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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三级防控要求

274 2023-06-24 21:13 admin

一、化工企业三级防控要求

《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全文如下。

为深刻吸取一些地区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有力防范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防控系统性安全风险为重点,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着力解决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问题,加快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安全发展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强化安全风险管控

(一)深入开展安全风险排查。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等相关制度规范,全面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结合实际细化排查标准,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以下简称化工园区),组织实施精准化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类建立完善安全风险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区分“红、橙、黄、蓝”四级安全风险,突出一、二级重大危险源和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工企业,按照“一企一策”、“一园一策”原则,实施最严格的治理整顿。制定实施方案,深入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三年提升行动。

(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完善和推动落实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严格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时修订公布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修订并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结合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条件的产能,有效防控风险。坚持全国“一盘棋”,严禁已淘汰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办厂进园,对违规批建、接收者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严格标准规范。制定化工园区建设标准、认定条件和管理办法。整合化工、石化和化学制药等安全生产标准,解决标准不一致问题,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完善化工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标准。提高化工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设计、制造和维护标准。加快制定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和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标准等技术规范。鼓励先进化工企业对标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

三、强化全链条安全管理

(四)严格安全准入。各地区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确定化工产业发展定位,建立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和应急管理等部门参与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协调沟通机制。新建化工园区由省级政府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并完善和落实管控措施。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由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联合建立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内有化工园区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或独立设置化工园区,有关部门应依据上下游产业链完备性、人才基础和管理能力等因素,完善落实安全防控措施。完善并严格落实化学品鉴定评估与登记有关规定,科学准确鉴定评估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毒性,严禁未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就投入生产。

(五)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管控。对现有化工园区全面开展评估和达标认定。对新开发化工工艺进行安全性审查。2020年年底前实现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或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率、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均达到100%。加强全国油气管道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交通运输等其他专项规划衔接。督促企业大力推进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加快完善油气输送管道地理信息系统,强化油气输送管道高后果区管控。严格落实油气管道法定检验制度,提升油气管道法定检验覆盖率。加强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停车场安全管理,纳入信息化监管平台。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储罐等贮存设备设计标准。研究建立常压危险货物储罐强制监测制度。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强港口、机场、铁路站场等危险货物配套存储场所安全管理。加强相关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

(六)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监管。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加快制定危险废物贮存安全技术标准。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加快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技术装备研发,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加快处置设施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

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七)强化法治措施。积极研究修改刑法相关条款,严格责任追究。推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和危险货物运输相关法律,修改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强化法治力度。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细化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强化精准严格执法。落实职工及家属和社会公众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依法严格查处举报案件。

(八)加大失信约束力度。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认真履责,并作出安全承诺;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企业管理和技术团队必须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风险防控措施不落实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夹带、谎报、瞒报、匿报危险物品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

(九)强化激励措施。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扩产扩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分别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检查频次。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危险化学品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先进危险品检测检验设备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免征进口关税。落实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内审机制和承诺制度,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并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审条件。

五、强化基础支撑保障

(十)提高科技与信息化水平。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研究支撑,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相关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开展基础性、前瞻性研究。研究建立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信息监管系统,综合利用电子标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生产、贮存、运输、使用、经营、废弃处置等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实现危险化学品来源可循、去向可溯、状态可控,做到企业、监管部门、执法部门及应急救援部门之间互联互通。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统一纳入监管执法信息化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取代层层备案。加强化工危险工艺本质安全、大型储罐安全保障、化工园区安全环保一体化风险防控等技术及装备研发。推进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实现对园区内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基础设施实时风险监控预警。加快建成应急管理部门与辖区内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联网的远程监控系统。

(十一)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将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作为高危行业领域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重点群体。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必须具有化工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一定实践经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至少要具备中级及以上化工专业技术职称或化工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新招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必须具有化工职业教育背景或普通高中及以上学历并接受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企业通过内部培养或外部聘用形式建立化工专业技术团队。化工重点地区扶持建设一批化工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建立实习实训基地。把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知识纳入相关高校化工与制药类专业核心课程体系。

(十二)规范技术服务协作机制。加快培育一批专业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技术服务龙头企业,引入市场机制,为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提供管理和技术服务。建立专家技术服务规范,分级分类开展精准指导帮扶。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等中介机构和环境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出具虚假报告和证明的,依法依规吊销其相关资质或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加强危险化学品救援队伍建设。统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危险化学品专业救援力量,合理规划布局建设立足化工园区、辐射周边、覆盖主要贮存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强化长江干线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提高区域协同救援能力。推进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南,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强化安全监管能力

