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年度审核有哪些?
企业年度审核有以下6个方面:
1、营业执照公司年检
每年的3-6月份汶-莱在哪里,工商局将对企业实施上一年度的经营情况审查,审查项目包括注册地址、注册资金、公司净资产情况等。未参加年检的将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连续三年未参加年检的吊销营业执照。根据公司情况不同,年检时需要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报告。
2、代码证公司年检
根据代码证上记载的年检月份,每年需在规定时间参加年检,不年检的代码证将被锁定。锁定后,将不能办理银行新开户、贷款等相关业务。逾期年检的,则可能被处以500元罚款。
3、银行开户许可证公司年检
每年,银行会通知企业参加开户许可证的年检,未参加年检的银行账户将可能被冻结。
4、一般纳税人年检
凡属一般纳税人的,辅导期内的公司每半年参加一年公司年检,正式或临时一般纳税人每年参加集中年审,未参加审查的吊销一般纳税人资格。
5、贷款卡年检
未办理贷款卡的无需参加年检,本项目一般的公司都不会涉及。
6、电子口岸公司年检
凡已经办理进出口经营权的公司均应每年参加电子口岸年检,未参加电子口岸年检的,电子口岸将被锁死,可能影响出口及出口退税。年检时间为电子岸申请或年检后满一年之时。
二、二建审核企业资质有哪些?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报考级别为“考1科”):
(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三)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报考级别为“增考专业”)。
网络报名后,由所在省市的人事考试中心审核报名资料,确定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根据各省具体安排,报考资格审核有三种情况:
(1)现场审核:这是最常见的审核方式,网报成功后,报考者需将报名表、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带到指定的审核地点,由人考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现场确定报考资格
(2)网上审核:随着网络信息档案的建立,通过确定的身份证明就能在网上直接查到相关学历、资格情况,所以有部分省份已经开始尝试直接网上审核。只需在人考中心报名时填写正确的信息,在数天之内再次登录,即可确认自己是否通过审核
(3)考后审核:个别地区采用报名后不审核,直接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再进行现场审核。所需提交的资料与考前审核相同,只是时间放在了考试之后。
三、食品企业需要通过哪些审核?
食品企业需要有环保部门和卫生局的同意审核批文,有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去食品药监部门申请审核。
四、企业进口原料要审核哪些内容?
1.申请表;新食品原料研制报告;安全性评估报告;生产工艺;执行的相关标准(包括安全要求、质量规格、检验方法等);标签及说明书;
2
/3国内外研究利用情况和相关安全性评估资料;申报委托书(委托代理申报时提供);有助于评审的其他资料。另附未启封最小包装的样品1件或者原料30克。
3
/3进口新食品原料出口国(地区)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出具的允许该产品在本国(地区)生产或者销售的证明材料;进口新食品原料生产企业所在国(地区)有关机构或者组织出具的对生产企业审查或者认证的证明材料。
五、企业审核流程?
公司内部的审批流程一般包括:
1.经办人和合同签约单位谈判,草拟合同初稿;
2.经办部门领导审批;
3.法务部门审批;
4.财务部门审批;
5.总经理(副总经理)审批;
6.董事长审批。
如审批过程中的某一环节出现异议,则需返回经办人或经办部门,与合同签约单位重新协商。最终意见由最高决策者做出。
六、审核制度有哪些?
备案审查制度主要包括备案、审查以及纠正三方面的内容。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一定期间内,由其制定机关依法报送同级司法机关存档并接受司法机关的审查。通过备案审查,司法机关能够全面了解法定机关的立法情况,并能结合审判实践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从而有效地维护了法制的统一和权威。
《交通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监督,根据《交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是指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吊销证照、责令停产停业、5000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第三条 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日的次日起15日内报上一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条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交通部直属的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备案材料一式三份向交通部(主管业务司局和体改法规司)备案。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交通部直属的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规定其所属地区和部门的报备管辖。
第五条 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向上一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时应提交备案报告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副本。备案报告应包括主送机关、备案内容及说明、备案的年月日及备案机关等内容。
第六条 上一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在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30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罚是否在处罚机关法定职权范围内;
(二)适用的处罚依据是否正确;
(三)执法主体是否合法;
(四)处罚程序是否合法;
(五)事实是否清楚,主要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齐全。
第七条 上一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查过程中,根据情况可调阅报备部门的有关行政处罚的案卷和材料,报备部门不得拒绝。
第八条 上一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不合法或者显失公正的,责令其限期撤销原处罚决定,并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除外);
(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书不规范的,责令其限期改正。
第九条 下一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对上一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向上一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报告,但不得拒绝执行监督决定。
第十条 上一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对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情况的监督处理;
(一)对在规定期限内应备案而不备案,由上一级交通行政管
七、企业除了质量体系审核还有哪些?
