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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

178 2023-11-15 07:20 admin

一、西安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

按照线上申报、审核推荐、纸质材料报送的程序实施。

(一)科技计划项目线上申报。指南中发布的各类计划项目均须通过线上和线下申报。线上申报登录“西安市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进行注册并登录填报。

(二)计划项目推荐及审核。需由区县(开发区)或归口管理单位以正式文件推荐上报的项目,项目单位须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区县(开发区)或归口管理单位的科技管理部门,由科技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后,由科技管理部门将申报材料、推荐函和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1)统一报送。

其他项目直接报送市科技局项目受理地点。

(三)线下申报及提交申报材料。完成线上申报后,在线打印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并将申报书与附件装订成册,按时限要求报渗敬送至受理点。可行性报告、企业丛迹慎发展规划、商业计划书、项目实施州老方案等其他申报材料格式要素要完整,申报表格和编制提纲可在项目申报平台下载。为避免人员聚集和项目受理截至日前“扎堆”报送材料,开始受理纸质材料后,审核通过的项目须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

(四)申报材料装订及其他要求。申报材料简装成册(一式五份)。以区县(开发区)、园区为申报主体的项目,各区县(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或园区根据评审立项、推荐工作需要,可自行组织企业提供补充材料。

二、怎么查是不是民营企业

怎么查是不是民营企业可以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业执照上有一项叫做“公司类型”,反映了公司的性质。从所有制上可以将公司划分为合资、独资、国有、私营、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

民营企业和私企的区别如下:

1、洞大兄所有人不一样:民营企业,也就是非国有国营的企业。私营企业指的公司的资产是属于私人所有的企业。

2、机制和产权不一样:民营企业是从公司的经营机制上来说的,而私营企业仿缺是从公司的产权上来说的。

3、民营是一个非国有国营的概念,即凡是非国有国营的都可以称为民营。民营不等于私营,在我国现实条件下,民营经济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外资经济、乡镇企业、合作制或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份制中国家不控股的企业以及国有民营企业。

4、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两者是完全不一样的概念,民营是从经营机制上说的,私营是从产权说的,后者受到相关法律保护,工商部门是没有民营的统计口径的,只是在科技部门有民营科技企业的统计。

5、民营企业是针对国营企业而言,只要是非国营企业,都可以称为民营企业。而私营企业是一纳袭个法律概念,只要雇员在八人以上的,产权属于私人的企业都属于私营企业。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概念上,前者是从经营方式上,而后者则是从产权角度看。

注册公司的流程如下:

1、确定公司名称,到工商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2、制定公司章程、缴纳出资;

3、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4、注册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5、到银行开户。

综上所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核发营业执照时,营业执照的工商注册号前6位为工商登记机关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第7位为企业经济类型识别号,私营企业一般为2。因此,通过看营业执照号码第7位是什么数字,就能正确划分是否私营企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三、陕西省科学技术厅的主要职责

一、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省科学技术厅(省委科技工委)是省委、省政府负责全省科技工作的职能部门。科技工委主要负责科技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省属科研单位领导班子和委厅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协管驻陕科研单位。科技厅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全省科技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实施全省民用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归口管理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等工作。

二、主中码缺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科学技术工作的方针、政策 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省科技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研究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定全省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优先发展领域;研究拟定地主性科学技术管理的法规、行政规章。

2、组织编制、实施全省民用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西部大开发陕西科技行动规划和计划卖辩。

3、研究提出全省科技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机制;指导全省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4、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编制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科技外事经费等有关费用的预算方案;负责全省科技条件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全省大型仪器设备共用网的建设和管理。

5、研究制定加强全省基础研究、高新技术发展、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自然科学基金、科技攻关、星火、火炬、社会发展、科技合作、成果推广、重大科技产业化和软科学等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6、研究拟定全省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发展规划;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应用技术的开发、推广工作;归口管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带、大学科技园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的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科研单位与科技型企业自营进出口权的初审和申报工作;负责出资入股高新技术成果的认定。

7、协调管理在陕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基地的建设;编制和实施我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基地的建设计划。

8、研究拟定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充分发挥科技人员作用的相关政策;负责科技新星的选拔培养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优秀中青年专家选拔、科技副县(市)长选派工作;负责全省民营科技企业和厅属、归口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管理工作;负责全省科技培训工作。

9、负责管理全省科技外事和政府双边、多模晌边及有关国际组织之间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审核与协调重要民间科技合作交流项目;负责全省科技考察、国际学术会议、科技展览、科技合作与交流、出国团组及外国人来陕科技访问的审批。

10、归口管理全省技术市场、技术产权交易、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科技成果、科学技术奖励、科技保密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11、根据《陕西省民营科技企业条例》的规定,负责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审批和发展的管理工作;负责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管理和登记审查工作。

12、加强农村和农业科技工作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农业新技术革命和农村科技进步的方针、政策;组织和指导农村科技产业、星火技术密集区、农村区域性支柱产业的科技示范与推广、科技扶贫、科技下乡工作,推动农村与农业科技进步。

13、研究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和优先发展领域,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指导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医药卫生等方面的科技工作。

14、指导地市科技管理和全省科研机构的业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审核独立科研机构和省级科技学会、协会、研究会。

15、负责科技宣传、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和科技期刊管理工作。

16、承办省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17、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