(十四)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将涉恐涉爆涉毒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纳入国家安全管控范围,健全监管制度,加强重点监督。进一步调整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相关部门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实施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安全监管。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综合工作;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公安、铁路、民航、生态环境等部门分别承担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在相关安全监管职责未明确部门的情况下,应急管理部门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兜底责任。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等进行监督管理。应急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建立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密切协调配合,实现信息及时、充分、有效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完善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突出问题,加强对相关单位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通报。

(十五)健全执法体系。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执法体系。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原则上不设执法队伍,由内设机构承担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责任,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一般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市、区、旗)、危险化学品贮存量大的港区,以及各类开发区特别是内设化工园区的开发区,应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落细监管执法责任,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具体由地方党委和政府研究确定,按程序审批。

(十六)提升监管效能。严把危险化学品监管执法人员进人关,进一步明确资格标准,严格考试考核,突出专业素质,择优录用;可通过公务员聘任制方式选聘专业人才,到2022年年底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完善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入职培训不少于3个月,每年参加为期不少于2周的复训。实行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市、区、旗)监管执法人员到国有大型化工企业进行岗位实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在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全覆盖监管基础上,实施分级分类动态严格监管,运用“两随机一公开”进行重点抽查、突击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省、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对同一企业确定一个执法主体,避免多层多头重复执法。加强执法监督,既严格执法,又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执法+专家”模式,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及早预警防范。各地区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执法辅助人员并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整合一切条件、尽最大努力,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重要情况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二、化工园区三级防控

“四项制度”运行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强化我司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想排查治理,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省、市、区 有关工作指引,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化工企业范用内。

3. 职责

3. 1主要负责人负责统筹组织并实施本制度的落实:

3. 2安全办负责研究决左“四项制度”工作机制,组织或参与本制度各项专业工作及资料存 档备查,提岀改进的意见或建议,并负责将有关资料及时提交政府上级主管部门:

3. 3各部门、车间负责人,依据该制度落实相关规左;

3.4各岗位人员必须依据该制度,自觉执行相关要求。

4. “四项制度”定义:

4.1风险研判每日承诺公告制度

4. 2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每月报告制度

4. 3安全生产主题教育每季度授课制度

4. 4安全生产一线排查年度报告制度

5. 工作内容

5.1风险研判每日承诺公告制度的执行:每日10点前通过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 测预警系统如实填报公告承诺。

5. 2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每月报告制度的执行:每月严格做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 作,月底前安全办及时将风险管控淸单、

5. 3安全生产主题教育每季度授课制度的执行:每个季度主要负责人讲授一堂安全主体教育课和学习讨论会,每个季度末月底前安全办及时将安全生产教冇授课记录的电子档案

5.4安全生产一线排查年度报告制度的执行:每年1月底前,主要负责人向区安监局 报送上年度本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工作机制情况。

三、化工企业三级防控标准

一是加强冬季安全生产教育。冬季特殊气候对安全生产的影响较大,尤其对化工企业的影响较大,为此各企业要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突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应急能力,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企业、每个岗位,提前做好防范突发事故的预防措施。

二是认真做好防冻保温工作。要做好化工生产设备、设施和管线的防冻保温和防静电工作,防止因设备、设施和管线冻裂、堵塞而发生物料泄漏事故;尤其对易燃易爆化学品和有毒有害气体的储罐和管线,要采取针对性措施,防范因储罐、管线冻裂、堵塞而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三是严格原料和产品的安全管理。目前化工企业库存增多,有的还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各企业要妥善处理库存的化工原料和产品,针对冬季气候干燥的特点,做好库存化学品的防火工作,加强对易燃易爆化学品罐区的监控。

四是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建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台帐。对查出的安全隐患严格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的要求及时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五是加强带班巡查和应急演练。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的负责人要亲自带班。同时,要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建立和完善值班信息联络和安全生产信息专报制度。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完善相关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并及时总结评估。

四、化工三级防护

1、红色

表示禁止、停止、消防和危险的意思。禁止、停止和有危险的器件设备或环境涂以红色的标记。如禁止标志、交通禁令标志、消防设备、停止按钮和停车、刹车装置的操纵把手、仪表刻度盘上的极限位置刻度、机器转动部件的裸露部分、液化石油气槽车的条带及文字,危险信号旗等。

