一型”、“大二型”,而只将企业类型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三个档次,使操作更为方便。
对企业类型认定的方式不同
为了减少行政干预,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和准确,新办法改变了原来由“企业申请,政府审批”的认定方式,而是直接以统计数据为依据,按照标准的规定由统计部门划分企业规模。
五、工矿企业规模划分标准?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应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三种类型,其类型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大型矿井为1.2、1.5、1.8、2.4、3.0、4.0、5.0、6.0Mt/a及以上;
2 中型矿井为0.45、0.6、0.9Mt/a;
3 小型矿井为0.3Mt/a及以下;
4 新建矿井不应出现介于两种设计生产能力的中间类型;
六、公路施工企业规模划分标准?
1.按建设规模划分
依据国家颁布的《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小型划分标准》划分:
(1)对于公路建设项目,新、扩建的国防、边防和跨省干线长度>200㎞以及独立公路大桥长度>1000m的,为中、大型项目。
新、改建公路长度200㎞以下或长度虽超过200㎞,但总投资不足1000万元及独立公路大桥长度1㎞以下,为小型项目。
(2)对于公路更新改造项目,总投资>5000万的,为限额以上项目;总投资在100万-5000万元的为限额以下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的,为小型项目
七、国有企业规模划分标准?
国有大型企业划分标准
大型企业: 2000人以上 3亿以上 4亿以上
中型企业: 2000人以下 3亿以下 4亿以下
小型企业:10-30人 50万-600万 50万-2000万。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八、民营企业规模划分标准?
按不同的标准,可以将私营企业划分为不同的级别,具体的划分规定如下:
1、企业级别按产能分有特大型企业,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2、按企业性质和所有制分,有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
3、按信用等级的划分情况如下:
(1)优秀级:(AAA)90分及以上。企业各项经济指标很好,经营管理状况好,经济效益很好,有很强的清偿与支付能力,市场竞争力强,企业信誉度高。
(2)良好级:(AA)80-89分。企业各项经济指标良好,经营管理状况较好,经济效益良好,有较强的清偿与支付能力,企业信誉度良好。
(3)较好级:(A)70-79分。企业有一定的经济实力,经营管理状况尚可,经济效益稳定,有一定的清偿与支付能力,企业信誉度尚可。
(4)一般级:(BBB)60-69分。企业各项经济指标一般,经营管理状况一般,清偿与支付有一定难度,存在风险。
(5)较差级:(BB)50-59分。企业各项经济指标较差,经营管理状况较差,清偿与支付有较大难度,存在较高风险。
(6)差级:(B)49分及以下。企业各项经济指标差,经营管理状况差,清偿与支付有很大难度,存在高风险。
九、企业规模等级划分标准2021?
(1)全部国有工业企业。
(2)全部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非国有工业企业。
2、资质建筑业企业的划分:具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
3、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的划分:
(1)批发业:年末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外贸企业一律包括在批发业中,按批发业标准执行)。
(2)零售业:年末从业人员60人及以上,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
4、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企业的划分:
(1)住宿业:星级宾馆、饭店。
(2)餐饮业:年末从业人员40人及以上,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
十、2021年企业规模划分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