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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抵债如何操作?

227 2023-12-19 03:42 admin

一、公司股权抵债如何操作?

上市公司的股东若是想要以股抵债首先需要向公司提出以股抵债的请求,公司该请求的公司职员,需核查一下是否满足以股抵债的条件,若是满足的,双方需要协商一下以股抵债相关事宜事宜,协商后会确定一个回购价格,回购后,上市公司需要将股份注销。

二、股权抵债的法律规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欠下债务要执行股权的,股东可以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人,用转让股权的价款清偿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企业认购银行股权的目的?

企业认购银行的股权,应该是有两个目的:

一是银行的业绩比较稳定,上市的银行股在股市里也是走势较平稳,而且银行分红比较多,所以认购银行股份是安全的,收益有保障。

二是认购了银行股份,就成了该银行的股东,这就与该银行结下了善缘。在企业眼中,银行是财神爷般的存在,与银行搞好关系当然是必要的,需要时搞点儿间接融资肯定会更方便些。

四、上市银行可以投资其它企业股权吗?

上市银行不可以投资其它企业股权。银行在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商业银行一般来说是做通道,让资管计划、理财产品的资金,以股权形式投资非金融企业。也可能会再签署抽屉协议,做成明股实债。

五、企业股权出质银行什么意思?

股权出质是一种现已可行的融资担保方式,作为一种可以进行质押担保的权利,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股权质押是市场上补充流动性的常用方式,通常情况下,如果一家企业选择股权质押,其融资会打折扣,比如你向银行融资1000万,可能你需要质押的股权价值须在2000万以上,一般折扣率在3-6折不等。

六、银行抵债房产怎么规定?

以物抵债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

(一)协议抵债。经银行与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协商同意,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以其拥有所有权或处置权的资产作价,偿还银行债权。

(二)法院、仲裁机构裁决抵债。通过诉讼或仲裁程序,由终结的裁决文书确定将债!丨、戅伀人或第三人拥有所有权或处置权的资产,抵偿银行债权。

诉讼程序和仲裁程序中的和解,参照协议抵债处理。

第八条 债务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无力以货币资金偿还银行债权,或当债务人完全丧失清偿能力时,担保人也无力以货币资金代为偿还债务,或担保人根本无货币支付义务的,银行可根据债务人或担保人以物抵债协议或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裁决,实施以物抵债:

(一)生产经营已中止或建设项目处于停、缓建状态。

(二)生产经营陷入困境,财务状况日益恶化,处于关、停、并、转状态。

(三)已宣告破产,银行有破产分配受偿权的。

(四)对债务人的强制执行程序无法执行到现金资产,且执行实物资产或财产权利按司法惯例降价处置仍无法成交的。

(五)债务人及担保人出现只有通过以物抵债才能最大限度保全银行债权的其他情况。

第九条 银行要根据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可受偿资产的实际情况,优先选择产权明晰、权证齐全、具有独立使用功能、易于保管及变现的资产作为抵债资产。

七、形容企业资不抵债的句子?

1.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2.正因为如此,能够了解关于公司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清盘的相关问题是很有益处的.

3.如果不是宪法规定州政府无权破产,许多资不抵债的州也早踏上破产的境地。

4.我们资不抵债,仍欠公私债款数目不菲,所以我是罪责难逃!

5.亏损常年累积下来,大部分国企已资不抵债了,继续玩,继续亏,但工人工资必须要发。

八、银行抵债资产入帐价值和抵债价值有何不同?

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银行取得抵债资产时,按实际抵债部分的贷款本金和已确认的表内利息作为抵债资产入账价值,银行为取得抵债资产支付的抵债资产欠缴的税费、垫付的诉讼费用和取得抵债资产支付的相关税费计入抵债资产价值。

银行在取得抵债资产过程中,向债务人收取补价的,按照实际抵债部分的贷款本金和表内利息减去收取的补价,作为抵债资产入账价值。由此看来,办法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规定,即“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来确认抵债资产入账价值,以“实际抵债”作为入账价值确认和计量的出发点,与用于抵债的物和权利等资产本身的价值(价格)无关。

九、银行以资抵债处置期限?

处置时限要求 根据抵债物变现难度的大小,将抵债物划分为易变现物和难变现物,处置时限分别为: (一)易变现物的处置时限 易变现物应当自取得之日起立即着手变现,原则上应自取得之日起六个月内处置完毕; 六个月内处置完毕确有困难的,可以适当延长处置时限,但最多只能延长六个月;期限延长方案及下一步处置计划应及时向本行资产处置委员会报告。 (二)难变现物的处置时限 难变现物应当在取得后及时制定处置计划,积极采取必要的、有效的手段寻找买家,原则上应当自取得抵债物之日起一年内变现;

3 但大宗房地产、大型厂房、大型专用机器设备等资产确实无法在一年内变现的,在一年期限届满前应提出下一步的处置计划和处置时限,报本行资产处置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处置期限,但原则上只能延长一年;如需要延长一年以上的,应报总行资产保全部批准

十、银行处置抵债资产如何缴税?

银行将抵债的房产折价处置给同一系统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属于低价转让不动产应按销售不动产计算缴纳营业税。财税[2002]29号明确规定,纳税人销售旧货(包括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无论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也无论其是否为批准认定的旧货调剂试点单位,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但由于你单位销售的是未使用过的抵债商品,则不适用上述29号文件,应按各商品的相应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