2、黄色

表示注意、警告的意思。需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或环境涂以标记。如警告标志、交通警告标志、道路交通路面标志、皮带轮及其防护罩的内壁、砂轮机罩的内壁、楼梯的第一级和最后一级的踏步前沿、防护栏杆及警告信号旗等。

3、蓝色

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如指令标志、交通指示标志等。

4、绿色

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可以通行或安全情况涂以绿色标记。如表示通行、机器启动按钮、安全信号旗等。

黑、白两种颜色一般作安全色的对比色,主要用作上述各种安全色的背景色,例如安全标志牌上的底色一般采用白色或黑色。

五、化工企业三防是指哪三防

1、防雷

夏季是多雷雨季节,机电、动力、仪表设备的防雷、防潮是石化企业装置夏季安全运行的必修课,雷电我们不能消除,但我们能够预防,首先提前对所有电器仪表等设备防雷接地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摸底核查,有问题及时整改,做到无一疏漏。遇雷雨天气时,要做好自我防护措施。

2、防汛

通畅的排水设施是防止洪涝发生的唯一途径。全面检查各排水设施,特别对水沟中的油污和杂物清理掉,对排水设备进行认真检查维护,避免雨水的侵蚀,使排水畅通。做到小雨无积水,大雨能排走,特大洪水有预案。遇到特大洪水时,能根据预案有条不紊的安排生产或紧急停车。

3、防暑

合理的安排时间,尽量将工作安排在早晚比较凉爽的时间去做,减少中午高温时间的室外操作和活动,备好防暑降温药物。特殊情况必须在炎热时间做的工作,也要尽量减少户外时间和做好发生意外情况紧急预案,炎夏防中署。

4、防爆

防爆是化工企业的老生常谈,更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这就要求我们在生产工作中细心认真,一丝不苟。操作时任何一个温度、液位、压力的非正常变化都要找出原因,正确处理;巡检时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点。每一次误操作或放过可疑点,都可能大的事故。

六、化工企业三级防控是指什么

钢结构丙类仓库消防设计要求? 对主要结构体系的耐火极限要求如下: 梁:不燃烧体、耐火极限:1.5小时; 柱:不燃烧体、耐火极限:2.5小时; 板(或屋面):不燃烧体、耐火极限:1.0小时。

墙体:不燃烧体、耐火极限:0.5小时;构丙类仓库消防设计? 对主要结构体系的耐火极限要求如下 梁:不燃、耐火极限:1.5小时; 柱:不燃烧体、耐火极限:2.5小时; 板(或屋面):不燃烧体、耐火极限:1.0小时。

墙体:不燃烧体、耐火极限:0.5小时。

新消防设计规范关于仓库设计:丙类物流仓库最大建筑面积是多少

没有限制,不过设有自动报警和喷淋的防火分区面积为 面积放大增加1倍,详细如下:

丙类厂房耐火等级一般为几级

厂房(甲乙丙丁)

依据《建筑设计防范》GB 50016--2006 表3.1.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如下:

甲类:

1 小于28℃的液体

2 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

3 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敏捷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 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

七、化工企业三级防控是指

“四令三制”严管控

  “五一”期间化工等企业风险加大

  事实上,汽油仅是日常常见危险化学品之一。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二级调研员巫育林介绍,汽油、香蕉水、油漆、酒精、乙炔、一氧化碳、硫化氢、盐酸、硫酸、农药杀虫剂等均是公众常见的危险化学品。其危险性主要表现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腐蚀性上。

  巫育林透露,广东防范化解危化品领域安全风险任务繁重。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有14000多家。其中,生产企业1300多家、经营单位12000多家、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1000多家(本省籍危运车辆2.8万多辆);油气管道约5100多公里。

  “企业特殊作业管理不到位及操作人员违反规章,是引发危化品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巫育林表示。对此,省应急管理厅制定了“四令三制”安全管控措施。

  “四令”是指“动火令、动工令、复工令、停工令”,企业有上述行为,必须经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三制”是指“有限空间作业票制、值班室(中控室)24小时值班制、企业领导带班值班制”。

  据省应急管理厅研判,部分小型化工和医药制造企业将在“五一”假期停工停产,生产运行状态发生变化,安全风险加大。为此,省应急管理厅专门给化工和医药制造企业发出“五一”期间安全警示函,提醒各化工企业在假期期间抓好“四令三制”执行,加强检查巡查;坚决抓好停产停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每日企业领导带班和值班室(中控室)24小时值班制度;抓好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原则上不得安排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