还有销售体系审核,费用体系审核,资金回笼体系审核,成本体系审核等
八、企业开户银行上门审核哪些内容?
上门核实:
1.公司地址是否与工商局登记营业执照的信息是否一致。
2.公司名称的铭牌是否与营业执照的名称是否一致,是否挂在公司显眼处。
3.公司法定代表人信息是否与执照所载名称一致。
4.公司内部办公环境。拍照留底。
5.法定代表人手持身份证明拍照留底。
九、食品包装企业都要经过哪些审核?
一、质量安全管理职责
1.企业领导直接负责质量安全工作,但不能“虚挂”。该领导必须参与相关工作并在工作记录中有所体现,例如召集相关人员开会、参加人员名单、主要会议记录等。
2.上述负责领导应对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潜在紧急情况及事故和制定的应急措施脱口而出,因为此次安全许可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保证食品包装的安全质量,这方面应是准备重点。3.在审核过程中会召集企业有关人员座谈,所以有关人员之间的沟通很重要,如果平时工作权限不清楚,人员之间衔接不好则最易出现问题。例如:原料负责人员、检验负责人员、生产工艺负责人员和安全负责人员之间要有职责权限,能各司其职、互相协调并处理好这些方面人员之间的关系。
4.对企业制度的考核过程主要包括考核的组织部门、考核的频次、考核的内容、考核的工作程序、考核结果的评定等。对考核的实施情况应有详细记录并保存完整。例如检验员(直接负责出厂、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工作)的培训和考核过程,其内、外部培训均可。合格的检验员应该具备上岗前培训、检验项目的考试、新仪器的使用考核、工作一年中的失误记录等。可由检验科长或检验员的直接上级领导或出题考核的部门考核检验员,而这些领导或部门又被他们上一级的领导或部门考核。整个考核记录由高到低,由理论到具体。
二、环境与场所要求
1.生产厂区内路面基本不能有土路,尽量采用水泥地面,以防止扬尘。
2.卫生间要与厂房分离(食品生产中要求卫生间同车间距离必须在25 米以上),塑料包装生产中没有食品生产要求那么严格,但是要求卫生间必须与生产车间隔离。卫生间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定时消毒。
3.厂内的生活区特别是厨房不应离车间太近,避免串味,污染产品。
4.生产中有粉料的厂家要求每天清洁、墙面要光滑、不得积尘。核查时不单单是看当时现场是否符合环境卫生要求,还要注重查验企业如何能把环境卫生保持下去。例如是否有专人、专片负责制度,尽量细化责任范围和责任人,最低要求也要有笔记本式或表格式记录,包括值日、值周或值月的记录,清洁内容具体到地板、玻璃、机器等。
5.各种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企业均应具备人员进出和物流的通道。人员通道应具备更衣、消毒、除尘等设施。物流通道应与生产区隔离,且具备与生产相适应的隔离区。运输物料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区,生产区工作人员不得从物流通道进出。
6.直接包装入口食品的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企业如保鲜膜、复合膜、一次性餐具、饮料瓶或饮水桶等生产企业消毒设施要求:洗手设施应为感应式或脚踏式,避免交叉污染;消毒应做到酒精等消毒。缓冲区应定期紫外线照射消毒。工作服应包括帽子、手套(如不方便使用手套工作,应在工作中定时对双手消毒),全身工作服、换鞋或戴脚套。并应具备风淋浴设施(饮料瓶或饮水桶生产企业可使用风幕)。生产非直接入口的包装、容器、工具等产品的生产企业,如密胺餐具、塑料菜板等生产企业,应至少使用洗手液洗手,并应至少具备如除尘辊等除尘设施。应穿着洁净的工作服。
7.各种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车间的防尘虫设施要求:密闭式窗户(防尘虫)、门口挡板(防老鼠)、有良好的通风系统。除蚊虫和老鼠都要用物理方法,不得使用有毒药类。 8.直接包装入口食品的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企业如保鲜膜、复合膜、一次性餐具、饮料瓶或饮水桶等生产企业应进行封闭生产,并具备与封闭生产相适应的通风防尘设施。例如,复合膜类包装产品的生产车间在进行温度调整时,若采用风扇降温对于有毒溶剂挥发的祛除效果不好,所以必须有换气装置,同时复合膜对于温度的要求较高,温控不好会直接影响生产工艺和质量,同时会有可能产生有毒物质。所以复合膜类的通风设施好坏是评定是否具备生产设施的条件之一,提倡有单独的配料间和最好的通风设施。生产非直接入口的包装、容器、工具等产品的生产企业如密胺餐具、塑料菜板等生产企业,也应具备与生产相适应的防尘通风设施,如排风扇等。
9.库房要求:应该是密封式贮存,目前达到要求有些困难的企业,也要做到货物离地、离墙5 公分~10 公分,并做到货物先入先出的原则。
三、生产资源提供
1.生产车间机器设备上应有负责人员标牌,并设立维修保养记录本等。
2.人员要求中对领导的质量安全方面的知识要求:要了解质量法、食品生产安全法、生产许可条例等几方面的内容。对于操作工人的检查一般是采用抽查方式,通过座谈和视其实际操作过程来完成。对于特殊工种,如电工、叉车工等应全部具备上岗证。直接接触餐具的生产人员要有1 年到3 年的健康检查记录。
3.鼓励企业制定自己的企业标准,但是必须备案并要严于国家标准。
四、采购质量控制
1.直接与食品接触的原料应符合树脂或成型品的卫生标准,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辅料如溶剂、胶黏剂、油墨等如列入GB9685 的可直接使用,未列入 GB9685 的进口产品应提交如FDA 或RoHS等有效期内的安全评价报告。未列入GB9685 的本国产品应提交其产品的化学结构和名称,并由指定的检验机构或审查机构确认是否列入FDA 或RoHS 等允许使用目录,此决定在我国允许使用目录出台之前有效。
2.回收料:回收废料和外购别厂的废料。
回用料:企业内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回收粉碎处理后可以用,但是必须保证其未受污染,重复使用时不要超过两次且其比例不能过高,以免产品物理性能指标下降,提倡少用。
五、生产过程控制
由于品种较多,不一一描述,以生产直接包装入口食品的一次性餐具为例。
1.正确选择或生产原料片材
首先,在许可证管理实施后应采购获证企业的片材。
其次,应选择合适厚度的片材,厚度太薄的片材成型后,餐具产品壁厚薄、挺度差,其负重性能将不合格,使用中易发生扭转、倾翻。
再次,不能采购过量填充无机填料的片材,若企业自身生产片材,更应控制填料的添加量。市场上有些产品采用单层挤出工艺,其碳酸钙或滑石粉的添加量达到 70%以上,导致蒸发残渣指标严重超标,部分产品的蒸发残渣高达7000mg/L,超过标准规定230 多倍。具体的添加量应视原辅材料情况、设备工艺情况以及产品标准要求而定,不能盲目按照比例确定。
2.预热温度与时间
在吸塑阶段,应注意控制吸塑(冲压)机模具的温度和片材预热箱的温度,过高会使材料分解,产品性能下降;温度过低难以成型,产品容易出现毛糙、色泽不一、外形缺损等缺陷。
3.灭菌(消毒)与包装
一次性餐饮具直接用于食品的包装,因此应进行消毒或灭菌,如紫外灯照射等均可,并对其进行有效包装,以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
4.包装标识
如奶瓶、水杯、餐具、菜板等产品有明确食品用途的产品,其包装标签或说明书上可不加食品用标识。如其他非复合膜、复合膜等易于与非食品用产品混淆的产品应在其产品包装或标签上注明“食品用”字样。
六、产品质量检验
1.出厂检验核查中批批委托检验是重点,抽查检验台账是方法之一。
2.从生产企业的成品仓库内随机抽取主导产品的一种规格进行发证检验。同一原料、同一工艺的产品为一个批次。推荐抽取容积较大、有颜色的产品,便于试验。
3.如果企业同时生产不同原料的产品,则每种原料各抽取1 种产品进行发证检验。
十、企业登记审核是人工审核吗?
企业注册登记时,企业要填报相关信息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再报送与企业注册登记相关的各种资料。那么企业登记的审核是人工审核吗?
是的,企业登记审核是人工审核。因为里面有许多政策性的规定,需要查阅相关的文件,还有很多语言组织方面的问题,目前还不能做到完全实现智能化。所以需要人工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